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学院面向海内外诚聘一级教授
发布日期:2010-03-1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山东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著名大学之一,其前身为1901年创建的山东大学堂,现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学校。山东大学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础雄厚,学科齐全, 名师辈出,在古典学术研究领域创造过辉煌的业绩,声名远播海内外学林。为全面提升学校的学术竞争力、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化水平,实现山大特色、中国一流、世界水平的奋斗目标,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人文社会科学山东大学一级教授,热忱欢迎四海英才加盟,共创山东大学美好未来。

一、选聘岗位

山大法学院是一所年轻的学院,现有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三个博士点,是山东省法学研究基地所在单位。学院在法学理论、人权研究、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事司法等领域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根据学校有关政策,现向海内外杰出法学学者发出诚挚邀请。

山东大学一级教授实行岗位聘任制,聘期可协商确定。

二、选聘条件

山东大学一级教授岗位本次主要面向校外招聘。

1、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山东大学一级教授的岗位职责。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人文学科专家不超过70岁);

2、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学风严谨;

3、学术造诣深厚,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取得海内外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

4、聘期内能够全职在校工作。

三、岗位待遇

学校将为获聘者提供优厚的生活待遇和良好的工作条件,为受聘者提供年津贴25万至30万元左右人民币,根据学术工作需要提供科研启动费,并根据获聘者本人的具体情况,设计住房、家庭安置等方面个性化的服务方案。

聘期结束,经双方协商可续聘,亦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学校终身教授相关规定,转为山东大学终身教授。

四、材料要求

1、个人简历:包括中学起点的学习经历、工作简历,并附5份代表学术成就的相关材料。

2、关于具体应聘岗位及拟开展工作的思路或工作计划。

五、时间安排

申请一级教授的书面材料请寄送至山东大学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rcb@sdu.edu.cn,xuhuiping@sdu.edu.cn

本招聘常年有效,学校将分批进行评审和聘任。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单位:山东大学人事处

联 系 人:姚 张春河 于向明

联系电话:+86-531-88364847 88364557

传真电话:+86-531-88365388

法学院联系人:徐会平 +86-531-88378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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