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会议发言摘编之三|努力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发布日期:2023-10-09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突出重大制度供给功能 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

上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会长 崔亚东

上海市法学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积极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在服务保障上海“五个中心”和平安上海、法治上海建设中发挥较好的作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探索与实践。一是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体系。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有机融入全面依法治市系统工程,已形成比较完善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系列制度。二是结合上海实际制定《上海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实施办法》,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机制、工作要求,积极推动落地。

(二)探索上海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运行机制。一是采取“一项目一首席”的创新性模式。由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项目团队自主承接相关部门委托,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向上海市法学会申报,通过审核确认后,将该项目团队负责人明确为项目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二是注重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专业性、权威性特点,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力量主要集中在解决疑难复杂重大事项上。市级项目更加侧重于重大制度供给和重大类案分析的职能发挥,积极参与到立法与行政决策、法律适用环节。三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研究会、区法学会的作用,开展好法律咨询服务。

(三)开展课题研究,为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提供理论支撑。承担中国法学会委托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课题研究任务,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调研17次,形成《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理论探析与实践研究报告》。

二、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果

(一)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围绕“四个重大”,在服务重大领域制度生产、高端事务法律咨询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比如创新地方立法理念、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为水资源管理协同立法提供咨询、积极服务绿色生态的长三角示范区建设等。此外,积极推进矛盾纠纷个案咨询,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并成功化解由拆迁问题引发的历经十余年的信访积案等,获得了群众和相关部门的积极肯定。

(二)成立“立法研究工作室”,突出重大制度供给功能。承担上海市人大年度重点地方立法项目的平行起草、有关法律立法后实施情况评估等工作,圆满完成8部地方性法规的研究起草任务,就多部国家和地方立法开展研讨论证,提出完善建议,获得市委政法委等部门高度肯定。

(三)协同建立法律适用分歧发现研判工作机制,发挥重大类案分析作用。与上海市高院、上海市律协建立法律适用分歧发现研判工作机制。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对涉及私募基金清算的纠纷案件、一人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两类法律适用分歧问题提供咨询建议,为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有效助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上海市法学会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上海市法律人才库建设,完善“首席”项目分级管理机制,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

 

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在江苏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江苏省法学会会长 周继业

近年来,江苏省法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下,全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厘清思路,加强规范走在前

加强顶层设计与统筹规划,规范实施流程,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在江苏全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首先,注重整体谋划。统筹考虑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定位、目标、任务和措施,20219月率先出台《关于探索实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通知》,为各地推进工作锚定目标明确方向。其次,确定总体思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各项落实举措的协同配合。发动专家深入基层、了解需求,聚力解决一线的实际问题。最后,细化推进落实。在绘好全省“总蓝图”的同时,推动各设区市出台各自实施方案,制定出台《县级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指引》,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二、多措并举,统筹推进走在前

江苏采取了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深入实施,有效提高了制度规范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首先,召开全省实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工作推进会。加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形成上下协作、同向用力、边落实边规范的良好局面。其次,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实施工作与主题教育紧密结合。结合主题教育,省法学会组建调研组深入基层开展“穿透式”调研,与法律咨询专家和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将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实际举措。最后,推广经验做法发挥示范效应。充分挖掘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选编典型案例、展播优秀事例等形式在省级层面树立好典型,借助《民主与法制时报》、《民主与法制》周刊、学习强国等媒体平台发出江苏好声音,打造出南通品牌、泰州模式等一批典型经验做法。

三、创优提质,推陈出新走在前

始终坚持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作为法学会工作履职效能增长点和特色品牌亮点,持续推动实践创新、服务创优,实现了三方面实实在在的转变。一是专家队伍从“职业划分”转变为“领域细分”。在以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职业划分二级专家库的基础上,进一步按行业、专业或专家职业领域划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建立跨界融合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提升服务科学决策和法治实践的能力水平。二是工作流程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参与”。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进网格、进村居、进企业,扮演好高端智库专家、法律事务指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等多个角色。仅南通一地,近一年就推动化解重大信访积案320件,共成功调处建设工程纠纷60余件,涉案标的额2亿多元。三是咨询内容从“事后处置”转变为“事前预防”。注重发挥专家的专业前瞻能力作用,对基层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法治问题及时研究提出防范化解措施,努力实现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行稳致远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赵光君

2023年5月26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各级法学会应当完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为平安建设有关重大决策、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提出专业咨询意见。”《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浙江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率先入法,开启新的篇章。截至目前,全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提出决策参考建议24件,参与重大法律服务活动451场次,提出法律建议895条,助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426件、信访积案237起,赢得广泛好评。

一、统筹谋划,高站位构筑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体系

明确目标定位。中国法学会《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指导意见》印发后,浙江省第一时间出台实施意见,明确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主要任务是紧扣“四个重大”,助力党政机关依法决策,助力基层单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明确总体架构。按照省级不少于50名、市级不少于30名、县级不少于10名的标准,全面推进专家库建设。目前,浙江省三级法学会共聘请首席法律咨询专家1844名,省内顶尖法治人才全部入库。明确运行机制。全省各级法学会均设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联络办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健全联络协调、资源调度、工作联动等机制。积极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写入《浙江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工作规则》等重要文件,把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情况纳入全省年度综合考核和平安考核,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入法奠定基础。

二、把握大势,高起点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入法

抢抓立法机遇。浙江省牢牢把握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部署要求,2021年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抓住平安建设立法契机,迅速跟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入法进程。积极沟通协调。主动与《条例》起草牵头单位沟通,阐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基本定位、职能任务以及已经取得的重要成果等,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入法的建议得到牵头单位高度认同。强化对接跟进。精心选派4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全程参与《条例》草案调研、起草、论证、审议各阶段工作。审议期间,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意见,获得通过。

三、多措并举,高标准强化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保障

完善配套机制。《条例》施行后,相继出台县级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指引、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履职情况报备制度等文件,进一步规范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有效激发了内生动力。强化数字赋能。顺应数字时代发展趋势,探索数字赋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路径,稳步推进“浙江云上法学”综合应用建设,为深化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提供崭新平台。设立专项经费。随着《条例》施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品牌效应持续放大,咨询服务需求数量显著上升。我们将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设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专项经费。

 

务求实效,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提质增效  

湖北省法学会会长 傅德辉

2022年1月以来,湖北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要求,注重从实际出发,积极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

一、提升站位,高位推进“首席”工作

去年初,湖北省法学会研究了“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工作方案,专门发文对“两市四县”试点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力量对试点督查完善,为全省大面积推进提供了借鉴样板。今年3月省(区、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座谈会结束后,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菊华第一时间专题听取汇报,强调要坚定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平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和惠民主题,在优化营商环境、化解重大积案、重大民生保障上下功夫。

今年2-3月,湖北省法学会把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列为工作重点,党组负责同志对全省市、县法学会全覆盖调研督办。今年5月,省法学会召开全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推进会,要求市州法学会主要负责同志选择案例、召集案件咨询会议、把关法律意见书起草、跟进案件后续化解情况、推动案结事了。去年以来,全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较为重大的咨询论证、风险评估、矛盾调处、积案化解127起,其中参与办理案件96件,案结事了34件。

二、推动创新,建立整体联动的运行模式

湖北省法学会与省委政法委、省信访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的暂行办法》,建立重大信访积案移交机制,以办好示范案作为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突破口。同时,联合省政府国资委等印发“积案化解 法治惠企”专项行动方案,对纳入专项行动的10个重点案件,组建5个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小组,以第三方视角提供咨询建议,为国有企业纾困解难。

2022年,湖北省法学会组织评选出法学名家(8人)、法学法律专家(53人)、青年法学法律人才(72人)三个人才库,并在此基础上组建147人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团队。市县两级主动依托各级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等,设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共组建省、市、县三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109个,入库首席法律咨询专家1600余人,实行挂牌管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突出重点,探索基层“首席”工作长效机制

县域既是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重点,也是这项工作的难点,更是工作的发力点。湖北省法学会在全国率先推动以省委政法委名义出台《湖北省县(市、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指引》,从总体工作要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选聘及管理、咨询事项范围、工作流程、附则等五个方面27条明确进行规范,还先后召开10余场项目论证会、案件咨询会,进行示范引领。

同时,突出工作重点,围绕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包保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松滋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镇高才等全方位参与该市市委书记包保的某置业公司项目破产清算案,使这起历时近10年的重大产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律服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田勇

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服务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平台。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坚持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聚法学法律专家力量,聚焦“四个重大”、突出“四大优势”,积极服务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统筹谋划,打造高水平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服务平台。把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作为全面深化依法治疆的重要途径,加强制度设计、建立工作机制、加大保障力度,先后研究制定指导意见、议事规则、管理办法等制度措施,将工作开展成效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事项,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走深走实。新疆法学会主要领导带队、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领衔,深入地州开展“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题调研,牵头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百日攻坚”行动,有力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打造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示范基地,影响带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落实落细。截至目前,全区共组建首席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271个,聘任法律咨询专家4061名。

(二)坚持系统观念,聚焦法治实践,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更好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与“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和“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有机结合、有效衔接,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权威优势、学术优势、专业优势、教学优势,聚焦党委政府最关心、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法律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等工作。今年1-8月,全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共参与地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论证285件、重大风险防控评估250件,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2484件。自治区党委依法治疆办融合法学教育、法治研究、司法实务领域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权威学者,打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宣传品牌,截至今年8月已开展16讲,受众180余万人次。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定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脉问诊,积极推动矛盾化解。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焦点突出、社会高度关注的棘手法律问题作为突破口,通过专家把脉、集中会诊、提出法律意见书等方式,推动一批涉土地承包、建筑工程、企业改制、劳动纠纷等“钉子案”“骨头案”成功化解,赢得党委政府认可、群众信任,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部署要求,建好管好用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平台,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工作运转、成果转化、考评激励等制度机制,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与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有机衔接,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提供智力支持和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刘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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