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中国法学会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综述
发布日期:2023-09-26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张若楠 李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法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是法学会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的重要途径;是法学会立足实际、发挥优势,有效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抓手。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强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就是要集中力量推动解决当地党委政府最关心、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首先必须解决的法律问题,同时也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引导和服务群众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

大胆探索,扎实推进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探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第一步从广西藤县出发。

2019年11月,中国法学会负责同志带队到广西梧州市进行调研。调研组在调研时发现,梧州市正处于经济转型期,不少矛盾纠纷聚集在基层,藤县作为梧州市最大的县,经济发展较好、产业群初具规模,但重大矛盾突出、信访积案较多,亟待解决。

其时,作为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梧州市法学会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方面已经做了一些具体工作,卓有成效。调研组考虑,能否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一个具有地方特色,且能够充分发挥法学会优势,有效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制度?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应运而生。

如何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进行探索?梧州市法学会决定从信访积案着手。一件发生在藤州镇长达11年之久的信访积案成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吃的“第一只螃蟹”。

该案因土地征收补偿款争议而起,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介入后,对案情进行详细研究,找准案件症结所在,与藤州镇政府合力化解,最终当事人息访息诉,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该案的成功化解,打响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的第一枪。

之后,梧州市法学会又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不失时机地解决了一批在当地有影响力的重大项目、多年没有化解的重大信访积案和难以调处的重大矛盾,案件涉及项目落地、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市域治理等重点民生领域,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成效初显。

为了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的开展,2019年12月9日,梧州市成立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梧州市关于试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工作方案》。

一边运用,一边完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逐渐形成了简便、有效、管用,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和做法,为向全国法学会系统推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打好了实践基础。

2021年4月20日,中国法学会在藤县召开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全国现场会。会议指出,探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法治中国的具体行动,是服务地方工作大局、服务当地群众的责任担当,是法学会创新发展的积极尝试。

随后,四川、福建、新疆、江苏等地相继印发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行通知,这让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有益尝试,走出八桂大地,在其他地方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022年,中国法学会印发《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通知》,规定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内容、人员条件和产生办法、工作流程、工作职责、组织保障等内容,明确了“三坚持”“三首”“三跨”的工作原则。

至此,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铺开推行,真正走向全国,成为法学会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亮丽品牌”。

全面开花,焕发活力 搭建法治实践平台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依托法学法律专家库,充分发挥法学法律专家优势,很快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为广大法学会会员参与法治实践搭建平台的同时,也为基层法学会如何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提供了样本。

坚持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在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中,中国法学会党组负责同志带队,到市一级开展工作;省级法学会负责同志带队,到县一级开展工作;市级法学会负责同志带队,到乡镇一级开展工作;县级法学会负责同志带队,到村一级开展工作,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

2022年,中国法学会负责同志牵头组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组赴河北省张家口市,就贯彻落实“保交楼、稳民生”有关工作部署开展调研,推动当地涉及7500余户购房者的4个房地产项目实现交楼。

此后,各地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实施细则陆续出台。湖北、辽宁、四川、浙江等地以省委政法委、依法治省办等名义联合印发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指导意见。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结合实际,出台了贯彻落实《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地方各级法学会充分借鉴吸收好经验好做法,因地制宜细化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符合法学会特点和规律、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机制。如广东、福建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与法学会所属的“中立法律服务社”“法律诊所”等平台有效结合;浙江、山西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分别写入《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和《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湖北赤壁法学会依托赤壁市综治中心,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贯彻落实到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中;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基于自身优势,助力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持续深化“三共五通”、共建共享、和谐共赢的“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坚持选优配强,打造专业化队伍——

“人才是第一资源”。法学会充分发挥基础广泛、联系面广、人才荟萃优势,坚持把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坚持优中选优,重点面向党委政法委领导干部,立法、执法、司法等部门法治专门队伍,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法学专家以及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全力打造一支政治硬、本领强、作风实、有担当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队伍。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组建中国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聘请70名法学专家学者担任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涉及法理、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领域。上海采用学术委员会、研究会、行业组织、有关单位推荐和会员自荐等方式,组建“上海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上海涉外法律人才库”。江苏吸纳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公检法司等实务部门专家参与,向市县法学会开放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四川结合地域特点,将有影响力的乡村贤能人士纳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打造体现民族风俗的特色专家队伍。湖北武汉从法学法律人才库中遴选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中国法学会全面依法治国的“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充分发挥,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凸显。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生大事——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聚焦当地党委政府最关心、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首要法律问题,始终同中心工作和决策需要紧密结合,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随着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法学法律专家参与到地方法规制定、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相关工作中去,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履职尽责。

吉林聚焦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研究形成《关于依法保护黑土地的建议》等决策咨询成果;

上海完成“上海数据条例”“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等市人大年度重点地方立法项目的平行起草工作;

湖南常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提供法治评估意见,推动当地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四川自贡市法学会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完成对《自贡市畜禽养殖污染条例(草案)》等14部地方性法规修改论证的咨询论证,立法建议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采纳。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目的,跟着案例走,奔着案例去,把化解疑难案件作为工作突破口,攻坚克难,化解矛盾,解决了一系列党委政府关心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

辽宁本溪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助力“烂尾”楼盘重获“新生”,为千余户业主圆了住房梦;

吉林辽源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办理工伤认定个案法律咨询时,叫停“马拉松式”工伤认定程序,提出的具有普遍适用意义的工伤认定法律建议被相关部门采纳执行,取得“办理一案,防范解决一类问题”的良好效果;

天津和平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高效化解30年公产房租赁纠纷积案,解决幼童入学难题;

山东组成15个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组和百个法律服务队,深入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帮助危困企业破产重组;

山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促成山西金融机构100亿元债权重组协议的签订,推动化解区域金融机构债务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实践充分表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是法学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一项成功探索,是立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好制度,是具有法学会特色,符合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需要的好制度。

不忘初心,勇毅前行 开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新局面

自2019年11月在广西梧州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全国共聘任首席法律咨询专家23000余人,为6600多件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工贵其久,业贵其专。”经过4年的实践,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已经成为法学会又一张立得住、叫得响的精品名牌。

2023年3月15日,中国法学会在北京香山召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座谈会,全面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

随后,中国法学会派遣30个调研小组先后奔赴地方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和推进典型案例化解调研活动,与地方法学会专家一起参与案件研究,为依法依规依纪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律服务。

“郡县治,天下安。”随着省市两级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全面铺展,中国法学会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重点逐渐转向县级法学会,推动优质法治资源向最基层倾斜,打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最后一公里”。

县级法学会工作在中国法学会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破解县级法学会履职难题的一把“金钥匙”。

为进一步完善县级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机制,提升县级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质效,8月以来,湖北、四川、浙江、广西、江苏、湖南、吉林以及辽宁大连、湖南岳阳等九地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出台“县(市、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指引”,对县级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范围、专家聘用、工作流程、组织保障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一系列的措施保障对县级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形成了有力推动:

新疆玛纳斯县打造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二三四五”工作新模式,明确“首席”选任“两个规范”,建立提供服务“三项机制”,提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履职“四种能力”,畅通服务群众“五条渠道”,助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安徽固镇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中探索适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为行政复议决定提供法律支撑和参考,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尺度和温度;

福建邵武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深度参与处置福建某药业公司污染环境案,督促企业“真合规、真整改”,助力工业园区完善环保监管措施,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

据统计,全国共有2763个县级法学会。其中,有2160个县级法学会开展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

9月26日至27日,中国法学会在广西南宁召开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健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机制,有力服务科学决策和法治实践,推动省、市、县三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

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前途光明,任重道远。以南宁会议为新的起点,中国法学会将保持锐意进取、迎难而上的奋斗姿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精神,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深入开展,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好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刘流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