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6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立项建设2009年国家级教学团队的通知》,确定305个教学团队为2009年国家级教学团队,其中法学类4个(附录)。中央财政将安排每个团队30万元专项资金(军队院校除外),资助国家级教学团队进一步开展教学研究、编撰出版教材、培养中青年教师、接受教师进修等工作。
附录:2009年度国家级教学团队法学类名单
序号 |
团队名称 |
带头人 |
所在学校 |
4 |
民商法教学团队 |
王利明 |
中国人民大学 |
23 |
刑法学教学团队 |
赵秉志 |
北京师范大学 |
167 |
财税法教学团队 |
廖益新 |
厦门大学 |
253 |
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 |
田平安 |
西南政法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