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海纵览 >> 报纸理论
中国法理学历史脉络梳理
发布日期:2021-02-05 来源:《检察日报》 2020年04月08日 第3版 作者:杨凯

 《中国法理学发展史》是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资深教授李龙的新作。该书描绘了我国法理学从古至今的发展脉络,展现了法理学的源远流长和博大精深,是对我国数千年来法制探索的实践总结和理论表达。全书以史料为出发点和立足点,以评述和总结为纲要,对我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法理学进行了全面梳理,系统地阐述和解读了法理学发展的理论和史实,对古代法理学在治国理政中的经验进行了借鉴、继承和升华,对新中国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的治理体系和治理经验进行了提炼。

  以理为史,填补中国法理学无学说史空白。有人说:“我国古代没有法理学”,也有人说:“我国古代没有理论上的法理学,但有事实上的法理学”。持第一种说法的人忽视了我国历史的博大精深,第二种说法则不全面。事实上,不仅是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对法理有精辟的论述,而且历朝历代都有法理学的大家,他们既论述法的原理,又阐明法的公理。如南北朝御史中丞孔稚珪(447—501年)写道:“匠万物者,以绳墨为正,驭大国者,以法理为本。是以古之圣王……莫不资法理以成化,明刑赏以树功者也”。这些灿若星辰的历史人物和他们璀璨的法理学思想在该书中逐一登场,让人从中感受到理论源流的宏伟气魄与发展脉络的清晰节点。

  以体为本,全面论证中国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就是“法理”,法理包含两个相互联系的部分,一是法的原理,二是法的公理。我国古代法理学在这两方面给我们很大启示。古代先贤不仅揭示了法的原理,也揭示了法的公理。事实上,我国古代早就有了法理学,而且对法理学研究的对象极为重视。东汉时期的汉宣帝在宣布其治国理念与方略时,就公开宣布:“霸王道杂之”。他推行了儒家的仁政德礼治说饰于外,以法家刑名法术之学御于内的“共治”理念,其中,特别提到要发挥法理的作用。可见,我国古代不仅重视儒法共治的治国理念,而且注重和强调法理的引领保障功能。

  以用为策,发掘中国法理学对世界法治文明的历史贡献。该书指出,研究我国古代治国理念与方略,“共治”的借鉴意义最大,借鉴其儒法并用的经验,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将爱国、爱集体与勤俭持家、尊老爱幼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借鉴多种治国理念“共治”经验,有助于我们结合当今实际,推行以法治为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综合治理,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的基础上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国际上,坚持和平外交政策,与世界人民一道,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智慧;最重要的是,“共治”能博采众家之长,互相配合、相互作用,既发挥了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又发挥了德治的道德教化作用,发挥了人民的主体作用,将全面依法治国推向了崭新的阶段:良法善治阶段。这项研究成果的提出对于我们深刻认识中国法学对于世界法治文明的贡献具有重大意义。

  以法为治,建构中国法理学的话语体系。该书认为,在构建话语体系的过程中,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以其基本理念、范畴、重要判断和论述为基础,通过深入研究,进一步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学)话语体系的核心理念,再从法治实践中提炼一部分基本范畴和概念,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话语的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合理继承和借鉴我国古代法治文明的精华,吸收本土资源中的法治文明,并合理借鉴西方法治文明的精华,吸收某些外来的法治资源和国际法治公认的、对人民有利的话语资源及国际惯例中某些合理因素。

  以学为纲,拓展中国法理学的学科体系。研究中国法理学发展史,有利于法理学学科的发展。该书认为,当前国内的法理学研究还比较薄弱,不仅对重大的基础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而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及其经验的理论总结和提升还不够全面,由于源头活水不足导致缺乏生机活力和时代气息。同时,我们对中华法治文明和法律思想的挖掘不够深入,传承和创新乏力,致使我国法理学的民族性和“中国味”不浓,主导性概念和命题缺乏。此外,对“法理”的基本范畴、人类法治文明的普遍法理和新时代法理缺乏系统研究,因而对法治实践和部门法学研究的法理支撑作用还不够科学有效,法理学作为“法理之学”的学术本质尚未充分彰显。更重要的是法理学的研究队伍不够强大。要尽最大努力,推进我国法理学的升级转型,把“全面依法治国”推向更理想更高级的阶段,全面提升我国法理学的自信和他信。

  中国道路和中国之治的治理体系建构与发展需要法理学史的思想支撑。立足现实,法理学一直是法治大厦的坚实根基;回望历史,法理学经历了不同的政治环境与历史生态,却始终没有中断过法律思想的源流;遥视未来,法理学必将也终将成为中国之治和中国道路融入世界文明、引领人类文明的重要理论依据和价值遵循。这本丰厚的中国法理学史的思想著述可以帮助我们重新认识历史,重新反思现实,重新思考建构中国之治的治理体系,为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作出新贡献。

  (作者为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杨燕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