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温家宝总理、袁贵仁部长:
我们仔细阅读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开征求意见稿),完全赞同征求意见稿“以促进公平为重点”、“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的目标。我们也十分认同征求意见稿关于“招生计划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等保障高等教育机会公平的举措,以及探索招考分离、分类考试、综合评价、自主招生、多元录取等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然而,令人担忧的是,征求意见稿没有强调一个关系到亿万青年公平机会的关键制度——公平的大学招生考试制度。我们担心,在目前地域歧视十分普遍和严重的大学招生考试制度下,中国难以实现《纲要》所规定的诸多良好目标。
正如征求意见稿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关键是机会公平。”高等教育机会公平不仅是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社会进步的前提,也是中国宪法第33条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明确要求。纵观世界各国的大学招生制度,凡是国立大学都在原则上按照统一考试成绩、社会表现、学校推荐等因素,对全国所有地区的考生给予平等录取机会,而不得基于地域等不相关因素歧视任何考生。相比之下,中国几乎是独一无二的反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学招生的地域歧视及其所衍生的招生地方化现象不仅没有消除,而且在某些方面还有所加剧,京沪重点大学录取本地考生的比例是其它省份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有些地方的部属重点大学几乎变成了地方性大学。大学录取标准的地域歧视不仅损害了广大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权利,而且进一步加剧了“高考移民”、城乡教育机会不平等和教育资源配置失衡等不合理现象,最终损害中国社会的竞争力和创造能力,并削弱社会和谐乃至现体制的民意基础。网络民意调查显示,大学招生地域歧视已经成为众矢之的;高达3/4的网友认为现有的高校招生政策对全国各地的考生不公平,3/4以上的网友认为部属高校按省份投放招生名额的做法不公平。
由于各地部属高校对地方政府存在财政、土地等利益依附关系,推动高等教育机会平等的重任落到了中央政府身上。为了保证全国各地广大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权利,我们认为《国家中长期教 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有必要吸收以下几点修改意见。
第一,明确提出将保障考生的平等权利作为大学招生和考试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由于目前盛行的大学招生指标制度必然造成地域歧视和招生地方化,中央应逐步废除招生名额分配体制,推动各部属院校实行地域平等的招生政策,保证大学录取标准的全国统一,并鼓励地方院校实行更加开放平等的招生政策。当然,招生公平原则和照顾少数族群及边远贫困地区的优惠政策并不矛盾。鉴于少数民族和边远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薄弱,可以按大学在全国招生规模占考生总人数比例,对西藏、新疆、内蒙、宁夏、甘肃、青海、广西、云南、海南等边远省区实行同比例招生政策。对此,我们在去年11月提交给教育部有关部门的《大学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议书》已有充分论证,在此不赘述。
第二,明确规定逐步建立统一而多元的入学考试制度。招生地域公平的前提是存在统一的衡量标准,因而要实现教育公平,有必要改革目前的分省命题体制,实行全国统一的考试制度。中国目前实行的“统一入学考试”其实并不“统一”,而只是统一时间的不同入学考试而已。近年来,已有半数以上省份实行分省命题,试卷和统考试卷及其它地区试卷都没有可比性,大学招生已经失去了全国统一标准。我们建议,中国借鉴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经验,重点大学实行全国统考加高校自主考试的二次考试模式。全国统考主要发挥初次筛选的功能,大学自主考试则根据大学自身特长和需要,对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最终筛选。在保障招生公平和考试统一的基础上,国家可赋予高校更大的招生考试自主权。
第三,明确规定部属高校的本地招生比例逐年递减的基本原则。在目前招生制度改革不能一步到位的情况下,中央教育主管部门至少有义务在今后十年逐步将部属高校的本地招生比例控制在10%以内。另外,目前大学招生不仅本地化现象严重,而且对不同省份考生的录取比例也差别巨大;同一所大学对哪些省份投放多少指标,往往带有极大的随意性和任意性,很容易成为滋生幕后交易和教育腐败现象的温床。因此,我们还建议《纲要》明确限制大学在不同省份的招生比例差别,规定大学逐步将不同省市的招生比例偏离全国平均比例的水平降低到50%以内(本省市暂时除外)。
第四,进一步明确要求大学招生和考试制度公开透明。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公开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并认为招生名额及其分配原则的事前公开有助于维护考生平等权利,但是这条规定不够具体明确,在操作过程中很容易被各大高校以冠冕堂皇的说辞敷衍了事。因此,我们建议《纲要》明确要求“在高考之前公开高等学校名额分配,并详细说明分配原则、办法和理由”。另外,目前各省市实行的高考加分政策也存在暗箱操作、加分种类泛滥、照顾权贵子弟等问题。《纲要》有必要明确要求各省市清理并公开高考加分政策,公布获得加分的考生姓名、身份和加分理由,并要求中央教育主管部门尽快统一制定高考加分种类和分值范围的清单,由各地高校严格统一执行。
总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将对今后长达十年的中国教育事业和人才培养发挥巨大的指导作用,因而在确定教育改革方向上不可不慎。我们强烈建议,《纲要》明确将高等教育机会平等作为基本目标,将改革招生指标和高考制度作为高等教育改革的中长期计划,力争在今后十年内实现大学招生地域平等的制度化。
公开信签名人:
郭道晖:中国法学会教授
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与行政法中心主任
蔡定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政研究所所长
熊文钊: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
湛中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檀传宝: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苗连营: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周伟: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人权法中心主任
赵娟: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党: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
曲相霏: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朱应平: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小楠: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何海波: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刘练军:杭州师范大学教师
杨世建:河南商丘师范学院法律系教师
熊伟:北京新启蒙公民参与立法中心主任
陆军:北京益仁平中心理事
张立辉:北京律师
张千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2010 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