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之邀,6月2日下午2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尤陈俊讲师在该校行敏楼424会议室举行了一场题为“全球化时代的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何东副教授主持,来自南师大法学院多个专业的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尤陈俊讲师的讲座分三个部分展开。首先,他结合大量的图片资料指出了中西法律文化多次的接触和碰撞,令在场师生们对讲座主题有了一个直观的印象。接下来,尤陈俊讲师指出,以1750年为分水岭,西方对中国法律的印象逐步由积极转为消极。在西方人的观念中,“刑罚中国”构成了其对中国法律的主要形象,他们更多地关注并强调中国刑罚的所谓“严酷性”。部分受此印象的影响,马克斯·韦伯认为中国法律属于“实质——非理性”的法类型。这种消极印象所导致的一个后果是,中国法律在西方汉学里成为了差不多被遗忘的角落,或者说被认为是不值得深入探讨的领域。尤陈俊讲师强调,这种在大致从16世纪开始的全球化进程中生发的中国法律形象,中国法律史学界目前还关注得远远不够。最后,尤陈俊讲师还指出,随着学术生产中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加强和对所谓中西兼通的推崇,中国法律史研究将不得不正视很多问题,例如伪注、翻译体表述、重数量而不重质量、盲目追随西方而缺乏学术主体性的自觉、中西比较泛化等等,这一系列问题都值得当代学者深思。
通过这次讲座,在场师生们从一个全新的视角认识到了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之处,尤陈俊讲师采用图文相结合的方式,以简洁凝练的语言以及引人入胜的历史故事,为在场师生们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文化盛宴,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之中圆满结束。
6月3日下午4点,尤陈俊讲师又应邀在南京大学法学院举行了一场同题讲座。讲座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仁善教授主持,来自南京大学法学院的法律史专业师生们参与其中。在演讲结束之后,尤陈俊讲师和诸位在场师生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流和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