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4日至15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主办,山东大学法律方法论研究中心、山东省法学会法律方法论研究会承办的第一届全国法律修辞学研讨会在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隆重召开。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对外经贸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延安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理工大学、山东政法学院、青岛科技大学等高校,专业涉及法学、修辞学、逻辑学、语言学等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30余人,对法律修辞学这一研究新领域进行研讨。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的部分师生也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分四个单元,分别从修辞学、逻辑学、语言学、法学等不同角度对法律修辞学的基本问题做了研讨。本届会议的举办,对焦宝乾主持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法律修辞学理论与应用研究”项目,是个重要推动。会议的举办也得到了该项目的支持。
在会议闭幕式上,焦宝乾教授对本届法律修辞学研讨会作了精彩、幽默的学术总结。他认为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行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分析了本次研讨会的特色与不足,展望了法律修辞学会议这个学术平台对法学、修辞学、逻辑学、语言学等人文社科领域的重要研究前景。近年来,山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法律方法论研究中心”非常关注的法律方法的基础理论建构研究。本届研讨会在我国首次较为集中地对法律方法论的理论基础之一——法律修辞学做了系统而深入的研讨,促进了我国法律方法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