竺效博士参加公众参与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生态补偿立法与流域生态补偿国际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0-10-2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2010年10月21日至22日公众参与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为了总结我国十几年来在公众参与法律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甄别其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发挥法律对公众参与的支持和保障作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主办并邀请来自中国、法国、英国、美国、日本、葡萄牙、意大利等国家的知名专家和学者共同讨论公众参与法律保障机制理论与实践问题。

竺效博士参加公众参与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生态补偿立法与流域生态补偿国际研讨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竺效博士应邀参加研讨会,并以《中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律保障现状》为题进行主题发言。
公众是社会资源的所有者和利益主体,政府是具体管理职责的承担者和执行者。良好的治理离不开政府的决策与执行,更离不开广大民众的积极、有效的参与。然而,二者的良性互动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加以保障。中国共产党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应当扩大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因此,从法律角度保障公众充分了解和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决策过程,既是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题中之义。因此,会议的议题包括:参与、善治与法治(公众参与法制基础保障理论);各国公众参与制度化进程比较研究;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中国公众参与法治化的道路等。

竺效博士参加公众参与法律问题国际研讨会、生态补偿立法与流域生态补偿国际研讨会

2010年10月22-23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亚洲开发银行主办的“生态补偿立法与流域生态补偿国际研讨会暨《生态补偿条例》起草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四川雅安举行。《生态补偿条例》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起草领导小组组长杜鹰、四川副省长王宁、亚洲开发银行东亚局局长克劳斯·格尔豪瑟出席了会议。
来自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海洋局相关司局的领导,来自浙江等10个生态补偿试点省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以及来自亚洲开发银行、世界自然基金会、国际土壤中心、温洛克国际组织、森林趋势、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中澳环境发展伙伴项目等机构的国际专家,来自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环保部规划院、环保部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国家信息中心、财政部科学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院等机构的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竺效博士应邀参加了会议,并以《我国生态补偿基金的法律性质及其相关立法问题》为题进行了大会发言,就生态补偿基金制度建立与《生态补偿条例》框架相应章节条目设计提出了建议。作为本次会议重点议题的“生态补偿立法”单元的大会发言人还包括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环保部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研究员、亚洲开发银行专家艾尔文·洛培斯、温洛克国际组织专家纳格唐、森林趋势国际组织研究员迈克·拜内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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