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北京,春意盎然,景色宜人,一派欣欣向荣。4月25日,来自全国各地从事法理学研究和法律工作的120多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共同参加了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暨庆祝孙国华教授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六十年学术研讨会。
上世纪初叶,马克思主义法学传入中国,与中国社会实践互动互应,开启了一条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伟大道路。斗转星移,寒暑更替,已经走过的数十载春秋里,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于曲折中不懈前行、不断推进、日臻完善,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历史性的重大成就,尤其为中国革命、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事业做出重要贡献。今天,群贤毕至,各位法学专家学者系统地回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探索和发展,总结其数十年历程的经验与教训,揭示其时代主题和使命,展望中国法治发展的未来方向,意义重大。
会议伊始,中国人民大学校党委书记程天权教授、中国法学会秘书长林中梁教授、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石泰峰教授、中央军委办公厅前主任程建宁中将、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代表齐延平教授、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夏锦文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先后致辞,就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对孙国华教授在马克思主义法学教育和研究方面的贡献予以了回顾和赞扬。
作为新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重要奠基人和当代杰出代表,孙国华教授结合自己60年来学习、研究和对我国实践的体会,以《我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再认识》为题,就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在法学研究中怎样坚持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在法学研究中怎样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评估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吉林大学法学院黄文艺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冯玉军教授对孙国华先生六十年的法学思想进行了综述。中共中央党校政法张恒山教授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使命及中国化的难题》为题,苏州大学法学院胡玉鸿教授以《马克思主义法本质观之重述》为题,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周世中教授以《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的进程与规律》为题,北京大学法学院巩献田教授以《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几个学术问题》为题,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黄晓辉教授以《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及其在当代中国发展的几点思考》为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景文教授以《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轨迹》为题,武汉大学法学院汪习根教授以《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的基本要求》为题,南开大学法学院刘风景教授以《法律文本中“条”的法理与设置》为题,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韩旭副研究员以《以法治建设推进政治建设》为题,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谢冬慧教授以《全球化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为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力宇教授以《论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及其中国化》为题,作了主题发言;中共中央党校林喆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龚廷泰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文正邦教授、西北政法学院严存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刘金国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陈根发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张骐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许章润教授、南京陆军指挥学院付池斌教授、江南大学法学院潘云华教授等也分别进行了评议和发言。
与会代表提交了以“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为主题的近四十篇学术论文,集中探讨了如何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如何深化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等问题,研讨的内容涉及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使命、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的基本内涵、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的进程与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理论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等,大家畅所欲言,各呈高见,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孙国华教授是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是新中国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奠基人之一和中国人民大学法理学博士点的创建人,今年已经85岁,从事法学理论研究长达60年之久。目前仍然笔耕不辍,活跃在学术舞台。60年来,孙先生矢志不渝地致力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教学、研究与阐扬,他与新中国法学、法理学共成长,为我国法学、法理学教育和研究做出了卓越贡献。早在八十年代,孙国华教授就应邀走上共和国最高的讲坛,为党和国家领导人讲授法律基础,被誉为“中南海讲课第一人”。孙先生的治学风范和敬业精神,为法学同道学人和法律工作者所敬仰。
在庆祝孙国华先生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六十年之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国家级重点学科决定发起成立“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用于奖励在法学理论的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学者或研究成果,表彰全国范围内优秀法理学博士论文,以及设立有益于法学理论发展的资助项目等,籍此推动中国法理学的进一步发展。
成立“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的倡议得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法理学教育和研究者、法律工作者以及各高校法学院系的热烈响应。截至目前,已经收到捐款八十多万元。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管,下设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相关事务的管理和运营,基金管理委员会共有17名委员组成,由著名法理学家朱景文教授担任主任。(文:龚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