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关键一役”
发布日期:2020-10-14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赵婀娜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改革的文件,也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方案的发布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具有重大意义,也标志着我国向建设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迈出了关键一步。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知识创新速度加快,科技变革升级,教育与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建立一套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对于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对于进一步释放人才创新活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对于适应当前国内外环境发生的深刻复杂变化、适应我国“十四五”时期以及更长时期的发展对教育发展、科技创新提出的更为迫切的要求,都至关重要。因此,作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环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既是国家所需,也是时代所需。

  《总体方案》坚持问题导向,从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入手,注重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破立并举,求真务实,力求推进教育评价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其中,针对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破”的是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立”的是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针对学校评价,“破”的是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立”的是立德树人落实机制;针对教师评价,“破”的是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立”的是潜心教学、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针对学生评价,“破”的是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不科学做法,“立”的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要求;针对用人评价,“破”的是文凭学历至上等不合理用人观,“立”的是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

  特别是针对长期以来困扰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总体方案》鲜明亮剑,明确提出: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聚焦热点焦点问题、剑指沉疴旧疾,彰显了抽薪止沸、治疾于本的智慧与魄力。

  当然,教育评价改革是一项世界性、历史性、实践性难题,涉及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思想观念等多重因素,涉及不同主体,牵一发而动全身,被喻为教育综合改革“关键一役”和“最硬一仗”,须以攻坚克难的勇气、久久为功的韧劲,系统设计、辨证施治、重点突破,更须因地制宜、协同推进、坚持不懈。

  一方面,要落实改革责任,各级改革主体要从理念上加强理解,深刻认识到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明确落实举措、落细落实;一方面,要加强专业化建设,既要打造专业评价体系,也要严格控制教育评价活动数量和频次、创新评价工具、完善评价结果运用,提升效率,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此外,还要尽快增进社会共识,在全社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理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为改革提供良好的氛围与土壤。

  志不求易,事不避难。作为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总体方案》既大力破除不科学、不合理的教育评价做法和导向,又着力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亟待增强之际,《总体方案》的出台实施,必将进一步深化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注入强大的基础性和牵引性力量。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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