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周成奎在第二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开幕式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0-04-2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各位同志,各位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第二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代表韩杼滨会长和刘飏常务副会长,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对各位领导、各位嘉宾的出席表示由衷欢迎!同时,作为论坛的主办单位,我要向这次论坛的承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表示诚挚感谢,没有你们的支持,这次论坛要如期举办是不可想象的;我还要感谢这次论坛的协办单位—《法制日报》社,以及今天到会采访的各新闻媒体,没有你们的参与,这次论坛的影响可能只能局限在今天这个会场上。本来刘飏同志要亲自出席这个论坛,但由于临时有事,她要我代表她讲几句话。
首先,中国法学会为什么要举办青年法学论坛?我想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推动我国年轻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快地成长起来。中国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有一支宏大的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们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人才,也在实践中造就了一大批法律实务人才。但是我们毕竟有一个法学、法律人才的“断档”期,现在还健在的老一辈法学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已经为数不多了。现在成为我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领军人物,成为法律实务部门领导同志的,大多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法治的恢复期开始学习法律,并逐步成长起来的,他们人数也不是很多,这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客观需要相比,还很不适应。中国能不能真正做到依法治国,能不能真正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某种意义上讲,决定的因素是人才,是年轻的法学、法律人才能不能一批又一批地不断成长起来。中国法学会举办青年法学论坛,就是要为年轻的法学、法律人才搭建一个加快成长的平台。中国法学会对年轻人才的成长始终是高度重视的。我们开展了5次“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的评选活动,一共评选了50名杰出青年法学家。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已经并且正在成为我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政法系统的重要骨干,已经并且正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今年年底前,我们还将组织评选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我们将本着更加公开、公正、公平和有公信力的原则,拟订一个评选办法,力争把确实优秀的青年法学家评选出来,并通过他们,带动更多的年轻法学、法律人才的成长。今年,我们还决定,在中国法学会组织的部级课题招标中,首次设立青年项目,资助45岁以下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研究项目。我们准备先拨出40万元资助10个项目,以后再逐步扩大资助范围,增强支持力度。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未来发展决定于人才。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举办青年法学论坛的主要原因。
其次,为了使年轻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快成长起来,我们一定要让他们对中国国情有更深切的了解,一定要鼓励他们把理论和实际更好地结合起来。当然,中国由于封建社会的历史很长,缺乏民主法制的传统,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向外国学习是不行的,不借鉴外国成功的经验也是不行的。事实上,改革开放30多年,我们也是这么做的。大家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一个资料室,这是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建立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收集国外的法律。80年代初期国家外汇是非常紧张的,彭真同志专门向国家申请了一笔外汇,用于购买主要发达国家的法律,并且每年把他们修订的法律都买过来,现在这个资料室所收藏的外国法律在国内图书馆中即使不是最多的,也是最多的之一。同时还成立了一个研究室,这个研究室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翻译外国法律。可以看出,我们对于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经验是十分重视的。彭真同志曾经指出,实践是法律的母亲。我们搞法治建设,一定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与中国的国情相结合。记得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民主》这本书中讲过,美国宪法在美国实施很成功,但是拿到别的国家,可能只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这个话是很有道理的。我的看法是,每个时代法律的基本价值取向,世界各国是有共性的,但是如何实现这些基本价值取向,各个国家因国情不同,又是不完全相同的。中国的法学研究,应当把解决中国的实际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的法学教育,应当把培养学生善于从中国实际出发,又善于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作为从事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年轻同志,要更多关心中国的法治实践,要解决从理论到理论、从概念到概念、不着边际的问题;从事法律实务的年轻同志,要更多关心中国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解决就事论事、理论基础不够扎实、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很难提高的问题。总之,要互相取长补短,把理论和实践脱节的问题解决好。
第三,为了使年轻的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快成长起来,我们要大力提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思想路线和理论品格。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能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能不能对人类做出重大贡献,最重要的标准,要看你有多少创新,出了多少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理论家等等。中国历史上,出思想、出人才最多的,大多是在社会的转型期,如春秋战国时期,从奴隶社会走向封建社会,出了一大批政治家、思想家、军事家。又如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封建社会开始解体,走向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社会剧烈动荡,这个时期也出了一大批人才,仅文学方面就出了鲁迅、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曹禺等大家。现在中国社会也正处在一个重大转型期,各方面都发生着深刻变化: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从封闭走向开放、从人治走向法治、从贫穷走向富裕、从单一走向多元,等等。社会的这种深刻变化,正是我们法学创新的基础和前提。我们一定要抓住这个历史机遇,争取在法学研究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去年,中国法学会与清华大学合作,创办了“中国法学创新讲坛”,就是要提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在法学研究方面能够不断创新。我们由衷希望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伟大实践中汲取丰富的营养,及时做出理论概括,不断深化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性的认识,加快从法治建设的必然王国走向法治建设的自由王国的过程。
各位同志,各位老师,同学们:第三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将在上海交通大学举办,讲坛也将从首都北京走向京外,届时将有更多的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其中、受益其中。我们热切地期待这个论坛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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