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将在郑州大学法学院召开
发布日期:2010-04-08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站  作者:佚名

代表:

经中国法学会批准,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郑州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的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将于201082729日在郑州召开。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82728日,会期2天;29日文化考察。

报到时间:2010826全天。

二、会议主题:宪法与法律体系

具体研讨题目:

1、宪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宪法与法律体系的基本原理

3、宪法与部门法

4、宪法与地方立法

5、宪法与法律体系:中外比较

三、会议地点:

郑州市嵩山饭店(郑州市伊河路156号,电话0371-67176699

到达路线:(1)从机场乘大巴到民航大酒店(终点站)下车(15元),再换乘出租车到嵩山饭店(约15元);也可直接从机场乘出租车(约100元)。(2)从火车站可直接乘坐出租车(约10元)到达;也可乘坐201路公交车到百花里站下车。

四、论文要求:

参会代表原则上须提交论文。论文不受会议主题的限制,可自行选题。为方便印制,请另提交2000字摘要一份。请于2010715日前论文及摘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研究会秘书处秘书于文豪邮箱:ywhwhy@163.com(邮件主题:作者姓名+年会论文)

论文写作和提交请参照《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提交与评议规则》。

五、会议费用:

免膳食费;交通、住宿费自理;另请交会务费500元。

六、接站:

因出席会议的代表较多,一般情况不接站;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接站的,请在启程前与联系人落实。

请勿带陪同人员,请勿派人代替。

七、回执:

请参加会议的代表将回执于2010715日前寄回下列联系人处。如需订回程票,请在会议回执上注明返程日期、车次或航班。

八、联系人:

 宇:13526872595 / zjuhouyu@yahoo.com.cn

王红建:13703928598 / whjlaw@163.com

 威:13838363033 / zhouwei@zzu.edu.cn

传真:0371-67781286

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法学院,邮政编码:450001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  郑州大学法学院

2010 3 30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回执

性别

职称/职务

论文题目

工作单位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手机)

电子邮件

是否订

返程票

(如需订返程票,请注明返程日期、车次或航班)

说明:请将回执于2010715日前寄回联系人处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提交与评议规则

为进一步提高宪法学研究会年会学术水准和办会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年会论文的提交和评议程序进行改革,制定相关规则如下:

1.论文提交

1.1与会者一般应向年会提交符合年会主题的论文;

1.2提交年会的论文应当是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提交年会的论文在年会后公开发表的,应注明曾提交宪法学年会并已编入年会论文集;

1.3论文提交者应按照会议秘书处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交电子版论文,秘书处应回复邮件确认收到;

1.4论文应于年会召开前30日提交,以保证大会秘书处安排论文评议和论文集编辑的工作;

1.5论文未及时提交的将不能被编入年会论文集。在超过论文提交时间而希望在年会上进行交流者,请自行打印至少200份论文并在年会召开前提交会议秘书处,秘书处将协助分发;

2.论文评议

2.1在论文提交截止后,会议秘书处应按年会主题对论文进行分类,并初步确定会议各研讨单元主题发言人人选。未按时向会议提交论文的,不得被确定为研讨单元主题发言人,但可以参与会议自由讨论;

2.2在与初步确定的主题发言人沟通后,由宪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确定主题发言人最终人选;

2.3在确定主题发言人后,宪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应为每个研讨单元确定23位评议人,并取得评议人同意。

2.4以上工作,秘书处应在论文提交日期截止后15日内完成;

2.5评议人应认真阅读被评议论文并形成评议意见,如果撰写了书面评议意见,可以在会议开始5日前提交大会秘书处;

2.6如因特殊情况,已经确定的会议主题发言人和评议人无法出席会议,应在会议开始5日前通知会议秘书处;

2.7在会议报到时,秘书处应告知每位发言人和评议人所在的研讨单元、会议地点以及发言时间。发言人和评议人应准时参与所在单元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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