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和平崛起与中国法理学问题”学术研讨会成功召开
发布日期:2009-11-11 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网站  作者:佚名


  2009年11月7日,由北京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和平崛起与中国法理学问题”学术研讨会在北京香山景明园宾馆顺利召开。会议共收到参会论文45篇。经过老师的评审,最终,会议确定25篇研讨论文,分为“中国法理学传统的重述与批评”、“中国政制的历史流变”、“民族国家与帝国的宪政”、“司法改革和法治进程”四个专题进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知名学府的近50名位中青年学者和学生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张骐老师致开幕辞,强世功教授阐述会议宗旨。会议旨在为国内关心法理学发展的学者搭建一个开放交流的平台,总结中国法制与社会发展的基本经验,力求提炼中国经验的世界意义,提出新问题,开拓新视野,以期推进中国法理学的学术研究。

北京大学“和平崛起与中国法理学问题”学术研讨会成功召开

  其后,在第一主题中,支振峰、刘星、张中秋老师各自宣读了《中国早期左翼革命法学的遗产》、《知识与法理——中西之间》、《概括的传统中国的法理观 》三篇论文。支振峰梳理了从晚清以来的法学思想变迁,对于中国的法理学传统进行了反思和批评。张中秋老师对中国古代法理思想进行了一个结构性的重述。刘星老师发掘了民国法学思想中一个为人所忽视的左翼思想传统,总结其法律思想为“弹性、变迁和对民意的重视”,引起了与会学者的热烈讨论。
  在随后的“中国政制的历史流变”主题中,杨昂、柯小刚、周伟宣读了《中华太平盛世——清帝国治下的和平》、《儒法关系与人民共和的古代历史渊源》、《政治权威重建与儒家大一统法思想》三文,力图激活中国传统思想与实践,为当下的政治法律变革提供历史的借鉴。学者们在“帝国”的概念、“一与多”、“古代共和思想”、“社会变迁中的变与不变的法”等问题上展开激烈的讨论。

北京大学“和平崛起与中国法理学问题”学术研讨会成功召开

  在下午的“民族国家与帝国的宪政”主题中,吴强老师的《社会运动如何促进社会变化—对欧洲正义法院的法和政治学分》一文摆脱以法院为中心的视角,从社会运动的角度分析了整个欧洲社会运动对欧盟及其成员国法律的影响。翟志勇的《中国的法律意象—以宪法序言作为分析文本》集中讨论了宪法序言中的中国观以及人民/公民的概念,引起了与会学者的热烈讨论。宪法学者陈端洪老师肯定了法理学的公法学转向,但也指出了其中的一些不足。常安老师接着阐述了《少数民族王朝、立宪与民族-国家建构》一文,从晚清的立宪为切入点探讨中国的民族关系问题,与上午杨昂对于清朝的分析形成呼应关系。
  在最后一个主题中,桑本谦、侯猛、戴昕分别宣读了《政策是怎样“失灵”的—以预防腐败为例》、《中国司法的模式:问题与改革》、《威慑补充与赔偿减刑》,运用了法律社会学和法律经济学方法分析当代中国的司法实践。此后的讨论集中在了社会科学对于法律研究的意义、法理学与部门法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上。

北京大学“和平崛起与中国法理学问题”学术研讨会成功召开

  在会议最后,冯象老师作总结发言,分析了中国法理学发展的“路径依赖”问题,强调了法律背后的历史意识和政治意识的重要性,肯定社会科学方法引入法理学研究所具有的思想解放的意义。中国法理学除了重视法律技术的研究之外,更应该关注疑难问题,吸纳众家之长,以建立中国自身的法律概念和学术传统。(徐斌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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