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陈俊博士应邀在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和南京大学法学院做学术报告
发布日期:2011-06-0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应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之邀,6月2日下午2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尤陈俊讲师在该校行敏楼424会议室举行了一场题为“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何东副教授主持,来自南师大法学院多个专业的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尤陈俊博士应邀在南师大和南大做学术报告

尤陈俊讲师的讲座分三个部分展开。首先,他结合大量的图片资料指出了中西法律文化多次的接触和碰撞,令在场师生们对讲座主题有了一个直观的印象。接下来,尤陈俊讲师指出,以1750年为分水岭,西方对中国法律的印象逐步由积极转为消极。在西方人的观念中,“刑罚中国”构成了其对中国法律的主要形象,他们更多地关注并强调中国刑罚的所谓“严酷性”。部分受此印象的影响,马克斯·韦伯认为中国法律属于“实质——非理性”的法类型。这种消极印象所导致的一个后果是,中国法律在西方汉学里成为了差不多被遗忘的角落,或者说被认为是不值得深入探讨的领域。尤陈俊讲师强调,这种在大致从16世纪开始的全球化进程中生发的中国法律形象,中国法律史学界目前还关注得远远不够。最后,尤陈俊讲师还指出,随着学术生产中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加强和对所谓中西兼通的推崇,中国法律史研究将不得不正视很多问题,例如伪注、翻译体表述、重数量而不重质量、盲目追随西方而缺乏学术主体性的自觉、中西比较泛化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值得当代学者深思。
通过这次讲座,在场师生们从一个全新的视角认识到了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之处,尤陈俊讲师采用图文相结合的方式,以简洁凝练的语言以及引人入胜的历史故事,为在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文化盛宴,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之中圆满结束。
6月3日下午4点,尤陈俊讲师又应邀在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了一场同题讲座。讲座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仁善教授主持,来自南京大学法学院的法律史专业师生们参与其中。在演讲结束之后,尤陈俊讲师和诸位在场师生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流和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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