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治理念 推进多元解纷
发布日期:2020-11-04 来源:人民法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要坚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体制机制。实践证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国家法治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杆。

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找准在基层治理中的职能定位,发挥好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建立多元解纷机制,推进基层治理,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和政治担当。


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时代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这是党中央治国理政战略思想的重要内容,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应运而生,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实践,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方兴未艾,并充分展现了勃勃生机和发展前景。

(一)新的时代催生治理新理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多元解纷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强调“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出了制度安排。

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最高法相继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省人大颁布《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对新形势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作出了部署。从而形成了“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的矛盾纠纷解决新理念。

(二)“矛盾多发”呼唤解纷新方式。当前,国际形势风云变幻,国内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社会矛盾多发叠加,很多发生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纠纷,需要及时、快捷、合理地解决,以充分保障群众权益、有效促进社会和谐。

(三)“文化传统”释放管理新动能。我国历来有“和为贵”的理念,调解有着历史传统,既有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手续简单、方便群众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又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更接地气,不伤和气,能够有效化解当事人心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四)“群众自治”发挥综治新优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既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的作用,又可以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力,将国家强制力和群众自治有机结合起来,综合了群众自治和司法职能两方面优势,提升了纠纷化解的质效和权威。


推行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现实意义


(一)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是新时代的选择。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从根源上保证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向而行,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增强了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的有机衔接,促进多部门、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综合治理,促进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是诉讼服务的新模式。多元解纷机制加强了传统法律文化与当前司法工作的联动融合,重塑诉讼格局,采取大众化、平民化的思维,聚焦矛盾焦点,形成符合中国国情、体现司法规律、引领时代潮流的中国特色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诉讼服务新模式。这种模式既具有法律支撑,也符合社会实际,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尽快得到实现。

(三)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是综治工作的新发展。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是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人民法院坚持党的领导,主动融入本地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合理配置纠纷解决的社会资源,完善诉调有机衔接;将诉调对接平台建设与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创新在线纠纷解决方式,促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信息化发展。

总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提出是“民之所需,政之所向”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顺应了新时代群众新需求,增强了纠纷解决新期待,是历史文化的传承,是治理理念和解纷机制的创新发展。


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实践路径


结合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实际,谈一谈多元解纷的实践路径。

(一)坚持党的领导,做到全市综治“一盘棋”。一是统一思想“凝共识”。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切实做到思想同心、目标同向。

二是深入贯彻“抓推进”。结合当前矛盾纠纷化解新形势、新特点,坚持“国家主导、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在党委领导下推进改革,探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多元化解纠纷新思路,全力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

三是强化领导“促落实”。坚持“共建共治共享、解纷解难解惑”理念,依托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立肇东市诉调对接中心,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牵头、政府主管社区副市长主导及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主要领导参加的多元解纷工作领导小组,出台《肇东市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组织领导、统一协调指挥全市诉调对接工作。

(二)加强协调合作,建立基层治理“共同体”。一方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法院与司法局等11家行政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多元化解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另一方面,依托“1+2+N”模式,构建多元解纷“主框架”。创设“1+2+N”工作模式,搭建诉调对接平台。“1”就是成立诉调对接中心联合党支部,发挥党组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2”就是在诉调对接中心设置2个团队,即立案法官团队和驻院人民调解员团队;“N”就是与7个行业调解组织、4个城区办事处人民调委会、34个社区调解组织、62名特邀调解员建立密切联系,构建科学系统的“一站式”纠纷解决体系,规范有序开展诉调对接,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三)织密调解网络,培养乡村调解“明白人”。一是强基固本“建体系”。立足市法院八个基层人民法庭、年收案数占全院70%的实际情况,在每个法庭辖区自然屯设立联系点,聘请一名有威望、有正义感、有责任心、善于调解的乡村“明白人”担任调解员。着力打造基层法庭就案讲法的宣传站、巡回审理的接待站、送法上门的服务站、掌握纠纷背景的信息站、快速传唤当事人的投递站,形成以人民法庭为龙头、以屯调解员为基础,屯调解员、村调委会与乡司法所相互补充、相互衔接的“四级调解”网络。

二是培训指导“强素质”。突出法庭调解主导作用,编印民事调解丛书,对屯调解员、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进行培训;法官对辖区的司法所、调委会、调解联络员实行分片包干、巡回检查、通报情况、总结经验;建立微信群,及时对调解员提出的问题答疑解惑,对具有代表性典型纠纷,到发案地巡回审理,开展“以案说法”,促进调解水平提升。

三是表彰激发“增动力”。不定期开展调解经验交流活动,年终对优秀调解员进行表彰,授予“金牌调解员”称号,全面激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生力军”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四)拓宽衔接领域,筑牢法庭调解“主阵地”。一方面,全力优化“驻法庭调解工作室”工作模式。法院与司法局联合下发文件,在建立“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驻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基础上,八个基层人民法庭全部派驻人民调解员,建立“驻法庭调解工作室”,全日制与基层人民法庭同步开展诉调衔接、司法确认工作。

另一方面,全力保障“驻法庭调解工作室”工作开展。为“驻法庭调解工作室”设立专门工作区域,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后勤保障,推动基层法庭和驻庭调解员密切配合、有效衔接,全面开展委派调解、委托调解、特邀调解等工作。

(五)推进分调裁审,打造快速解纷“门诊部”。一是多层有序分流,实现科学“导诊”。以打造“一站式”司法服务为重点,实行导诉人员的引导分流、立案法官的辅导分流、驻院律师和人民调解员的咨询分流、信访接待和“心理咨询室”的特殊服务分流、立案窗口的程序分流,有秩序推进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二是全面多元化解,做到准确“把脉”。委派人民调解员调解、委托驻院律师化解、委托行业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诉调法官调解和司法确认,全方位开展“一条龙”多元化解。

三是实行速裁快审,致力及时“治愈”。组建速裁团队,采取类案专办、简案快审、轻刑快审等方式,实现诉讼要素化、庭审模块化、裁判格式化,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案件。

四是推行集约送达,确保快速“处置”。组建集约送达团队,全面负责民商事案件送达和庭审排期,切实做到统筹安排更加科学、送达时间更加快捷、送达方式更加专业、提升效率更加明显。

(六)强化智慧应用,实现诉讼服务“四通办”。一是实现“一号通办”。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完善预约立案、预约阅卷、预约视频信访等申请功能,对当事人咨询进行及时回复。

二是实现“一网通办”。加快完善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视频调解、云端庭审、电子送达等线上诉讼功能,推动热线、网络、移动端服务全面贯通。

三是实现“一次通办”。规范线上办理操作流程,推广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各类诉讼服务平台应用,做到及时查看、严格审查、限时办理。

四是实现“一站通办”。导诉员引导当事人在相关窗口完成所有辅助性工作,在诉前分流、诉中委托过程中,利用数字法院系统与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的对接,直接进行网上移交处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推行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显著优势


从肇东市人民法院三年来的实践看,多元解纷机制呈现出明显优势、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赢得人民群众认可,逐渐成为快速解纷的新手段。肇东法院推行多元解纷机制改革的三年多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公众开放日、发放诉前调解劝导书等方式广泛宣传,诉前调解因为具备“不伤和气、不担风险、不费时间、不花费用、可以选择调解人员、可以享受司法援助、可以申请司法确认、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等优点,作为快速解纷的新方式,已经成为当事人解纷的首选。

适用诉前调解化解纠纷逐年增加,今年上半年诉前调解534件,占民商受案总数42%,司法确认242件;2019年诉前调解比2018年增加87.08%,今年比去年同期增加21.52%。

(二)受到调解主体认同,广泛拓宽社会治理的新途径。随着诉前调解案件的逐年增加,肇东法院多元化纠纷机制改革给法院审判质效提升的积极影响不断凸显,受到各类调解主体的司法认同。

今年上半年,诉前调解案件与民商事受案总数占比由去年的15.14%增加到42%,受案数同比下降51.8%,诉讼结案率达到93.57%,位居全市法院前列,成为法院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审判效率的有效手段。

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和调解组织借助诉调对接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业务互补,利用影响力、号召力、专业化和职业化优势,在参与社会治理实践中各自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三)得到辖区党委赞誉,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的新境界。肇东法院全面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有效促进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的顺畅衔接和高效流转,有力推动了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受到各级党组织的广泛赞誉。先后成功承办绥化政法系统诉调对接工作(肇东)现场会和绥化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肇东)现场会,正在申报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先进单位。肇东市委、绥化中院、绥化市委政法委领导先后对肇东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工作做法在全市范围内交流推广。

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加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是落实中央的决策、是解纷资源的融合、是诉讼格局的重塑,开启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新的纠纷解决和基层治理新模式。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工作方针,围绕市委发展大局,着眼社会长治久安,立足法院职能,整合社会力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和科学、系统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让各种解纷主体积极参与、多元共治、各取所长、各尽其能,及时、有效、智能化地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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