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各省论文数排名及分析
发布日期:2010-04-1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为了更好地了解当前我国法学研究力量的分布格局,中国法学创新网以15种核心期刊刊发的全部学术性文章为基础,对2009年各省论文发表情况进行了统计。这15种核心期刊包括:《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商研究》、《政法论坛》、《中外法学》、《法律科学》、《现代法学》、《法学》、《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环球法律评论》、《比较法研究》、《法学家》、《清华法学》。统计显示,目前我国省域科研单位论文发表基本呈现为五个梯队。需要说明的是,港澳台地区的学术研究重心、学术评价体系和职称评定等与大陆存在较大差异,不纳入此项统计。

2009年度各省论文数排名及分析

第一梯队:北京(489篇)、湖北(166篇)、上海(155篇

第二梯队:江苏(97篇)、重庆(73篇)、广东(55篇)、吉林(50篇)。

第三梯队:陕西(43篇)、四川(39篇)、福建(39篇)、浙江(38篇)、湖南(34篇

第四梯队:河南(19篇)、山东(18篇)、天津(17篇)、黑龙江(11篇)、辽宁(11篇)、江西(9篇)。

第五梯队:云南(4篇)、安徽(4篇)、山西(3篇)、广西(3篇)、贵州(3篇)、海南(2篇)、河北(2篇)、甘肃(2篇)、青海(1篇)。

总体看来,这种分布格局的形成大致包括三个方面的因素:

1政法院校分布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法学研究力量的分布格局第一梯队的三个省份集中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清华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名牌政法院校。第二、三、四、五梯队中各省拥有的政法院校数量和实力则基本呈现下降趋势;

2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法学研究力量的分布格局北京、上海等地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位列第一梯队实属自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江苏、广东等省份也跻身于比较靠前的梯队。总体看来,这一因素的影响有两个方面。一是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高,与现代法治接轨往往较为紧密,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也越多,由此可能为法学研究提供更为丰富的命题和素材;另一方面,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与法学研究人员的福利待遇密切相关,很可能促使法学研究人员的流动。这种福利待遇的差异不仅涉及政法院校内部所能给予的待遇,同时也包括法学研究人员通过从事律师业务、讲课、担任公司顾问等其他社会渠道获得报酬的机会和价格。

3法学研究传统也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法学研究力量的分布格局任何学术研究都是在一定的传统下展开的。如湖北、重庆、吉林等省份,尽管其政法院校的数量和实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定与其位列的梯队相符合,但是这些省份在历史上均是我国法学研究的重镇,拥有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法学院等老牌政法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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