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华大学法学院发布公告,招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民事诉讼法学、金融法学、财税法学、英美法等方向的老师共5名,并对学历要求、岗位职责和应聘要求等做出了详细的说明。
清华大学法学院招聘信息
( 2009年10月更新,有效期至2010年9月 )
| 拟聘教师学科方向 | 专业技术职务 | 人数 | 学历要求 | 岗位职责 | 应聘要求 |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教授或副教授 | 1 | 博士 | 教书育人。每年至少应承担2门课程(其中至少一门主干课或基础课),学时在96学时以上,教学效果好;在教学的同时开展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工作;教授要承担学术带头人职责。 | 35岁左右;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教学效果好;已经取得了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对本学科的发展有较大影响。 | 
| 民事诉讼法学 | 副教授或讲师 | 1 | 博士 | 教书育人。每年至少应承担2门课程(其中至少一门主干课或基础课),学时在96学时以上,教学效果好;在教学的同时开展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工作。 | 30岁左右;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教学效果好,学术研究能力强。 | 
| 金融法学方向 | 教授或副教授 | 1 | 博士 | 教书育人。每年至少应承担2门课程(其中至少一门主干课或基础课),学时在96学时以上,教学效果好;在教学的同时开展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工作;教授要承担学术带头人职责。 | 35岁左右;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教学效果好;已经做出了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对本学科的发展有较大影响。 | 
| 财税法学方向 | 教授或副教授 | 1 | 博士 | 教书育人。每年至少应承担2门课程(其中至少一门主干课或基础课),学时在96学时以上,教学效果好;在教学的同时开展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工作;教授要承担学术带头人职责。 | 35岁左右;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教学效果好;已经做出了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对本学科的发展有较大影响。 | 
| 英美法方向 | 副教授或讲师 | 1 | 博士 | 教书育人。每年至少应承担2门课程(其中至少一门主干课或基础课),学时在96学时以上,教学效果好;在教学的同时开展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工作。 | 30岁左右;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教学效果好,学术研究能力强。 | 
  申请者请填写《清华大学教师岗位申请者应提供的材料》,发送至法学院人事专用信箱:law39@mail.tsinghua.edu.cn。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栏,注明所申请的岗位。
联系人:于文晶
地 址:清华大学法学院 人事办公室 邮编:100084
电 话:0086-10-62773474 传真:0086-10-62786513
电 邮:law39@mail.tsinghua.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