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司法工作
发布日期:2021-02-18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1年2月18日第02版 作者:骆锦勇

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司法职能把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的重点任务抓实抓好,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高度,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依据、本质特征、指导思想、价值功能、内在要求、基本原则、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引领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思想旗帜。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司法职能把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的重点任务抓实抓好,为“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院工作。成功的实践离不开科学理论的正确指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出发,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突出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从强调“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到指出“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再到要求“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刻论述,彰显了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旨归,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力量源泉。各级人民法院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必须真学深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毫不动摇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通过充分发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服务保障职能,着力解决司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把维护公平正义融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之中,真正发挥好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效能,不断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司法实践。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的基本诉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政法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举措,维护了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法院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又处于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时代发展变化,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认识分析矛盾变化的深刻内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更好地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一是要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在突出位置,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决不让其再祸害百姓,努力让国家更安全、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二是要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聚焦民生短板弱项、痛点难点,切实实施民法典,织密民生保障网,依法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加强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司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司法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进一步加大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创新驱动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以法治手段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四是要坚持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司法审判之中,加强以案释法、辨法析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改革发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推进政法领域改革,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和各尽其职、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法治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开启了“中国之治”新篇章。各级人民法院必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推动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健全审判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权运行,切实解决好司法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防止司法不公甚至司法腐败;二是要不断完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和类案同判机制,精准把握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专业咨询指导、重大案件质量把关、统一法律适用等功能定位,严格落实院庭长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三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着力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同司法工作的深度融合,积极构建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互联网司法模式,为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四是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满足人民期待、体现司法规律、引领时代潮流的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能力水平。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干警头脑。法院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需要有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队伍来担当。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院队伍,既是推进法治实施的根本和关键,也是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创新发展的动力所在。各级人民法院必须时刻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干警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履职保障,完善惩戒机制,自觉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时代重任。一是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法院队伍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政治定力,提高政治能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影响,确保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二是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排查司法领域的顽瘴痼疾,坚持不懈纠治“四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队伍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三是要坚持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法院干警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妥善应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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