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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数字化金融科技监管创新 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发布日期:2021-05-13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2021年5月13日第05版 作者:张驰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脉。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随着中国银行业整体实力的增强,中国对世界金融的影响力正在逐渐增加,在世界金融格局中占据地位越来越重要。随着数字化金融时代的到来,加快数字金融科技监管体系创新,提升金融监管治理能力和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对保持我国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应重视金融监管科技创新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迅速发展,金融业务数据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也推动了“银行服务+互联网”“金融监管+大数据技术”的迅速发展。因此,构建金融安全体系,必须重视监管技术创新。当前,我国金融监管相关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各金融监管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尚不完善,现有的分业金融监管体系越来越难以适应数字化金融发展的需要。如何创新金融监管模式、驾驭复杂的监管环境,迫在眉睫。综合来看,既要允许金融科技创新在市场上进行测试又要进行审慎监管,需要发挥大数据智能化、自动化技术的洞察、筛查能力,不断完善、创新我国金融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

  根据实践来看,金融监管人工智能技术可以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什么是金融监管人工智能技术?它是指用机器算法替代和超越传统的金融经营管理经验与人的能力的金融模式,是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技术与金融业的深度融合。它推动传统金融业向智能金融转变,是金融科技发展的高级形态,是在数字化基础上的转型升级,代表着未来发展趋势,已成为金融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金融、大数据金融、区块链金融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前,世界各国在大数据技术、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领域已展开激烈竞争,人工智能技术、机器学习新技术为未来金融业发展、金融治理监管提供了种种可能,将对现有金融业、金融科技、金融新技术应用产生颠覆性变革。和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相比,智能金融更具有优势,将对金融生产效率、金融监管手段创新产生根本影响。智能金融可以更精准高效地满足各类金融需求,推动我国金融行业变革与跨越式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等新技术应用,可以促进金融监管技术向数字化发展。金融监管技术的创新,可以引领金融合规发展变得更智能化、让合规流程更完善、帮助银行实现自动化、改善筛查新客户的方式,从而帮助企业、个人降低金融消费风险,促进监管部门防范金融风险、化解金融风险积聚。同时,通过金融监管大数据技术应用创新,实时监控一些不法金融集团和违规金融活动野蛮生长,及时监督金融系统内部腐败和违纪违规行为蔓延。

  利于精准防范金融风险

  近年来,“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网络套路贷”犯罪高发多发,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并给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造成了极大危害。因此,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迅速发展的当下,必须提高防范和完善打击金融诈骗能力,加强数字化、智能化金融科技监管创新。当然,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也会为金融业带来精准打击犯罪的巨大机遇和新科技手段,且伴随着国家金融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金融科技创新不断进步,在金融风险防控方面,可以发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新技术的广泛应用。这些技术应用也可以有效监控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追踪不法金融集团和非法金融活动,为违法资产清理、追赃挽损、风险隔离等提供智能技术支持。

  同时,金融监管创新有助于建立更全面清晰的对金融数据安全、责任主体认定的体系,构建智能金融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形成智能金融领域风险评级机制,加强法律保护,规范智能金融经营者获取数据的途径和方式,以及由此化解其可能带来的潜在社会风险。这样对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依法处理恶意操控金融机构的行为,形成闭环监控。从金融业内部来看,依托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创新的金融监管模式,可以加强内部严肃纪律,防范官商勾结、利益输送、违法侵占;可以有效防止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监守自盗”;可以精准识别打着金融创新和“互联网+”旗号混淆视听的行为;可以及时发现违法开办的互联网理财、保险、证券、基金和代币机构以及运营P2P网贷的机构;可以有效处置重点领域突出风险,防控风险、挽回损失、回应社会关切。

  推动数字化金融监管科技创新的建议

  具体而言,笔者认为,推动数字化金融监管科技创新发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是推进数字化金融监管立法。目前,有的地方建立了相应政策法规,但应该有一个全国性的数字化金融监管法规规范、指导我国金融稳定发展。笔者建议,从立法角度研究我国现代金融监管与治理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问题,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数字化金融监管模式,在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工作标准、人员配置、工作保障等方面做出系统化安排,规范顶层设计。

  二是要加快数字化金融监管人才培养。人才是创新的根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

  要研究我国基层金融系统人才队伍存在的问题、培养现代金融监管人才的有效方法。完善金融监管人才标准,在金融从业资格认证标准上增加数字化、信息技术从业要求。同时,加强数字化金融监管、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监管学科的专业教育。

  三是如何更好地强化数字化金融监管科技创新?笔者认为,需要“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监管部门、行业协会要开展数字化金融科技监管理论研究、技术提升、人才培养、标准研制等工作,加快推动地方金融机构金融体系整体质量、管理能力、市场化程度持续提升。

  数字化金融监管契合我国现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治理需求,改进金融治理方式可以有效激发地方金融创新发展活力,增强规范经营,提高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水平。数字化金融监管科技创新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工作,这项工作的推进效果会影响金融法治建设、现代金融业转型发展、营商环境改善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并进一步厘清法治、科技、市场的边界,改善数字化金融生态体系等。它可以通过科学审慎监管、配置优化金融结构,发挥大数据加人工智能技术的优势,实现对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等各治理主体资源的有效整合,汇集数据,推动现代化金融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因此,在推进金融治理体系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治理能力的大背景下,认识、理解、探讨数字化金融监管、智能金融治理有着重要的意义,推进数字化金融体系建设,可以为国家金融稳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徐子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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