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8日,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湖南省湘潭市召开。约160名来自全国各地仲裁机构、法学院校、人民法院、律师界、企业界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立法部门的会议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邀请了中国法学会研究部部长方向、国务院法制办卢云华司长、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贾东明副主任作为嘉宾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的选举。会议由理事会副会长于健龙、高顺龄主持。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于2004年成立,至今已顺利走过五年。依据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章程规定,本次会议选举了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选举了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推举了名誉会长、顾问;通过了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名单。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负责人员名单如下:
会 长:董松根
副会长(9名):(以姓氏笔划为序)丁伟(华东政法大学)、于健龙(贸仲)、王利明(人民大学)、刘贵祥(最高院)、沈四宝(外经贸大学)、张学兵(北律协)、陈忠谦(广仲)、徐强(上仲)、黄进(中国政法大学)
秘书长:高菲
名誉会长:万季飞、刘飏、万鄂湘
顾 问:江平、方向、卢云华、贾东明、高顺龄
副秘书长(16名):(以姓氏笔划为序)王红松(北仲)、王政(贸仲)、叶时雨(成仲)、刘凤泉(杭仲)、刘晓红(华政)、李树盈(天仲)、李嘉乐(合肥仲)、宋魏生(深圳仲)、张丽霞(华贸律所)、陈纪中(最高民四庭)、袁光辉(青岛仲)、孙得润(大连仲)、黄亚英(深圳大学)、韩庆生(沈仲)、熊世忠(武仲)、潘俊星(西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