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1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20101月下旬曾向各位理事发出关于召开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的预备通知。由于上海举办世博会,上海市不能举行全国性大型会议。现商请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同意,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 2010 年年会改在辽宁市大连召开,会期仍为7 3-74日,现将有关事宜重申如下:

一、本次年会的学术议题:商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研究

本届年会的中心学术议题是《商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研究》,包括对商事一般规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票据法、保险法、信托法、海商法、破产法等适用的疑难问题研究。我国的商法发展很快,但在实践中特别是适用中也遇到了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不仅有利于立法、司法的完善,也有利于商法学科建设,促进理论创新。年会将着眼于商法的实践和适用中提出的问题,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二、提交论文的具体要求

参加会议者应提交论文。具体要求是:

1、提交本届年会的论文,可选择商法中某一领域为讨论的主题,但应符合本届年会学术议题要求,篇幅控制在8000字之内。年会会刊只刊载符合本届年会的学术议题的论文。

2、凡参加本届年会者,必须在 2010 415日之前将参会人姓名、论文题目以电子版方式或传真方式报送给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并务必随附您的详细情况介绍,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称、专业、年龄、详细通讯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包括手机)、传真等,以确保随时与您联系。

3、各位参会者应于 2010 6 15 (过期者自带文章上会)以电子版方式将您的论文发送给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以便年会承办方汇集论文并印刷成册。

三、2010 年商法年会承办方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国君:1894089103313009409222

林懿欣:1894089105913898610617

陈奉翔:0411-8472981484725210(办公室)

年会专用电子信箱:dlcommerciallaw@126.com

通讯地址: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 邮编:116026

收信人:陈奉翔

真:0411-84727749

四、中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

1、中青年优秀商法学论文评选以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的名义举办。

2、凡 45 周岁(含 45 周岁, 1965 1 1 日以后出生)以下从事商法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者(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参评,请各位理事做好组织工作。

3、提交参评论文为本次年会的会议论文,请参评者在提交会议论文时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并附送个人资料,包括姓名、单位、职称(研究生,请注明是博士生、硕士生)和出生年月。凡在提交会议论文时未注明“参评优秀论文”字样,或者不提供相关个人资料的,视为未申请。

4、被评为优秀论文的作者将获得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颁发的优秀论文证书。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年会的召开时间为 7 3 7 4 日, 2010 7 2 日报到,正式会期两天。

2、本届年会的正式通知将在开会前另行发出。

3、本通知将发至各位理事,务请各位理事将本通知的精神告知本单位和本地区从事商法教学、研究或实务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以便广泛征集论文。

4、本通知已登载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网站上,请查阅。并且以后我们还将随时在该网站上发布一些相关通知,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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