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
发布日期:2020-11-04 来源:光明日报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要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完善宏观经济治理,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并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十三五”时期,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规模市场,市场活跃度不断提升,市场体系逐步健全。“十四五”时期,应利用这些有利条件,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出发,加快国内外标准规则对接,全面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从体制机制上保障国内市场潜力持续释放,使国内市场规模优势转化为“双循环”的引擎,高质量参与全球分工和高水平推进国际合作,有效带动世界经济复苏。

  增强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微观主体的活力不断增强是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要特征。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充分释放市场主体的发展积极性和创造力。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将部分国有股权转化为优先股,支持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骨干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机制;加快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健全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国资监管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强化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提高自然垄断行业基础设施供给质量,严格监管自然垄断环节,加快实现竞争性环节市场化。

  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电力、油气等领域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大幅放宽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增加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支持发展民营银行、社区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完善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健全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

  完善公平竞争的基础性制度

  “十四五”时期要实现“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健全”的目标,必须继续完善产权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促进公平竞争的基础性制度。

  加快健全产权制度,完善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全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产权;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细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交易、保护制度规则,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第三方评估机制,以服务业为重点试点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建立统一的清单代码体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以及市场准入评估制度;改革生产许可制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审查和评估机制;统筹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健全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十四五”时期要实现“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目标,必须进一步健全与要素市场化配置相关的体制机制。

  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探索实行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构建与实体经济结构和融资需求相适应、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建立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完善数据权属界定、开放共享、交易流通等标准和措施。推进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城镇建设用地价格形成机制和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政策;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更好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定价基准作用;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增强双向浮动弹性;加快全国技术交易平台建设,促进技术要素有序流动和价格合理形成。促进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完善企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机制,构建更加开放的国际人才交流合作机制。

  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依托我国大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并把“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作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当前,要加快制度型开放建设,高水平推进共建“一带一路”,协同推进“走出去”和“引进来”,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联通,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构建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加快搭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开放平台。继续高水平推进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稳步建设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高水平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重点,推动实施自由贸易政策制度体系,提升自贸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功能,力争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更多成果并向全国复制推广,全力打造开放水平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推动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扩大进口以适应生产与消费结构的升级。持续优化进口结构,支持关系民生的产品进口,落实降低部分商品进口税率措施,完善免税店政策;积极发展服务贸易,促进建筑设计、商贸物流、咨询服务、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增加有助于转型发展的技术装备进口,支持国内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技术、设备及零部件进口,促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加农产品、资源性产品进口,加快与有关国家签订农产品检验检疫准入议定书,推动重要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准入。积极拓展促进进口渠道,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打造成为世界各国展示国家发展成就、开展国际贸易的开放型合作平台;发挥外资对扩大进口的推动作用,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节能环保领域,进一步发挥外资在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优化进口结构等方面的作用;创新进口贸易方式,优化进口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条件,大力培育进口促进平台,培育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优化进口通关流程,推进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降低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加快改善国内营商环境,加强外贸诚信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维护完善多边贸易体制,维护世界贸易组织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核心地位,积极推动和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规则谈判,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国际经贸规则。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扩大开放,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健全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国家技术安全清单管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制度。全面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健全促进对外投资政策和服务体系,保护外资合法权益。(作者:曾铮,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与价格研究所主任、研究员)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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