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猛副教授任法学院分管科研事务的院长助理
发布日期:2011-03-03 来源: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2011年1月15日下午15::00,法学院全体教师召开2011经贸法学工作坊暨法学教育课程研讨会。会议由院分党委书记王晓川教授主持,鲍禄教授、丁丁教授、侯猛副教授分别就本科教育管理、研究教育管理、法学工作坊运行情况作主题发言。王军院长作总结发言。

侯猛副教授任法学院分管科研事务的院长助理


主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鲍禄教授以“同心协力、更上层楼”为题,就法学院本科教学的课程设置、管理体制以及教学和和教学管理一年来的运行情况,向学院全体教师进行了说明和汇报。报告阐明,经过二十六年的积累,学院的本科教学已经有了较丰富的法学教育培养经验,形成了完整、成熟的法学本科教学体系。体现在课程方面,根据最新的2010年的培养方案,学院设置了11门学科基础课、7门专业方向课和23门学科选修课,构成了基础扎实、专业特色鲜明和选修课比较丰富的课程体系。通过学校暨教务处、学院和学系三级管理机构分工侧重有所不同的协调管理和监控指导,法学院本科教学在实质意义上达到了总体优秀的水平;虽然,在一些管理规范和规则的落实和执行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但是相信通过全院同仁的同心协力,法学院的本科教学在各个方面都是会更上层楼的。鲍禄副院长特别再次向全院教师介绍了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团队:“服务三人组”,表示这个新老结合的工作团队愿意全力投入,为全院每一位教师的教学工作提供协助和服务。
丁丁教授作为主管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的副院长向全院教师介绍了我院研究生培养教学管理工作的内容、流程、注意事项和下一步拟开展的工作。
丁丁教授指出:我校具有法学一级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生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律专业研究生数量多,超过600多人(不包括博士生),来源广,背景差异大。因此,我院是全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大户”,这对我们的教学管理工作提出了挑战。
学院对研究生培养教育管理提出了工作目标、制定了管理规定和流程,重点把握培养方案制定及课程设计。到目前,我院对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大调整已经完成,特别是根据教育部/司法部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指导方案调整三年法律硕士、在职培养法律硕士以及制定法律硕士(法学)的培养方案。学院在课程设计上也在考虑增加双语和全英文教学的分量。
研究生培养和教学工作过程和效果的评价主要以考核和评估方式进行,过程监控体现在期初、期中、期末三大阶段,以学院相互评估和本院对教师个人教学过程及效果的评价的方式相结合。
丁丁院长向与会教师通报:近期,学校结合学科建设的发展目标,加大力度促进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增加了新的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和推优博项目,也对以往的研究生科研项目加大了支持力度。研究生越来越多参与科研项目,形成各类科研团队。另外,学校也格外重视国际化人才培养的模式探索,鼓励研究生到国外获得学习和科研经历,并为此提供丰富的财务支持。针对这一变化,我院不断推出新的举措,以推进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的提升。目前,我院2010年下半年研究生科研立项共13项,占全校较大比例。我院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都有参与国家留学计划、北京市教委资助计划、校际交换学生计划、学院交流计划等几个层次的留学安排,特别是我院博士生囊括了目前学校参加中美FULBRIGHT博士生交流计划的全部名额,已经有5人获选,这是一个体现学院人才培养国际化高度的指标。我们应该继续保持优势,争取更大的进步,使我院 “三会”人才培养能够更上一个高度。
对于目前教学中发现的问题,丁丁教授综合了来自学校、教学督导、学院和学生各方面的意见,分解成: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的衔接;三类人才的培养目标的差异;课程的系统性、专题性和针对性;学术规范和学风;学生的身心健康五大类问题。
针对教学环节集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丁丁教授提醒全院教师给予关注,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供解决办法。应特别应留意因司法考试、就业等外界压力给学生身心健康带来的问题。按照学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条例》的规定,导师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关心研究生德、智、体诸方面的健康成长,配合学院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位导师要深入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研究生的异常情况并予以积极疏导,并与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密切沟通。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丁丁教授提出三个方面需要尽快采取措施:一是针对专业硕士的双导师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提高校外导师参与人才培养过程的步骤;二是管理和评估体系的细化和完善;三是进一步提升学位论文的质量和严肃学术规范,保障培养质量、维护培养单位的权威和信誉。
侯猛副教授就法学工作坊运行情况作了详细说明。“经贸法学工作坊”是我院自2009年5月以来举行的连续性学术活动。所谓工作坊(workshop),其基本形式是,以一个主讲人为核心,10人左右的参与人围绕着主题展开评论、提问和平等对话。主讲人的报告一般应为未发表的论文,或未结项的课题报告。因而这种形式既区别于学术讲座,也区别于较大规模的学术研讨会。
截止2010年底,工作坊已举行26期,平均2学周举办1期。在主讲人方面,本院教师主讲16人次,本院博士生2人次,外校学人8人次。在评论人方面,有13期活动邀请到外院和外校人士参加。本院教师所主讲的论文,有多篇发表在《政法论坛》、《法制和社会发展》、《知识产权》、《月旦民商法杂志》等。此外,工作坊还发起承办,并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比较法与欧盟法研究所和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普通法研究所主办“比较法背景下的中国普通法教育”研讨会。
工作坊的基本经验是:第一,学院专门拨款支持,院领导定期过问活动进展。第二,全院教师积极响应,特别是伏军、马特、王秉乾、杨贝、卢海君以及刘刚仿、李莘、梅夏英、冀宗儒等老师多次参加。据不完全统计,全院有29位老师参加过活动。第三,有专人负责协调,陈杭平老师、博士生石伟、硕士生丁义操每次活动都认真组织安排。第四,特别注意请新进教师主讲和参与,2010年新进教师均参加过活动。第五,每次选题策划,先找主讲人,并让主讲人推荐部分评论人。第六,工作坊以本院师生为主,兼顾外校,目的是促进本院内部学术交流。
侯猛教授认为,工作坊的不足和改进设想是:第一,博士生参与少,应采取适当激励措施。第二,建议院内每位老师轮流主讲一次,例如,可以主讲即将结项的课题报告或论文。第三,设固定活动场所,例如,宁远7楼的“教工之家”。第四,通过举办活动与《国际商法论丛》的运作相衔接,以讨论促进刊物质量,形成良性循环。与会教师对侯猛副教授的改进设想补充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此次会议的召开,有利于从事具体教学工作的教师从宏观上了解学院整体教学科研活动,把具体教学活动与人才培养的远大目标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是一次难得的深度培训和交流。对于法学院提高教学管理质量、活跃学术氛围、探讨具有经贸大学法学院特色的教学及科研管理模式也具有开拓性意义。
在总结发言中,王军院长向各参会教师通报任命侯猛副教授为法学院分管科研事务的院长助理,协助院长执行学院关于科研工作的相关决策。大会历时3个小时,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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