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学院—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学生国际学术研讨会举行
发布日期:2010-03-18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网站  作者:佚名

人大法学院—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学生国际学术研讨会举行

3月10日,首届学生国际学术研讨会“人民大学法学院—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学生圆桌讨论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刘明祥教授、王轶教授,及杨立新教授、史际春教授、董安生教授、张新宝教授、刘俊海教授、姚辉教授、谢望原教授、杨东副教授等出席了本次讨论会。
首先,由远道而来的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院院长近江幸治教授致词。近江幸治教授介绍了随行成员,早稻田大学的尾崎安央教授,但见亮助教、安东尼助教以及各位学生成员。近江幸治教授表示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历来重视学生的对外学术交流,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学生代表团曾前往美国、德国等国家进行学术交流,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他对本次交流寄予很高期望,并预祝讨论会圆满成功。
韩大元院长代表法学院师生欢迎早稻田大学法学院代表团的到来,并隆重介绍了人大法学院各位教授。韩院长表示,促进人大法学院学生的对外交流是法学院国际化战略的重要步骤,此次中日学生学术研讨会为两所著名法学院的交流和两院学生的交流提供了一个平台,有着重要的意义。韩大元院长代表人民大学法学院向来宾赠送了礼品,近江幸治院长代表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回赠了礼品。
随后,法学院的各位教授也分别致辞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本学科的发展现状。杨立新教授对最新颁布的中国《侵权责任法》的现状和发展做了简要的评述。王轶教授对早稻田大学访问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希望双方学子借本次活动增进中日两国法律的交流。史际春教授刚刚结束在日本的学术访问,他表示在日本受到了热情的款待,有很大的收获,对今天的活动表示高度的赞扬。刘俊海教授对中国公司法中的监事会与独立股东设置问题作了简要的评述。刘明祥教授通过具体案例介绍了中国医疗刑事法律发展现状。各位教授的精彩发言将本次活动推向了一次小高潮。
接下来是两个法学院学生学术讨论会环节,由来自早稻田法学院的但见亮主持。上午主要针对民事法律与刑事法律问题进行讨论。第一个发言的是早稻田大学长山萌同学,她演讲的题目是“产品责任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导入”,结合了日本、美国等国家的相关规定通过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目的和效果来探讨其合理性。我院代表杨莹同学认为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既限制了严格的条件又为将来的司法实践预留了空间。第二个发言的是早稻田大学民事法专业硕士赵晶同学,她演讲的题目是“医疗事故认定中的医疗水准论”。她提到:日本的医疗水准论无论是判例还是学说,都经历了从最初的医学水准到绝对性的医疗水准,再到相对性医疗水准的变迁过程。人大法学院的王道发同学对此谈了自己的看法,由于现代社会医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医疗事故中的过失的判断标准也具有相当的复杂性,采取当时的医疗水平作为医疗事故认定的标准,既促进了医疗人员提高自己的医疗水平,也保障了医疗人员的救治行为自由。对上述同学的发言,姚辉老师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短暂茶歇过后,早稻田大学的刘建利同学为大家作题为“日本安乐死与尊严死”报告。我院的安军博士对此进行精彩回应,博得在座各位同学的掌声。上午最后一个发言同学是早稻田大学蔡芸琦同学,她的报告题目为“医师违反日本医师法19条治疗义务之刑事责任”。我院韩建祥博士进行了回应,并介绍了中国相关刑法发展现状。随后,刘明祥教授对几位同学的报告进行了点评。
下午是经济法、商法相关法律问题的讨论。首先由日本早稻田大学的陈丹舟做题为“中日反垄断法比较”的报告,通过研究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的关系,探讨有关中国竞争法体系的构筑与完善。陈丹舟同学认为我国引入不公正的交易方法类似规定在理论、制度等方面存在着可能性,可以考虑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修改。我院的周鑫同学做出了积极的回应,从自由与公平的角度谈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的关系以及我国反垄断法存在的弊端。杨东副教授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早稻田大学的熊洁同学就“内幕交易规制问题”讨论,认为在侵权法中规定内幕交易的民事责任是不妥的,不建议设置针对内幕交易行为单独的民事责任。因为从美国和日本的比较法研究上看没有此类的规定。我院民商法博士生杨巍同学做出了回应认为,完善内幕交易行为的民事责任相关法律制度的关键在于:立法技术和司法判断的进一步专业化,通畅效率的民事诉讼机制与行业自律的加强。接着,早稻田大学金婧就“母子公司、集团公司的内部规制问题讨论”问题作了报告,按照中国国内目前的内控制度设计,子公司可能成为母公司的附属品,丧失独立性,子公司的类型分类会也会变得不明确。杨巍同学作出回应,国内目前的内控指引规范在法律定位上还不准确,其效力究竟能达到何种程度,违反内控规范承担何种责任都不明确。孙洁、陆徐元等同学参与了讨论。董安生教授做了精彩的点评。
“人民大学法学院—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学生国际学术研讨会在热烈的讨论氛围和阵阵的掌声中圆满结束。与会的同学纷纷表示收获很大,期盼这样以学生为主体的国际性研讨会多多开展。
韩院长将此次学生学术研讨会的意义经典地概括为五个“第一次”:法学院第一次持续九个小时的研讨会;第一次研讨会的热烈程度使午饭推迟到一点半以后;第一次国外法学院院长亲自带领学生出席学生学术研讨会;第一次本、硕、博学生与教授们一起参加研讨会;第一次与国外法学院的交流采用中文。韩大元院长还向近江幸治教授介绍了人大法学院成立亚太法学院的情况。亚太法学院致力于精通东亚法律人才的培养,希望与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取得更密切的合作。近江幸治教授表示,此次中日学生学术研讨会为两院的合作提供了契机,希望可以为中日学生的交流搭建更多的平台,提供更多的交流机会,也欢迎人大法学院的学生到早稻田大学交流学习,愿意积极促成早稻田大学法学院与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交流与合作。
此次“人民大学法学院—早稻田大学法学院”学生国际学术研讨会,为中日两国青年学子的学术交流提供了一个平台,开阔了同学们的学术视野,激发了两国学生具有创新性、充满活力的学术思想。此次学生国际学术研讨会,由中日两国两所著名的法学院共同举办,具有开拓性的历史意义,是中日两国学术交流史上的重要一笔。(文/ 孙洁、郑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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