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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法的社会治理价值及意义
发布日期:2021-02-04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2021年2月4日第05版 作者:王连喜 谢军

  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经过10多年的试点探索,社区矫正制度终于以法律形式予以正式确认。社区矫正制度的全面实施,将使符合条件的罪犯在社区接受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通过行为规范和职业技能的学习,实现自我改造,重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从而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进步。社区矫正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必将对社会治理产生深远影响。

  首先,社区矫正体现社会治理理念进步。社区矫正制度进一步落实了刑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法原则。在刑法中,刑罚的目的是处罚与教育并重,相比于严厉、及时、准确地惩罚犯罪,采取正确的策略和方法对犯罪人进行教育与改造,对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更有意义。社区矫正制度的核心要义包括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前者主要体现为对犯罪人的惩罚,后者主要体现为帮助犯罪人实现自我改造和提升,将社会的破坏因素、危害因素转化为积极的建设因素,使惩罚与教育并重的刑法原则得到更充分的落实。

  其次,社区矫正促进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刑事诉讼制度是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正义、化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制度,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一个完整的刑事案件,通常由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刑事审判、刑罚执行几个环节构成。执行环节是落实之前的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目标的重要环节,除死刑案件外,绝大多数刑事犯罪分子都需要通过监狱服刑和社区矫正的方式实现刑事责任的承担和自我改造。社区矫正法的施行,明确了社区矫正的宗旨和原则,落实了机构、人员和职责,从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程序和内容、实施主体、保障条件、外部力量的参与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详尽规定,使社区矫正成为一个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刑事执行制度,使社会治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再次,社区矫正推进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社区矫正制度主要在于调动矫正对象的主观能动性,激发他们的内在动力,进行生活秩序的重建。参加社区矫正的人员,通常自身危险性较低,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对这些人采取非监禁改造措施,既有利于当事人的心理重建、重新燃起他们对生活的希望,又可以避免监禁环境下罪犯之间的消极影响。同时,社区矫正可以教育帮扶矫正对象通过学习做到知法守法,通过职业技能学习掌握一技之长从而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最后,社区矫正实现社会治理效果提升。从经济成本角度看,因为矫正对象在大多数情况下可以自我管理,国家原本需要保障的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可以节约下来集中用于教育帮扶,从而降低社会资源消耗,提高司法资源利用效益。从改造效果看,社区矫正能够降低犯罪人员重新犯罪的比例,原因主要在于其中的教育帮扶可以帮助矫正对象掌握职业技能,为其重新就业奠定基础。而稳定就业是预防犯罪人员再次犯罪的最有效措施。对个人而言,社区矫正可以帮助犯罪人员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逐步回归社会;对国家而言,社区矫正可以较低的成本,收获较好的社会治理效果。因此,可以预见,社区矫正必将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作者单位:国家开放大学)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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