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及提名奖名单
发布日期:2010-04-26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创造优秀青年法学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在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江苏省法学会开展了第二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经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评选委员会专家评审等程序,于2010年1月22日确定10名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和10名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人选。

第二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生安

40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四级高级法官,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兼任盐城市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苏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专长为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代表性论文有《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选择及其程序设定》、《行政诉讼第三人范围的科学界定》、《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论》、《中外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比较研究》等。代表性著作《行政行为研究》一书近40万字,为国内首部系统研究行政行为基本理论问题的个人专著,是行政行为基本理论领域迄今最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之一,对于我国行政法学理论的发展与完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刘 敏

45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代表作有《裁判请求权研究——民事诉讼的宪法理念》、《原理与制度:民事诉讼法修订研究》等。其代表作深入探讨民事诉讼的宪法理念,充分关注和研究当事人的程序基本权利和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推动我国民事司法改革和民事诉讼法的全面修订。曾获全国第五届、第六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全国第二届法学教材与法学科研成果奖优秀作品奖、江苏省第八届、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技学术带头人和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李友根

   43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其代表性成果有专著《人力资本出资问题研究》,该书全面研究了人力资本的法律性质,基于制度考察、实务分析,在研究公司资本制度及出资适格性基础上,论证了人力资本出资的适格性,提出了基本的制度架构。在《法学研究》、《法律科学》、《法学》、《法商研究》、《现代法学》、《法学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其学术成果曾获首届长三角法学论坛一等奖、第九届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江苏省社科联应用精品工程一等奖等奖励。

李玉生

45岁,民革党员,法学博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专长为中国法律史、中国法制现代化与民商法学。出版《唐令与中华法系研究》、《中国法制通史》(隋唐卷)、《当代中国的法律革命》、《现代商法》、《中国民法概论》等著作、教材17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30多篇。这些成果对拓展中国法律史特别是唐代法律史的视野,深化对中华法系的认识,探索当代中国法律史发展的具体路径,利用本土资源完善我国民商法制等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先后多次获中国图书奖、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江苏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周佑勇

40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行政法学专业的教育与研究工作。其代表性成果有《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行政裁量治理研究:一种功能主义的立场》等。这些成果开创了对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裁量治理等问题研究的新理论和新思路,对于促进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形成成熟的理论体系、推动法律原则的司法适用以及科学创建行政裁量的法治化治理框架及其运行规则体系有着极其重要而积极的作用。曾获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校青年教师奖、首届“钱端升法学成果奖”、教育部第五届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司法部第三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等奖励。

胡玉鸿

45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苏州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学方法论。出版《法学方法论导论》等个人专著3部,主参编教材、专著10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200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大问题研究——以人为本与中国法制发展》首席专家,承担其他国家及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多项,曾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教师”及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苏州大学教学名师。相关科研成果在推动国内法学方法论研究及法律中人的问题的分析方面,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多次获司法部、中国法学会、江苏省人民政府科研成果奖励。

俞波涛

42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江苏省检察业务专家,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江苏省青年联合会常委、军警政法届别委员会主任。研究专长为职务犯罪侦查研究。代表作专著《秘密侦查问题研究》,涵盖了秘密侦查的理念、历史、存在基础、适用原则及秘密侦查的法治化路径,形成了完整的理论研究框架,对我国秘密侦查制度的立法架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著有《贪污贿赂案件侦查机理透析》、《贪污罪的认定与处罚》、《受贿罪的认定与处罚》(合著)等专著。在《江苏社会科学》、《人民检察》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部门办案中配合关系的若干问题研究》一文获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度《反贪工作指导》优秀论文二等奖。

秦国荣

45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社科处副处长、“青蓝工程”学术带头人。兼任中国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省行政与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在《中国法学》、《法学家》等刊物发表论文40多篇,参编教材及学术论著12部,独立与合作编著学术论著4部,出版个人专著2部。其中专著《市民社会与法的内在逻辑》获2008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哲社基金规划项目各1项,主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省法学会重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各1项。

韩 龙

45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乔治敦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员。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金融法研究。代表性学术专著有:《国际金融法要论》、《金融服务贸易规制与监管研究》、《离岸金融法律问题研究》、《世贸组织与金融服务贸易》。主编《国际金融法》。主持国家社科重点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十余项,在《国外社会科学》、《中外法学》、《法学论坛》、《法学家》、《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近百篇。其研究成果对我国离岸金融法律问题研究、WTO金融服务贸易制度研究、防控金融风险研究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多次获得省部级科研奖。

薛剑祥

44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三级高级法官,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江苏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江苏省法官培训学院兼职教授。曾被评为“江苏省十佳法官”、“江苏省新长征突击手”。结合刑事审判工作,开展现代司法理论、刑事应用法学理论研究,在《法学》、《人民司法》、《法律适用》、《学海》、《刑事法判解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代表作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其司法实现》等。曾获得江苏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全省法院系统优秀调研论文一等奖、江苏省改革开放30年优秀法学成果奖三等奖。


第二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名单 (按得票多少排序)

杨春福  

43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学理论。出版专著《权利法哲学研究导论》,合著《自由、权利与法治》,主编《人权法学》、《法理学》等教材。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杂志发表论文数十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研究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重点研究基地重大招标项目等10多项。《法治模式论》一文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首届精神文明建设金鼎文章奖优秀奖”;《权利法哲学研究》获南京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权利法哲学研究导论》获“1999-2000年度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可行能力”与中国少数人权利之保护》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汤茂仁

40岁,中共党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兼职任教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承担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课的教学、论文指导。2007年9月起在南京师范大学攻读民商法学博士学位。研究专长为知识产权法。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5篇,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4篇。主编或参与编写著作6部。独立承担并完成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全国人大组织的《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专利法修订、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民诉法修订等8项全国重点课题或专题。学术论文《技术合同案件审理中的几个法律问题》获中国科技法学会优秀作品金奖,《关于我国知识产权诉讼临时禁令适用中若干问题的研究》获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优秀论文奖。

叶金强

43岁,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专长为民商法。出版《信赖原理的私法构造》等专著。在《法学研究》、《法律科学》、《法商研究》、《中外法学》、《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相当因果关系理论的展开》一文,提出并详细分析了因果关系判断中需实现的价值,建构了因果关系相当性的判断基准,提出了因果关系相当性判断据以完成之信息的确定标准。《法律效果的弹性化机制》一文,批判了传统“全有或全无”效果模式,透彻分析了通过要件综合判断来实现效果弹性化的可能,并以合同的解释为例,创造性地展示了法律效果弹性化的实现路径。《公信力的法律构造》一书获2005年南京大学人文社科研究一等奖;2006年获德国洪堡基金会研究奖。

扈庆彬

45岁,江苏竞自由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研究专长为刑法学。出版专著《错位的辩护》、《你有权利不保持沉默》,出版合著《农电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中国法律文书范本》、《最新法庭辩论丛书·刑事卷》。先后在《中国律师》、《律师与法制》、《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报刊发表《从指控抢劫到无罪释放——析转化型抢劫罪的适用条件》、《被告席上的启迪——防范和避免律师执业风险的对策》等论文100余篇,10余篇论文获部、省级奖励。多次成功无罪辩护和代理国内广泛影响的疑难案件,所承办案件被评选为全国优秀辩护案例,获司法部“金獬奖”。被江苏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评选为“江苏知名律师”。

陈发云

45岁,一级律师, 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马里兰大学访问学者,英国利物浦大学国际商法硕士,江苏省产业海外发展和规划协会常务理事、法律部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涉外委员会副主任,南京理工大学EMBA导师。曾被江苏省政府选拔为“江苏涉外律师高级人才”赴美培训。研究专长为国际商法。代表作《外资在华并购:法律与实务》(英文)。代表论文《特别建议:中国应积极参与DSU的改革》、《世贸组织与争端解决》(英文)。主编《全球40个国家与地区公司设立法律指南》(英汉),参与编著著作3部,并在《国际律师》(美)、《欧盟法评论》(英)、《学海》、《南开管理评论》等期刊发表中英文论文15篇。

蔡道通

44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刑法学与刑事政策学。在中国刑法现代化研究、刑事法治的基本理论研究方面出版专著与论文多部(篇)。出版专著《刑事法治的基本立场》、《刑事法治:理论诠释与实践求证》。在《法学研究》、《刑事法评论》、《中国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家》、《法律科学》、《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刑事政策是如何形成的:对几个历史文本的法社会学分析》。曾获江苏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江苏省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培养工程”首批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

张加林

38岁,法律硕士学位,博士在读,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研究专长为检察学。1997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民事、行政抗诉和刑事出庭公诉案件,参与了多起职务犯罪大要案件查办,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结合工作实践,加强调查研究,与他人合著《现行刑事诉讼检讨与完善》一书,在《江苏社会科学》、《法制与社会》、《检察日报》等报刊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2篇,被CPCI-SSH收录1篇。曾获江苏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江苏省社科联2008年度“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二等奖、江苏省检察机关2004年度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常州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蔡宝刚

45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扬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研究方向为法理学。出版学术专著两部,在《法学》、《法学家》等刊物发表文章60余篇,主持省部级项目5项,获得各种奖项6项。代表作《经济现象的法律逻辑——马克思法律反作用思想研究》,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马克思法律反作用思想研究的专著,获得扬州市“五个一”工程奖;《行政立法的正当性研究》一书获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私有产权保护的追问——“李约瑟难题”的法律解答》一文,用法律经济学理论和方法解答了中国为什么在近代衰弱和西方为什么在近代兴起的难题,该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摘录。

肖 冰

45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专长为国际法学。出版专著《WTO〈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研究》,编著《国际经济法学》、《国际商法》等。在《法学》、《法学家》、《中外法学》、《法商研究》等刊物发表《SPS协议的规范价值及法律实效研究》、《技术性贸易壁垒国内法规制的涵义、共性态势与难点》等论文数十篇。其学术成果曾获南京大学第五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江苏省社科联2005年度“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二等奖、江苏省哲学社科联2007年度“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一等奖、江苏省哲学社科联2007年度“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一等奖。

王太高

44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主要代表作《行政补偿制度研究》是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行政补偿理论与制度的学术专著,创新之处主要集中在行政补偿类型化、构成、要素以及对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制度的解构和建构等方面。在《法学研究》、《南京大学学报》、《江苏社会科学》、《行政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论行政公益诉讼》获江苏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新司法解释与行政公益诉讼》获全国第六届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行政补偿制度研究》先后获苏州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南京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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