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2010年年度课题招标工作即将开始,如何申请?
发布日期:2010-04-0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20104月中国法学会年度课题招标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申报中国法学会课题,我们就大家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作一说明。



1:中国法学会课题是怎样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什么级别的课题?

答:2004年学会换届,以韩杼滨同志为会长、刘飏同志为常务副会长的学会领导班子强调繁荣法学研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中国法学会要组织推动对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法律研究,在《中国法学会第一个五年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中首次提出中国法学会实行课题研究招标制。2005年在北戴河召开的中国法学会繁荣法学研究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提出健全法学研究课题管理机制。2008年换届后,课题招标管理机制在总结前四年经验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2009年中国法学会课题被中央正式批准为部级法学研究课题。

2:中国法学会课题实行什么样的管理制度?

答:中国法学会课题实行招标管理制度。

3:中国法学会课题是如何进行管理的?

答:中国法学会课题管理主要按公开招标、立项评审、中期检查、成果验收等四个阶段进行,专门制定了一系列文件规范课题招标管理工作:在招标阶段有《年度课题招标公告》、《课题招标规则》、《课题申请书》;在立项评审阶段有《课题立项评审办法》、《评审打分说明》,确定立项后有《课题主持人须知》;在中期检查阶段有《课题中期检查表》;在鉴定验收阶段有《课题成果鉴定验收办法》、《课题成果匿名评审专家意见表》。等等。对于重大项目规范更为严格。2009年学会就十大专项研究规划专门制定了《项目协议书》,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较为全面细致的规定。

4:中国法学会课题指南是如何确定的?

答:在每年课题招标工作开始之前,我们通过中国法学会网站、信函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课题选题,经对所收集的选题建议进行筛选、补充,提出课题研究指南建议,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查后,确定最终课题指南正式向社会公布。

5:哪些人可以申报中国法学会课题?

答:课题面向全国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实行公开招标。为保证课题质量,要求申请者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法学研究人员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法学博士学位,法律实务人员只要具有相应研究能力,也可申请。以2008年立项的带经费课题为例,来自实务部门的课题申请占立项课题总数的29.2%。来自实务部门的课题主持人均为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专家,他们的申请获准立项,有利于课题研究贴近实际,解决实际问题,有利于课题成果的转化应用。

6:中国法学会有哪些课题种类?资助经费有多少?

答:2005年刚开始实行课题招标制度时,仅有一种课题形式,资助经费仅36万元。经过五年的发展,法学会现有四类课题形式(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选课题),到2008年,资助金额达到一百多万元。2009年,中国法学会十大专项研究规划发布,更是将资助金额大大提高,其中单项资助经费最高达到50万,这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是大手笔的。
目前法学会的四类课题已经为法学界、法律界所熟悉和肯定,这四类课题各有其特定的吸引群体。我们对五年来的申请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重大课题申请人多为学科带头人和资深法律专家,重点课题申请人多为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学者,在其领域内具有相当的知名度。而一般课题和自选课题的申请人涵盖范围广泛,既有知名学者,也有青年学人。这四类课题资助经费从2万元到8万元,每年的申请数量不断创新高。
经学会决定,2010年将首次设立青年法学研究基金,专门用于资助青年学者的研究。今年还要召开中国法学会课题管理工作会议,以促进课题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7:中国法学会课题立项评审程序是怎么样的?

答:一直以来,学会努力促进课题立项评审的公正性,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这主要体现在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标准和评审具体流程三个方面。
首先,注重评审委员的专业性、权威性。每年中国法学会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年度课题申请进行评审。所有评委会成员在相关学科或相关研究领域具有高级职称并已取得丰富研究成果,具有科学良知和公平、公正的品格,同时尽量选择非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专家,并且努力使每年的评审专家委员更替在三分之一以上,确保立项评审的公正性。
其次,关于评审标准。学会近年来对于课题立项评审的总的思路是不仅要具有学术理论价值,而且强调研究的实际价值,能够解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出现的重大法律问题。
第三,在立项评审的具体流程上,一般包括形式审查和会议评审两个方面。形式审查是审查申请书是否填写完整、是否提交所要求的资格证明、申请人是否属于不具有申报资格的情况,如是否承担中国法学会课题未取得《结项证书》的;会议评审是对课题设计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预期目标完成的可能性及社会效益等进行综合评审,并提出立项建议。会议评审按研究领域分组评审,分别打分,综合得分高的获准立项。2009年十大专项研究规划立项评审还增加了匿名评审的环节,综合匿名评审的得分和会议评审的得分,确定最终中标人,从程序上确保立项评审的公正性。

8:如何知道立项评审结果?

答:对于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出的立项申请,报学会会长办公会议审查批准,并在中国法学会网站上公布,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将会收到立项通知书。

9:中国法学会如何对立项课题进行管理?

答:目前,中国法学会对已经立项的课题管理主要是通过中期检查来实现的。中期检查实行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做法。一个重要的措施是要求课题组提交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为此专门制作了《中期检查表》,要求课题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同时,期中检查与经费拨付挂钩。对于一些重大项目,还需要进行重点检查。

10:如何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验收?

答:学会专门制定了《课题成果鉴定验收办法》,严格成果验收,从鉴定标准、鉴定人员和鉴定流程上规范鉴定程序,效果较好。有三个突出的特点:
一是对于提交的课题成果全部采取匿名通讯鉴定的方式。
二是鉴定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只要评审专家中有一人对课题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无论其他鉴定意见如何,该课题成果鉴定结果即为不合格。鉴定等级则按同专业领域专家出具的鉴定意见中最低等级确定最终评级,即如果某一课题成果获得的鉴定意见有优秀、合格,则该课题成果最终鉴定结果为合格。这一做法使学会课题成果鉴定等级十分严格,能够获得鉴定专家全票通过优秀的课题虽然不多,但实实在在地保证了课题质量,也促进了课题的转化应用。
三是引入成果报告会的新形式。2009年在对2008年课题成果进行鉴定验收时,为扩大课题研究成果的影响力,周成奎副会长建议采用这一形式,部分课题主持人就其主持的课题向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作了成果汇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11:对于优秀的课题研究成果,是否有奖励?

答:为了鼓励学者的研究热情,提升研究质量,从2009年开始,对于课题成果鉴定为优秀的,学会尝试对部分优秀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后期资助。如2008年重点课题《案例指导制度与司法统一研究》研究成果被鉴定为优秀,其研究成果被摘要报中央领导。对此,学会专门给予该课题组后期资助。

12:怎样做才能申请成功?

答:从上述介绍可以看出,中国法学会课题立项评审具有严格的程序,要想增加申请成功的几率,从我个人这些年从事课题管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注意以下几点:
1
、积极参加中国法学会课题选题征集。每年招标前,我们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课题选题。如果学者个人有好的研究选题,并且有一定的研究基础,那么当这一选题被正式列入法学会课题指南后,对申请人是有利的。
2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那些致力于解决现实中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的课题申请更受评委们的关注,如果加上注重创新,把握性就更大一些。
3
、注意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一些申请人总是习惯在招标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天提交资料,匆忙中有的竟忘记在申报材料上签名,有的资料装订错页、漏页、脱页,不利于申报。

13:中国法学会工作人员可以参与课题申报吗?

答:不允许。目前中国法学会负责课题招标管理工作的部门是研究部,具体工作由研究部学术研究处承担,该处现有3名工作人员,1人获博士学位,2人为在职博士研究生。研究部主任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学术研究处人员为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他们作为课题招标管理的工作人员,仅仅负责课题招标管理的服务工作,不允许参加课题申报,也不参加课题评审。

14:如何获得有关中国法学会课题的信息?

答:中国法学会年度课题招标时间一般为3--5月期间,届时可登录中国法学会网站(http://www.chinalawsociety.org.cn 获得相关信息。

(文/研究部学术研究处 彭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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