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10月中旬至下旬,济南市委依法治市办成立6个检查组,在全市组织开展法治督察和“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检查。检查组分别由市委依法治市办有关领导带队,采取实地察看、询问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16个区县(功能区)和39家市直重点普法责任单位进行督察检查。
从督察检查总体情况看,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和“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深入,卓有成效。主要特点有:一是领导重视程度高。各级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县),较好发挥了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二是推进措施实。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组织机构,及时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重点任务,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法治六进”,将普法工作纳入区县综合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考核内容。特别是大力建设普法宣传阵地,实现区县、镇街、村居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三是探索创新多。全面推行农村合同监管、项目竞标,总结推出章丘区“453”依法治村模式、平阴县“146”村级治理体系等典型经验,创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方式,依法解决三联彩石山庄等纠纷案件,创新开展法治街镇、法治乡村“十个一”创建活动,以及“普法方桌会”“法治秧歌”“普法小夜校”等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四是工作效果好。全国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区县达到8个,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达到2个,国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到123个,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基层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了法治济南建设。同时,检查组要求各级各单位借这次督察检查时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对于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认真予以整改落实,切实破解法治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济南新一轮发展中实现更大作为。
第一检查组
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谢圣仁率第一检查组,对历下区、市中区等单位进行了实地督察检查。
第二检查组
市委依法治市办成员、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瑛率第二检查组,对槐荫区、天桥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和公安局、团市委等单位进行了实地督察检查。
第三检查组
市委依法治市办成员、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泰吉率第三检查组,对莱芜区、钢城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民政局等单位进行了实地督察检查。
第四检查组
市委依法治市办成员、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皇甫庆森率第四检查组,对历城区、章丘区、济南高新区等单位进行了实地督察检查。
第五检查组
市委依法治市办成员、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春平率第五检查组,对长清区、平阴县和南部山区等单位进行了实地督察检查。
第六检查组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正处级领导干部杨亚林率第六检查组,对济阳区、商河县等单位进行了实地督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