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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章党规建设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
发布日期:2020-11-27 来源:《法治日报》法学院专刊( 2020年11月25日第9版 ) 作者:付子堂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障,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
一、把党章权威立起来
  (一)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
  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2012年11月16日,是习近平同志当选新一任总书记的第二天,也是十八大党章修正案通过的第三天,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题为《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的署名文章。这篇约2500字的简约文字,文近旨远,言简意赅,既是对全党同志的动员和号召,又是作为领导人“从我做起”的郑重表态和恪守职责的庄严宣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的同志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第一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必修课”“第一课”的提法,意味深长,极具现实规范要求,有强烈的针对性。此后,在多个重要场合,习近平总书记又多次强调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的重要性。2015年10月12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要“把党章权威立起来”。2016年2月,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伴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扎实推进,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学习党章,成为了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必修课。
  (二)党章是每名党员的一面镜子
  习近平总书记经常讲,党员、干部要经常重温党章,重温自己的入党誓言,重温革命烈士的家书。党章要放在床头,经常对照检查,看看自己做到了没有?看看自己有没有违背初心的行为?房间要经常打扫,镜子要经常擦拭。要通过精读党章原文,进一步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找不足、挖根源、抓整改,久久为功、方见成效。“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中的普通一员,共产党员要心系百姓,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始终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二、党章书写着中国共产党的初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这个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伴随着挽救民族危亡、实现国家独立的历史重任。当时中国的状况是四分五裂、贫穷落后,一批具有历史责任感、社会责任感的有识之士要寻求解决中国问题的道路。党章的历史源远流长,见证着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壮大。从中国共产党建党之日起,1921年7月23日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就讨论通过了具有部分党章性质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它包含了属于党章性质的一些条文,实际起到了党章的作用;到党的二大第一部党章诞生,再到党的十二大又开启了党章和党内法规的新纪元。从十二大党章起,又先后历经七次修改成就了十九大党章。在党章中,凝结着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党章无处不在地书写着中国共产党的初心。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十九专题的9篇文章中,有5篇文章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关论述,所以我们要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反复学习党章,努力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
三、深刻理解党章核心要义
  对党章的学习不能学而不思,如果不能深刻理解党章的核心要义,也就无法真正将党章的要求、党员的标准自觉落实到行动中。
  要认真学习现行党章文本。现行党章经由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于2017年10月24日通过,分为总纲和十一个章节,共55条。不长的篇幅,却有沉甸甸的分量。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总规矩,是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十九大新党章尽管只有19000多字,但字字珠玑,是一代代共产党人在学习、战斗、工作、建设、探索中不断凝练、不断总结的智慧结晶。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反复学习,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同时,还应当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党的宗旨、党员义务和权利,通过学习使党章意识根植大脑、融入血液。
  要深入研究党章的发展历程。从党的一大通过党纲,到二大的第一部正式党章,再到十九大党章,要认真分析理解每一次修改的新内容、新要求。比如十九大党章,总共修改107处,总纲修改58处,条文部分修改49处,除了若干具体文字性的重要修改(如“建国”改为“新中国成立”)外,在内容上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新变化:十九大党章最大的亮点和创新之处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指导思想。第二,新时代需要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出新方略,做出新部署。党章在这方面增添很多新内容,特别是提出,在新世纪新时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第三,完成新时代的新任务迫切需要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党章在总结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成功经验基础上对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实行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新要求,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在学好新内容的同时,也要重温党章中一如既往、从未改动的内容及规定。例如:党章“总纲”中关于党的建设四项基本要求的主题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从党的十四大以来就没有改变过。
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研究
  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会前作出重要指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要按照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补齐党建方面的法规制度短板,力争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事关党的团结统一,事关党的建设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事关依法治国方略的有效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确定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五大子体系之一。踏上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宪法为上、党章为本”“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法学理论命题,而且也是已经开启的政治实践道路。在法治体系的视野里探析党内法规制度问题,丰富学理支撑,对于法学尤其是法理学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认真研究党内法规的话语源流、制度定位、体系架构及其与国家法律的关系,深刻揭示其制度逻辑,无疑是极有价值的学术探索。

(作者为西南政法大学校长)


责任编辑:薛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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