广东省法学会举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简称民法典)专家座谈会会议现场
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简称民法典)。5月29日,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实施民法典作出全面部署。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实施民法典,广东省法学会于6月2日举办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家座谈会。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省委办公厅常务副秘书长、省法学会副会长于敏,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省法学会副会长陈少波,省法学会副会长梁德标、张仲会等领导和省委依法治办、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和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高校法学院的专家学者出席会议。会议由省委政法委二级巡视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滨主持。
会上,省委依法治省办成员、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张荣辉,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巡视员、法工委经济法规处处长钟永明,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红英,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周林彬、常务副会长于海涌、副会长马栩生、常务理事汤文平、高飞,省法学会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王权典,省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长郭丽红,省法学会电子商务与网络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姚志伟等11位法学学者和法律实务界专家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及研究方向,从学习民法典的认识与体会、民法典的特色与亮点、民法典颁布与实施的意义,婚姻法入民法典的问题等作了发言,并就如何学习好、贯彻好、宣传好民法典提出了意见建议。省委政法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滕勇同志作了书面发言。
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出席会议并讲话
梁伟发表示,民法典是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完善,是推进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国重器,是体现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全国公民盼望已久、关系家家户户、惠及全体公民的根本保障,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大家必须深刻领会其重要性、全面性、持久性的意义。他强调,一是在学习好、宣传好、运用好民法典的过程中,要突出务实性、创新性以及有效性。二要充分发挥法学会"六个平台"的作用。"双百"报告会要进入各级党委中心组,重点宣讲民法典,请省"双百"暨南粤法治报告会宣讲专家、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进行一次专题宣讲;充分运用《法治社会》期刊平台,开辟民法典专栏,编辑部牵头组织两场疑难问题解答活动;各级中立法律服务社要设立宣传民法典专位,开展答疑解惑活动;以"以法兴企"文化沙龙要以学习、宣传、运用民法典作为重要内容;深入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等宣传民法典。
会上,于敏、陈少波同志对省法学会学习宣传和实施民法典提出了要求。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有关同志,省法学会全体机关干部,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代表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