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成功申获欧盟伊拉斯谟项目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由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Vrije Universiteit Brussel)等9所欧洲高校和中国政法大学等11所中国高校共同参与申请的欧盟伊拉斯谟(Erasmus Mundus)ECW LOT 14项目成功获欧盟资助。
伊拉斯谟ECW LOT 14项目由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牵头,联合其它8所欧洲地区高等院校和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在内的11所中国高校共同申请。本项目是由欧盟设立并资助的奖学金项目,为伊拉斯谟对外合作窗口框架内的一个子项目,项目资助金额达519.97万欧元,资助期为2009年—2013年,共5年。此项目资助计划主要在以上20所合作院校间开展,资助对象包括各申请院校的本科、硕士和博士生,以及博士后及教师。中方受资助人员可赴欧洲9所成员单位的任一高校学习或研究,中方成员院校同时接收欧方受资助人员访学。
首次项目协调会将于9月24-25日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目前学校相关部门正在积极进行筹备工作。
该项目成员单位如下:
欧方高校:
1. 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Vrije Universiteit Brussel (比利时)
2. 比利时国立根特大学Universiteit Gent (比利时)
3. 欧洲大学研究所European University Institute (意大利)
4. 波兰国立罗兹大学University of Lodz (波兰)
5. 科克大学University College Cork(爱尔兰)
6. 杜伊斯堡-埃森大学University of Duisburg-Essen (德国)
7. 列支敦士登大學 HOCHSCHULE LIECHTENSTEIN (列支敦士登)
8. 萨班哲大学Sabanci University (土耳其)
9. 格拉那达大学University of Granada (西班牙)
中方高校:
1. 中国政法大学
2. 中国人民大学
3. 中国传媒大学
4. 同济大学
5. 四川大学
6. 西安交通大学
7. 哈尔滨工业大学
8. 沈阳师范大学
9. 燕山大学
10. 西北工业大学
11. 山西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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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1、 欧盟伊拉斯谟项目介绍
“伊拉斯谟计划”即欧盟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计划,以16世纪欧洲杰出学者伊拉斯谟·蒙杜斯的名字命名。第一期“伊拉斯谟计划”从2004年开始实施,到2008年结束,总预算为2亿欧元。欧盟于2009年启动了为期5年的第二期“伊拉斯谟计划”,总预算升至9.5亿欧元。欧盟伊拉斯谟项目从2004年发起以来进展顺利,该项目旨在吸引更多外国教师和学生在欧洲高校学习,加强欧盟成员国高校间的学术联系,提高欧洲高等教育的质量和竞争力,扩大欧洲高等教育在世界的影响。同时,项目也面向第三国(欧洲以外)的留学生和访问学者。为进一步扩大该项目的影响力,目前欧盟委员会已决定启动新的伊拉斯谟2009-2013计划,伊拉斯谟ECW LOT 14项目就是其中之一。
2、欧盟“伊拉斯谟世界”计划:向外国学子敞开高等学府大门
(资料来源:《光明日报》,http://www.china.com.cn/chinese/2002/Jul/175783.htm)
欧盟委员会7月17日推出了酝酿已久的开放欧洲大学计划,旨在加强欧洲和世界其他地区之间的人才交流。根据这项命名为“伊拉斯谟世界”的计划,欧盟从2004年到2008年间将投资2亿欧元,提供250个学科的“欧盟硕士”课程和欧盟助学金,吸引世界其他地区的学生和教师到欧盟学习和进修,同时鼓励欧洲学生走向世界,促进欧洲和其他地区的文化交流。
欧盟专门为落实该计划投入的2亿欧元资金,除用于“借一切机会宣传欧洲大学”和教授语言课程外,将全部作为每人每月平均1600欧元的助学金,提供给来自世界其他地区的4200名大学生。他们将到欧盟成员国有关各大学中,完成最多为两年的“欧盟硕士”学业。毕业生将获得欧盟成员国正式承认的文凭。
其他国教师也将被邀请到欧洲进行3个月的教学或科研访问,每人享受1.3万欧元的生活津贴。欧盟委员会特别强调,为了防止对发展中国家造成人才流失,毕业生或教师必须在完成预定学业或教学后返回自己的祖国,以此作为发放助学金或津贴的条件。
与此同时,欧盟还将资助各成员国的4000名学生和800名教师到其他国家学习和进修,以此鼓励各成员国与其他国家的高等学府建立至少三年的校际合作关系。
欧盟委员会主席普罗迪当天表示,这是欧盟向其他地区发出的“最具诱惑力的召唤”,目的是加强欧洲大学在世界名牌大学中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以及促进不同地区和文化之间的对话与理解。
3、欧盟“伊拉斯谟计划”资助领域延伸
(来源:中国教育报,http://www.cnr.cn/jy/cglx/ms/ez/200903/t20090304_505257377.html)
欧盟委员会近日正式启动第二期“伊拉斯谟计划”(2009-2013)。经过对第一期“伊拉斯谟计划”的总结和改进,第二期计划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资助领域延伸至联合博士学位项目。在第一期资助开办联合硕士学位项目的基础上,新计划增加了联合博士学位项目。至此,“伊拉斯谟计划”已经涵盖高等教育的各个层次。同时,第二期计划总预算从第一期(2004-2008)的2.3亿欧元大幅提升至9.3亿欧元。非欧盟国家大学的参与空间将扩大,第三国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可作为合作方参与联合办学体,与欧洲的大学共同合作开办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课程项目。欧盟还在计划中注入了新的理念,更加注重贯穿质量保障意识,增强学生与学者应对就业市场需求的理念以及重视联合办学项目的可持续性。
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期“伊拉斯谟计划”将一些国家增列为独立项目区,在第一期计划中的俄罗斯、印度和巴西等独立项目区的基础上,今年新增埃及、中国、阿根廷等国为独立项目区。新计划对中国的预算总额为2600万欧元,提供875个奖学金名额,超过了印度。同时,鼓励欧洲大学加大与中国中西部大学的合作力度,根据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资助农业科学、建筑城市与区域规划、商业与管理学、教育与师资培训、工程与技术、地理地质、法律、医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领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