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4号公告
发布日期:2010-03-2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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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军都山”

4公告

 


组委会举行专家匿名评审,确定论坛报告论文

截止至2010320日,组委会共收到论文80余篇,其中符合要求的论文77篇。

321日下午,第2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论文评审会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院路校区)新1号公寓C0104  会议室举行。本次论文评审会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进行,组委会办公室事先对全部参评论文作了隐名处理。评审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教授主持。参加评审会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如下:

 任: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员:(按姓氏拼音排序)

陈泽宪(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胡锦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强世功(北京大学社科部副部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柳经纬(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守安(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秘书长:

李仕春(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负责人、《中国法学》副总编、教授、博士生导师)

评审委员会严格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与会专家分为3个小组,分别对“法律移植”、“法律传统”和“法治现代化”三个部分的论文从问题意识、创新性、论证的充分程度、实用性、逻辑性和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通过评审”、“建议修改”或“不予通过”的总体评价,并对建议修改的论文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最后,论文评审委员会再对分组讨论的结果进行集中合议,确定了12篇参加论坛主报告的论文。

论文及其作者简介如下:(按论文作者拼音排序)

1.范雪飞: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之学的民法学在清末继受初探

范雪飞,男,197710月生,四川南部县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2001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师从梁慧星、李开国教授攻读民法学博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7月进入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工作,从事民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2.郭 雳:证券集团诉讼法律制度的功用与借鉴

郭 雳,男,19758月生,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博士)和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国际金融),曾任教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客座)。现为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北京市经济法学会理事。出版有《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问题研究》、《中国银行业创新与发展的法律思考》、Chinese Business Law等专著,在《中国法学》、Banking Law Journal等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中、英文论文数十篇。

3韩春晖:从“行政国家”到“法治政府”?——我国行政法治中的国家形象研究

韩春晖,男,197510月生,法学博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学研究所副教授。2004年获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宪法与行政法专业),2007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行政法专业)。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救济法、教育行政法和公法基础理论,产生了比较丰硕的学术成果。已于《法学研究》发表论文2篇,在其他法学核心刊物发表法学论文2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1部,参与撰写的著作10余部。其参与提出并大力倡导的“统一公法学”理论在法学界产生了广泛争论和重大影响。

4.李怀胜:法律输出:第三条道路与中国法治现代化——以当代刑事法为范本的分析  

   李怀胜,男,19834月生,河南新乡人,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研究生。河南大学法学学士(2006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09年)。主要科研成果有:专著《共同犯罪的网络异化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主要撰稿人之一)。发表论文有:1.《论持有的性质》,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2.《网络犯罪危害性的公众认知异化及其反思》(合作),载《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3.《自首的司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载《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第6期。4.《论著作权犯罪中“发行”与“销售”的区别——兼论《刑法》第217条与第218条的关系》,载《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第6期。5.《网络传授黑客技术的刑法学思索》,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9年第10期。(本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0年第2期转载。

5.雷安军:试论功能主义原则在比较法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兼论法律文化的先进与落后及法律移植诸问题

雷安军,男,197812月生,宜宾学院法学系讲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2007级法律史博士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法理学硕士。主要科研成果:(1)《大历史视野下的法学研究》,载《蓟门学术》2009年第1期。(2)《美国司法审查的根基——自然法与制衡分权理论》,载《湘江法律评论》第七卷,2008年出版。

6.马剑银:走出法律移植的困境——从“古-今”、“中-西”两对范畴谈起

马剑银,男,19781月生,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2009),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比较法学、法社会理论、公民社会与NGO立法。主要科研成果:《哈贝马斯的基本权利观——商谈论视角的基本权利体系重构》,《北大法律评论》,20101);《法律移植的困境:现代性、全球化与中国语境》,《政法论坛》,20082)。(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摘录,刊于2008年第3期);《现代法治、官僚制与理性铁笼——从韦伯的社会理论之法出发》,《清华法学》,20082);《中国法律文化的“常”与“变”——法律移植研究的一个立场》,载《混合的法律文化》(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第20届年会文集),法律出版社,2008;《法律文化的“常”与“变”—— 兼评黄源盛先生<法律继受与近代中国法>》,《法制史研究》(台湾中国法制史学会会刊),第11期,2007;《中国语境的法律认同——移植法正当性重构的一项社会-文化考察》,《清华法学》(CSSCI来源集刊),第10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等。

7邱昭继:法律的不确定性、合法性与法治

  邱昭继,男,1978生,湖南浏阳人,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

8.王建学:地方自治观念在近代中国的嬗变——从政治意义上的自治到法律意义上的自治

王建学,男,汉族,197811月生,河北承德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讲师。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博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主要科研成果有:《作为基本权利的地方自治》,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厦门大学公法文库系列;王建学编:《近代中国地方自治法重述》,法律出版社2010年即出,韩大元、林峰教授总主编,中国宪法学说史系列;发表论文有:《从“宪法委员会”到“宪法法院”——法国合宪性先决程序改革述评》,载《法学》2010年第3期;《论法国公法上的地方公共团体的概念》,载《东南学术》2010年第1期;《论现代宪法的地方自治原则》,载《太平洋学报》2009年第10期;等。

9.王莉君:论法律发展的自主性

王莉君,女,19741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方向:法理学、比较法学、西方法哲学。著有:《权力与权利的思辨》,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年版;《比较法学基础》,群众出版社2009年版。《法学基础范畴的重构:对权利和权力的新思考》,载《法学家》20054);《社会主义法治背景下的和谐社会建设》,载《甘肃社会科学》20062);《文化认同与普遍人权》,载《政法论坛》20094)。

10.魏磊杰:后苏联时代的法律输送:行为逻辑、问题及最新动向

魏磊杰,男,1981年生,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生。2009.1.16-2010.1.15:荷兰蒂尔堡大学比较法与跨国法研究中心(TICOM)访问学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合作导师Jan Smits教授。主要科研成果有:译著四部: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英文版(梁慧星主编),主要参与人(共五编,承担“亲属法”与“继承法”两编的翻译),(荷兰)Brill Academic Publishers20104月出版;2.《后苏联时代的法律移植与法律文化》(译著),高鸿钧、贺卫方(主编)“比较法丛书”之一,清华大学出版社即版,约28万字;3.《土库曼斯坦民法典》(译著),徐国栋(主编)“民法典译丛”,厦门大学出版社即版,约18万字,第一译者;4.《新的欧洲法律文化》,译著,约13万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2月版(徐国栋教授、高鸿钧教授、吴越教授、陈爱娥教授共同作序),独译。论文与译文有《后苏联时代的法律移植与民法典刊物》(论文),载《比较法研究》2008年第5期。

11.谢耿亮:法律移植、法律文化与法律发展 ——澳门法现状的批判

谢耿亮,男,19766月生。现为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20089月起)。法学博士(民商法学专业,中国政法大学,2005-2008年),法学硕士(民商法学专业,厦门大学法学院,2002-2005年),法学学士(法学专业,厦门大学法学院,1994-1998年)。

12.杨 东:论东亚经济一体化背景下的我国东亚法制协调战略

杨 东,男,浙江宁波人,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院院长助理、金融法研究所和日本法研究所秘书长。 2002年和2005年获得日本国立一桥大学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专长证券法、金融法、东亚法制一体化、东亚共通法、法律融合、法制协调等领域。自20054月起,一直担任中国政府和国外政府之间最大的法律合作项目,中国商务部与日本政府合作项目中日经济法企业法完善项目办公室代表和法律专家,作为协调人,担任中国与日本政府间法律交流项目的协调工作,协助全国人大、商务部、证监会等机构和日本政府的立法合作工作。参与组织和参加了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法工委、证监会和商务部等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共同举办的有关公司法、证券法、反垄断法等研讨会、研究会近20次,陪同全国人大法工委、证监会和商务部、最高人民法院赴日考察多次。在其协调下,从200711月开始启动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和日本政府日本国际协力机构之间的中日民事诉讼法民法完善项目2010年月启动了中国证监会、商务部和日本金融厅等机构的中日资本市场法制完善项目。一直在致力于中日法律交流和东亚法制一体化的研究和促进工作。

组委会现将以上结果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与论坛秘书处联系。联系人:冯家亮,联系电话:010-66513508

论坛秘书处将与论文作者联系,反馈评审委对论文的修改意见,敦促报告人对论文进行修改,撰写详细的发言稿,制作PPT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组委会

                     20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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