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发布日期:2020-07-1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孙宪忠

  建立健全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保障善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民法典是保证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基础性法律规范之一。这次民法典编纂,在一些重大制度和理论创新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民法典全面总结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的实践经验,是民事法律规范的系统集成,使分散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体系化,这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民法典所代表的民法规范体系化,是民法立法科学化的结果。历史证明,民法规范的体系化,适应了自然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保障了市场经济法制的统一,也保障了司法裁判的统一,是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体现。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我们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保障人民权利、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一座里程碑。

  民法典将大量法律规范和制度编纂成为一个体系。民法典实施后,无论是在民法的学习和研究过程中,还是在执法和司法的过程中,都应从整体化、体系化角度来把握,避免枝节化、碎片化的理解和适用。不能只看某一个条文的规定,而应运用体系化思维,掌握法律规范的系统规则。在运用民法典分则的规定时,应注重总则的规定;在运用具体性规则时,应注意掌握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以及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另外,还要掌握和运用一些排除性规则的规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民法典凝聚亿万人民的共同意志,构建了完整的民事权利体系,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对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民法典对保障人民权益作出诸多创新性规定。新时代,人们对人格独立、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关注度日益提高。民法典设立人格权编,对民事主体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以及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权益进行确认和保障。民法典所体现的公民人格全面受保护的思想具有重要价值,从世界范围的民事立法来看,是一个极大的进步,为世界民事立法提供了宝贵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民法典对当前我国民生问题也作出了积极回应,比如监护制度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规定、对居住权的确认、保障业主权利的规则,等等,都体现了民法典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特点。应加强对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的研究和阐释,特别是以通俗易懂的宣传语言阐释民法典对人民权益保护的新规定,使民法典更好为人民追求美好生活保驾护航。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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