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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法典编纂看国家治理现代化
发布日期:2021-01-31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2020年5月14日第07版

□许瀛彪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国家治理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法律是其中重要的子系统,而在法律系统内部,又存在公法与私法相互区分、互动配合。换言之,在法治范畴中公法与私法有不同的调整范围与调整方式,二者需协力配合。公法与私法具有不同的功能、任务、目标及手段,究其特质私法倾向于自治,故私法的发展程度往往与一国之社会文明程度密切相关。在一国法律体系中,私法系统又以民法为基础,故民法发达程度往往反映国家文明程度及国家治理水平。当前,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及颁布实施也将有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国民法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契合当前及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要。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经验启示我们,承认、保护和尊重人民群众的利益,就是承认、保护和尊重人民群众生存与发展的正常物质需要与精神需求,就是承认、保护和尊重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私法自治的理念是,现代民商事法律为市场经济活动提供行为规范,在私法活动场域民商事主体秉持意思自治理念通过自主协商决定权利义务关系,原则上国家不予干预,在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才由司法机关居中裁决。自主决定是调节市场经济、配置市场资源的一种高效手段,其可将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一切生产要素高效、优化配置到可产生最大效益之处。私法自治向市场每一个民商事主体提供受法律保障的自由,使市场各类民商事主体获致自主决定的行动空间,令市场中各种资源要素活力迸发,以此激励市场上各类民商事主体积极创新创造。民法的特质与精神不止与市场经济发展息息相关,更与对人的关怀保护密切联系。民法对人的重视遍布时空,从时间跨度上看,民法对人的关怀延绵人之一生,从生到死,如影随形,人们每天生活都在民法规范之中;从空间维度看,民法调整对象涵盖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两大社会关系,为满足人的物质需要与精神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民法保障私权、奉行人本主义、具有人文关怀,践行关注人、保护人、尊重人的理念,在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等方面具有基础性作用,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首要要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内在契合。作为市民社会的基本法,民法内容非常丰富,涉及方方面面,被称之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故而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因其基础性与重要性,民法发达程度往往与国家文明程度、国家治理水平密切联系。从这个意义上看,编纂民法典,既是完善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以编纂民法典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既定的目标、前进的方向。作为民法典开篇之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条开门见山地提出“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民法总则第一条是立法目的条款,对其乃至对未来整部民法典都具有规范价值和指引作用,其应作以下两方面理解:一方面,我国民法典自身须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另一方面,我国民法典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保障、拓展空间与创造条件,亦即通过民法的调整形成私法治理,进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的调整方式有事前调整、事后调整,二者共同配合完成民法的指引、预测、评价与规范作用。基于事前调整与事后调整两种调整方式,我国民法通过确立调整对象,强调私权保护,明确基本原则,制定民法规范,保障意思自治,规定民事责任,彰显自治特色,弘扬人本理念,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美好幸福生活、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充分、高效、独特的规范供给与法治保障。换言之,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有利于通过私法的治理推动社会治理与国家治理,彰显我国制度自信,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鉴于此,笔者认为当前及以后一段时间做好如下工作尤为重要:其一,从立法角度看,应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民法典草案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与侵权责任编等,其应在宪法下有效实现“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让民法典成为国家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典范。其二,从司法角度看,应注重对民法规范的合宪性解释,重视阐释与理解“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丰富含义与实践价值。其三,从法学研究角度看,应重视研究民法在解决社会矛盾、适应体制发展、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系统总结我国民事立法、司法实践的特征与规律,深刻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对中国民法的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产生的不同影响,进一步揭示中国民法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民法与社会主义精神之相关性等。其四,从法治宣传角度看,民法典颁布后,除大力宣传民法典作为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人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外,还应重视民法典发挥全民法治教育教科书的作用,力求通过对民法典的概念、规范、制度、原则、精神等的阐释解读,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民法典在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方面的基础作用,让各级领导干部更好理解民法典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保障作用。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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