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对于施政治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只有政府带头有法必依、严格执法,国家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日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综合执法改革深入推进
“厄瓜多尔冻南美白虾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今年7月初,来自海关总署的这则消息让很多人心头一紧。
各地市场监管系统随之紧急行动起来。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系统的执法队队员们接到了一个紧急任务:对市场上从厄瓜多尔进口的冻虾进行全面排查,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之后的24小时里,执法人员对全市的农批单位完成了逐一排查,并紧急下架了2500余公斤冻虾。
如此高效完成隐患消除工作,在过去是无法想象的,毕竟,要完成这项工作,需要工商、质监、食药、物价等多个部门共同进行、相互配合。那么,为何曾经需要一年多时间的工作,如今一天就结束了?
这一改变源于去年7月浙江省启动了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面对基层执法中存在的力量分散、“九龙治水”等痛点,温州首先破题,成为浙江省第一个组建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并全面部署此项改革的设区市,通过整合执法机构,组建了包括温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内的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
不只温州、不只浙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正在全国各地深入推进。就在10月底,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相对集中相关领域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明确自2020年11月1日起,将教育部门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民族宗教部门行使的民族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划入市场监管部门集中行使,具体执法工作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这一改革,首先给家长们带来利好:曾经乱象丛生的教育培训行业从此又多了一层紧箍咒。此前,教育培训行业的行政执法权均由教育部门单独行使,但受制于该行业牵涉面较广,涉及多家监管部门,很多时候教育部门难免力不从心。业内普遍评价:此次集中划归监管权力,有利于增强执法效力。
在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好处也已然显现。10月27日,广州南沙区万顷沙镇九涌附近,在天上两架无人机的监控下,两台水上钩机在水面、4台大型钩机在岸上,同步开动对8至10栋违建(搭建)进行多点位清拆,4台降尘设备不间断进行降尘作业,60名执法与施工人员各就各位。
这场大规模的综合性执法活动由一支队伍完成。南沙区于2019年3月推行区一级“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南沙初步形成区全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南沙模式,群众满意度提高了,营商环境优化了,执法扰民减少了,行政成本降低了,政民关系和谐了,政府公信力提升了。
《法治日报》记者从司法部了解到,目前,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初步完成,各地区普遍推进行政执法力量重心下移,整合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执法不规范等难题破解
曾经困扰行政执法的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近年来也得到有效解决。
破题之法便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全面推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改革任务。2017年1月,一份经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启动了行政执法领域的这场革新。围绕该文件的出台背景,官方解读毫不讳言地指出“坚持问题导向,试点任务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行政执法不规范、办事效率低、影响营商环境、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
《方案》所要试点的“三项制度”皆是对症下药:执法公示制度,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对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执法活动,实现全过程音像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证合法行政,守住法律底线。
《方案》确定的试点单位有天津市、河北省、安徽省、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以及国土资源部等32个地方和部门。一系列变化在试点期间悄然发生,用司法部有关负责人的话来说:“乱执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和执法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社会各方面反映良好。”
试点取得了预期效果,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奠定了实践基础。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12月5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全国全面推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
执法监督机制不断完善
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各级政府对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进一步加强。
行政执法监督所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促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显改善,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今年疫情防控期间,执法监督就扮演了重要角色。疫情发生之初,司法部专门下发文件,对协调监督行政执法提出要求。全国各级执法协调监督部门紧盯防控执法行为,确保其严格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对破坏防控的,如阻碍和破坏强制隔离,利用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严厉打击;对防控过度的,如擅自采取设卡、断路、阻断交通,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行为,予以禁止;对粗暴执法、生硬执法的,要求杜绝;对作风漂浮、落实不力、隐瞒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干扰、妨碍、抗拒有关疫情防治工作的失职渎职人员,追究责任……
今年初,广东省佛山市在即将发布《关于实施“八项”严管防控疫情措施的通告》时,收到了来自政策审查小组的针对其中一条规定提出的反对意见。
“对出现确诊病例的住宅楼单元,一律隔离14日。”政策审查小组认为此规定不妥:“在实际操作中一律隔离可能对群众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尤其是高层住宅楼一个单元可能涉及上百户近千人,一律隔离容易引发次生矛盾纠纷。”“这样操作,肯定不利于全民抗击疫情。”
政策审查小组是一个“战时机构”,由佛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专门设置,设在佛山市司法局。按照规定,市级疫情防控政策文件原则上应以市指挥部办公室名义统一发布,如需以部门名义发布,应当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同意。而要发布,就必须经过政策审查小组的审查同意。这就提醒了各部门应当审慎决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疫情监控、隔离救治、检验检疫等措施,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佛山的这种做法是全国执法行为普遍纳入监督的一个缩影。即便在疫情防控这一特殊时期,也确保有一双眼睛盯着执法行为,督促其时时刻刻在法治轨道之内运行。
此外,行政执法还在多个方面取得进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也在不断加强中;建立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相关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促进执法公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发建设和推广应用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监督信息系统,启动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数据汇聚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培训力度全面加强;统一执法证件标准样式,改进和规范综合行政执法统一着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