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首席”有担当有作为
发布日期:2023-09-21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 作者:罗宗明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法学会大力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紧紧围绕“重大公共决策论证、重大法律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四个重大法治实践平台,发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及团队成员主动担当,积极助力地方立法、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实践等工作,真正把“为群众办法治实事、为企业解法律难题,服务党委政府、服务政法工作、服务社会治理”落到实处。

自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以来,桂林市群众安全感持续向好,2023年第二季度全市群众安全感在广西所有地级市中排名第1位。


立法先行护漓江

桂林山水甲天下。漓江作为桂林赖以生存的母亲河,是国家重点保护的13条江河之一,也是全球最美的15条河流之一,更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自然遗产。

桂林市法学会高度关注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牵头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和法学会会员,积极参与重大公共决策,开展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调研、起草和论证,修改、完善地方性法规,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建议,为保护漓江生态筑牢法治屏障,推动“两山”理念在桂林落地生根。

2021年7月,桂林市委政法委、桂林市法学会在灵川县、阳朔县、资源县、龙胜各族自治县和七星区等5个县(区)试点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建立法律专家库1个,按照法官专家库、检察官专家库、警察专家库、律师专家库、综合专家库、专项法律专家库等六大类划分建库。每个类别由5名至7名会员专家构成,其中一名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经过一年多的建设,确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服务清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职责和工作运行模式。

为保护漓江生态环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到一线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听取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士意见。市法学会工作人员协助立法修订,健全完善漓江流域法治体系建设。在护好山水的同时,全方位推进漓江流域环境依法治理。漓江景区内存在的“乱建、乱挖、乱养、乱经营、环境脏”等“四乱一脏”突出问题,被纳入法治框架内进行严格治理。

自治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广西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付健教授多次主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桂林市喀斯特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条例》《漓江宣言》的立法调研、起草、修改和论证工作,积极为桂林市地方立法工作建言献策。自治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李日升多次率调研组,到阳朔、兴安、雁山、七星、灵川、平乐等县(区)实地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听取相关部门及法律专家、学者的意见,积极推进《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该条例结合地方实际,完善了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机制,确立了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协同执法机制等,对漓江风景名胜区内的游览经营活动作出规范,创新建立漓江流域游览排筏管理“桂林模式”。

经过十几年的努力,自治区、桂林市先后出台7部涉及漓江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出台了广西第一部地方综合性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漓江流域保护地方法规体系基本建成,开启了地方立法保护漓江的新征程。


法治春雨润人心

桂林市法学会坚持以基层法治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双百”法治宣讲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市法学会将“基层行”活动纳入全市法学会年度工作要点和全市平安绩效考评,与政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牵头组织市司法局、团市委等单位,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形成部门联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基层行”活动强力推进。先后多次会同有关单位到各县(市、区)开展督导检查,以督代导,切实提高各单位对普法工作的认识,推动“基层行”活动高质量开展。结合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和依法科学保护漓江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保护漓江的相关法律法规宣讲,推进“基层行”活动走深走实。

市法学会还创新方式方法,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米”。一是在普法对象上求“准”。突出抓好青少年、党员干部群众等普法教育。指导阳朔县法学会在兴坪镇、遇龙河、阳朔西街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3个,为游客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组织市、县两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成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有效提升法治讲座质量,推动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转变。二是在普法方式上求“新”。将桂林市有关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编入“八五”普法系列丛书中,通过开展“法律七进”等日常法治宣传活动,推动依法保护漓江家喻户晓、落地见效。2023年4月26日,七星区人民法院在阳朔县漓江杨堤码头以现场直播方式审理一起涉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庭审结束后,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成员陶斌智主动走进直播间,对广大网友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在线观看人数突破105万人次。

法治服务聚人心,共筑民族“同心圆”。桂林市法学会在市少数民族服务中心专门设立工作站,立足法律“小切口”,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机制融入民族团结工作中。2021年以来,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成员韦肖在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参与处理纠纷45起,成功调处42起。

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引导群众依法行事。市法学会指导会员主动担任“法律明白人”,积极配合参与“法律明白人”培训,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习惯,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基层法治人才保障。

深化“定向公益法律服务”,助推企业依法经营。结合“一企业一法学会会员”试点,市法学会深入推进“法律进民企”活动,为桂林吉福思等签约民营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用情用力化积案

桂林市法学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化解涉法涉诉重复信访积案活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三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及团队成员优势,有序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聚力集智,构建三级化解团队。以自治区、市、县三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及成员为主力军,以法学会会员为排头兵,市法学会着力构建自治区、市、县三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为主的化解团队。三级化解团队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逐案分析涉法涉诉重复信访积案诉求合理性,共同探讨分析问题产生原因,集思广益讨论破解办法,为信访积案化解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建议。

及时出台《桂林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桂林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工作方案》。市法学会共组建市级专家库5个,其中首席专家18名、专家成员42名。市法学会、市信访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按照“一件案件、一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成员、一个工作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措施,明确包案领导、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成员、包案法学会会员及其职责,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做虚功”。

重心下移,高效开展化解工作。市法学会充分利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覆盖市、县两级的优势,聚焦思想教育、源头预防、责任落实等基础工作,有效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高效开展。

调解前置,沟通贯穿全过程。市法学会坚持把沟通交流、释疑解惑放在化解矛盾纠纷、处理涉法涉诉疑难案件的各个环节,突出思想教育,让信访人在了解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同时,自觉消除对立情绪,认同调解处理结果。自治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吴小嫦担当作为,主动参与案情重大疑难、涉及债权人多、破产标的大、债权种类复杂的桂林佳登宝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为案件的化解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案件有序推进,并于2023年6月底如期结案。

创新推进“一企业一法学会会员”试点工作,用活用好“校园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教育功能。阳朔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夏兆海启用“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通过普法宣传,破解欠缴税费、工程竣工验收等矛盾,为两百余名业主解决买房10年无证问题。

推动包案化解工作与全市政法系统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市法学会、市信访局派出调研组到全州、兴安、恭城、平乐、象山等县(区)的责任单位开展督导调研,收集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县两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及团体成员加强条块指导,有效推动破解化解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同时,坚持情理法并用,推行一案一策,一人一策,逐案化解,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有效化解“骨头案”“钉子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打好政策牌,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与信访人谈话。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等进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帮助他们分清依法维权与无理取闹之间的界限。同时,针对他们的实际困难,及时协调,给予一定帮扶救助。打好感情牌,巧借信访人的亲朋好友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用亲情、友情缓解他们的对立情绪,使法律宣讲、政策解释效果事半功倍。打好救助牌,结合个案特点量身定制救助方案,针对性开展司法救助。积极构建多元救助工作格局,有效整合救助资源、拓宽救助渠道,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7月底,自治区今年交办给桂林市的8件重点信访案件均已办结,其中实体性化解7件,实体化解率87.5%,程序性化解1件,桂林市法学会会长、专职副会长包案的两件案件均已实体性化解


责任编辑:刘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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