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志远教授喜获“苏州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称号
发布日期:2014-03-22 来源:苏州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为展示苏州市法治建设成果,不断推进苏州市法治建设进程,由苏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苏州市法制宣传办公室主办的苏州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近日揭晓,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章志远教授荣获“苏州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称号。

章志远教授长期从事行政法学研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期刊上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五部,在行政行为原理、行政审判模式、公私合作治理等领域取得了较为领先的地位。科研成果曾获司法部第二届法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江苏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重要奖项。2013年9月,章志远教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并当选“江苏省第三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章志远教授受聘担任苏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先后参与多部地方政府规章草案起草、论证及立法后评估工作,为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章志远教授此次荣获“苏州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称号,体现了苏州市委、市政府对我院法学人才培养、法学理论研究和服务地方法治建设水准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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