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发布日期:2023-11-21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作者:罗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专章部署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明确要求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新时代新征程,市场监管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重大职责,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奋力谱写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答卷。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根本遵循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方向性、根本性、全局性重大问题,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是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根本遵循。市场监管系统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牢牢把握其科学内涵,促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全面提速向纵深推进。

  深刻领悟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坚定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政治方向。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十一个坚持”中,首要的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则,对于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政治方向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之所以能够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作为最大政治优势和根本保证。

  深刻领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厚植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条主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市场监管工作直接面向市场主体,离人民群众近,要坚持监管为民、执法为民、服务为民,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政务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刻领悟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总抓手,把握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工作布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理论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市场监管工作必须深刻领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一总抓手,顺应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全面加以推进。以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更加高效、市场监管法治监督更加强化、市场监管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推进机制更加顺畅为目标,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市场监管法律规范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提高法治保障能力,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强大合力。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深刻领悟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要内容,突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工作重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过程中,要把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市场监管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实,不断探索符合市场监管实际的法治建设路径,把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放在市场监管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秉持“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市场监管部门,为推动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场监管领域的生动实践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市场监管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领会这一科学理论的磅礴实践伟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提出“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明确提出统筹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以法治为根本、以信用为基础、以智慧为手段,全面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切实把讲政治与守法治结合起来,不断加强法治市场监管建设顶层设计,落实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汇聚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强大动力。

  坚持以系统观念谋划构建市场监管法律规范体系。坚持系统观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系统观念也贯穿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之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对高质量立法提出更高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推动制修订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16件、条款修正14件,制修订规章93件,一揽子废止规章46件、修正规章58件。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共执行法律103件、法规144件、规章250件,为推进良法善治奠定坚实基础。锚定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总体要求,推动制修订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出台配套规章,构建起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登记管理规则体系,为市场主体发展注入活力。推动出台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引导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的方针政策,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锚定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决策部署,推动完成反垄断法首次修改,确立了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地位,推进配套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以及5部规章的修订。锚定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的要求,推动出台电子商务法,制修订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强化新经济、新业态监管制度供给,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锚定贯彻“四个最严”的要求,推动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建立食品安全非法添加物质“黑名单”制度;推动制定疫苗管理法,助力疫情防控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制定出台食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牢牢守住安全底线。锚定质量强国建设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动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计量发展规划等出台实施,启动修订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制定出台国家标准管理、消费品召回、家用汽车三包等制度。健全质量发展政策,提升质量治理效能,彰显中国制造质量新优势。推动修订专利法、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谋划构建市场监管法治实施体系。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治建设永恒的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围绕护公平、划红线,坚决夯实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依法查办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查办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对增量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各类存量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围绕保安全、守底线,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主动出击维护涉疫物资和民生商品供应安全,担当作为严守进口冷链“物防”关口,应时所需出台助企纾困政策措施,有力支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连续开展“铁拳”行动,查办民生领域违法案件。坚持“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开展食品“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开展危化品、特种设备等质量安全排查治理、电梯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网络传销、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2022年,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27.1万起,12315平台受理投诉举报131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2亿元。围绕促发展、拉高线,坚决推动市场主体量质齐升。根据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着力解决办事中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重点培育、加大保护力度,让市场主体强起来。截至2023年5月,全国市场主体突破1.73亿户,亿万市场主体的磅礴力量推动了我国经济总量迈上百万亿元大关,国家财力和社会财富稳定增长,承载7亿多人就业的基本盘。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推进产业和区域质量提升。

  紧扣公正文明执法谋划构建市场监管法治监督体系。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的滥用和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市场监管系统坚持把监管执法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给市场主体减负担、谋福利。统筹权力与责任。推行清单管理制度,编制市场监管总局权责清单,出台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备案管理事项清单等,确保用权为民不偏向、用权依法不出格,促进市场监管职能更加优化、依法履职更加高效。制定《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依法精简执法事项,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坚持“执法到哪里、监督就在哪里”,不断增强执法的公正性、规范性、有效性。统筹“力度”与“温度”。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指导意见及配套裁量基准,让监管执法既彰显力度又不失温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定分止争作用,实行“繁案”重质、“简案”重效,将类型化案件审理要点转化为前端执法行为标准,化解大量行政争议。统筹改革与发展。加大改革措施落实的力度和精度,进一步“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减少生产许可证28类,下放审批权限,便利准入、高效准营,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取消证明事项94项,切实做到减证便民,助力营商环境建设。对行政处罚进行全链条、多角度、系统性监督制约,对阿里巴巴垄断案、美团垄断案等重大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既保障重大执法决定依法合规,防控执法风险,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安心发展的活力与潜力。

  围绕担当作为谋划构建市场监管法治保障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如果没有一系列的保障条件,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实现。法治保障能力是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积极作用的重要支撑。市场监管系统进一步完善职能体系,不断强化政治、组织、队伍、人才、科技、信息等保障条件,法治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市场监管总局成立法治市场监管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着力推动改革成果转变为监管效能。按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全面推进机构融合、队伍融合、制度规范融合,坚持优化组织结构和促进市场监管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提高市场监管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着力推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实施在于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不断提升法律应用能力、护航发展保障能力,保证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的方向、道路、进度;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制定《市场监管人才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将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作为重要任务,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市场监管人员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不断扩充法律智库。着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实施《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到监管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建成“智慧普法”系统,加强市场监管领域社会热点的法治解读评论,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注重从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消费者三个维度进行普法,努力营造严格执法、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市场监管法治环境。着力推动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法治下基层”活动,推动普法下基层,打基础、强一线。优化整合市场监管领域各类信息、数据、网络平台,推进法治信息化建设。建立市场监管执法装备标准化体系,加强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保障基层依法履职。

  

  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谱写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答卷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科学方法,必须增强深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市场监管系统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思路,更加精准推进立法、执法、普法全链条发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建设一个大市场、实施两个纲要、推进三个监管、强化四个安全,全力打造良法与善治相得益彰的市场监管“名片”,持续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稳定性和市场主体的可预期性,在新征程上奋力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迈上新台阶。

  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202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进行部署安排。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我国市场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转变,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应有之义。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强化主战场主阵地意识,加快健全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的市场监管法律规范体系,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一是围绕建立和实施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相关的市场监管立法工作,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的统一,充分发挥统一的市场监管基础制度在稳预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的作用。二是围绕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强化对违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行为的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全链条监管执法,强化反垄断执法的公共利益导向,充分发挥反垄断执法在维护国家产业安全、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的积极作用。健全公平竞争审查的法律制度体系,大力提升公平竞争审查的法律约束力,加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监管执法,有效规范行政权力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切实将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落到实处,实现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相互协同、相得益彰。三是围绕提升全国统一大市场社会共治能力,健全完善预防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推进市场主体竞争合规性监管法律制度建设,更加有效激励市场主体合规自我治理,引导市场主体担负起竞争合规自我治理的主体责任。

  实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早在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就提出:“加强标准化工作,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实施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强质量和标准化法治建设。一要进一步健全质量和标准化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产品质量法,加强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立法,加强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法律制度供给,切实夯实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法律制度支撑体系。二要大力推进建立法规引用标准制度、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时应用标准的激励约束机制。三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四要支持开展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执行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健全产品和服务质量担保与争议处理机制,推进第三方质量争议仲裁。

  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作为未来五年主要目标任务之一。市场监管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坚持系统推进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实现三者之间相互支撑、紧密配合、协同发力,是在常态化运行中不断提升与超大规模市场相适应的市场监管综合能力的现实要求,是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以法治保障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效能得到充分释放。一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基本法律制度建设,明确市场监管职能定位、职责范围、监管原则和方法手段。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统筹“法理情”、把握“时度效”,让监管规则更加明确、执法程序更加清晰,将市场监管领域良法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善治。二要推进信用激励约束法治建设,聚焦市场信用监管主责主业,推动创新信用监管工具、完善信用承诺、信息公开、数据归集、双随机抽查、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方面的立法,加强企业信用信息互通互认,显著提升信用监管科学化、透明化、规范化水平。三要推进智慧监管赋能法治建设,围绕风险监测、合规排查、大数据分析、政务服务、应急处理、调度指挥等履职需要,加强智慧监管的顶层设计,推动将智慧监管中利益相关方的责任、权利、义务通过法律制度固定下来,为实施智慧监管夯实法律制度基础。

  强化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守好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底线,是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大事,是事关经济发展的大事,是践行监管为民理念的具体实践。“三品一特”安全监管是市场监管部门最重要的职责,是市场监管人应扛起的政治责任。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三品一特”安全监管法律制度,推动完善食品领域和药品领域的法律法规,解决该硬不硬、该严不严、该重不重问题;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立法,筑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的风险防范“堤坝”,探索在安全风险突出的领域建立市场主体合规自我治理的强制约束法律制度。二要强化“三品一特”安全监管执法,对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实施严格监管,坚持严字当头,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惩,以良好的市场秩序充分释放市场活力,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三要加强“三品一特”安全普法教育,大力推动“三品一特”安全法治教育进校园、进社区。

  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关系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市场监管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建设的领导,顺应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公正监管、有为监管的新期待,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实现法治建设与市场监管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大幅提高市场监管工作法治化水平,答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时代答卷。

  

  作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刘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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