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5-23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据法制日报报道,5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旨在贯彻落实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据悉,国家质检总局法律顾问委员会共有顾问10名,由知名法学教授和律师组成,分别来自宪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国际法及法理学、诉讼法学等专业领域,他们将对国家质检总局的重大决策及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国家质检总局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包括应松年(国家行政学院)、王晨光(清华大学)、龙翼飞(中国人民大学)、卞建林(中国政法大学)、周汉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沈岿(北京大学)、黄勇(对外经贸大学)等七位专家学者及高金波、马维国、李大进三位律师。

应松年

  为中国质检工作的法制建设奉献力量。

  

国家质检总局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

  男,1936年生,浙江宁波人。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院荣誉博士。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曾任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人大代表、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北京、天津市政府法律顾问,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员。曾获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章”、“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最佳宣讲奖等,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主要从事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教学和研究,是我国第一批行政法硕士,最早的行政诉讼专业博士生导研究生导师师之一。主要著作有《中国走向行政法治探索》、《行政程序法理论与立法研究》、《当代中国行政法》等,在《中国法学》等刊物公开发表文章近百篇,主持完成《行政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先后参与《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的研究和起草工作。

  高金波

  质检工作关系民生,随着社会的发展,老百姓对产品质量的关注不断加强,质检法制建设应对社会负责。

  

国家质检总局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

  男,汉族。中共党员,1960年12月19日出生,硕士,高级律师。现任北京汉龙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工作经历:

  1985.8~1987.12:共青团北京市委任干事

  1988.1~1991.2:中国政法大学校办任秘书、外事处书记

  1991.3~1999.11:(中国)华联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律师

  1999.12~至今:北京汉龙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书记

  社会兼职:

  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北京大学特聘研究员

  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

  中国仲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华环保联合会理事、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理事

  其他:

  2008年获得十佳律师称号

  2009年度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自1988年执业以来,先后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信息中心、中国民生银行总行、中国光大集团、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中医科学院、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中国药学会、中外管理杂志社等机构的法律顾问并为数百家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马维国

  “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步伐还应加大。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应围绕依法行政,兼顾民商事务、廉政建设等工作。应加大经费投入,以课题为载体,提高工作有效性。

  

国家质检总局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

  英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专业任职:

  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曾任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北京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曾任北京市律师协会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一至八届律师论坛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一至八届律师论坛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一至八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中国共产党党代会代表;北京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2008年奥运会环境指挥办公室立法小组成员;2006年受聘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研究员;2008年受聘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联合导师;2009年受聘为北京理工大学校外兼职教授。

  专业领域:

  政府法律事务专项顾问;政府采购、国内国际工程招投标法律服务;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常规业务(突出刑事专项法律顾问业务,对企业避免法律风险有深入研究);项目融资(国内国际)法律业务(突出介绍融资渠道);商务法律实务;企业并购及项目转让法律帮助;企业改制、公司改组法律事务。

  李大进

  社会的焦点问题、敏感问题让质检工作从神秘走向公开,透明、及时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国家质检总局要学会面对国际社会、面对国内百姓、面对新闻媒体。

  

国家质检总局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

  出生年月:1958年4月

  民族:汉族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教育背景:法律本科

  现任职务: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合伙人律师

  社会职务:

  北京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一届政协委员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顾问

  中共北京市纪委、监察局顾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

  北京市检察院特邀监督员

  北京市公安局顾问

  北京市交通管理局顾问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顾问

  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副会长

  北京市非公有制经济理事会常务理事

  北京市中介组织人士联谊会(分会)一届理事会副会长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导师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指导导师

  曾任:

  第六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

  龙翼飞

  “法律顾问委员会”将为质检工作立法先行提供建议、为行政执法提供法律支撑、为相关制度建设提供项目承担、为执法人才的培养提供条件。

  

国家质检总局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

  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房地产法分会副会长、中国土地法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常务理事。另担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组织的“四·五普法”、“五·五普法”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专家;担任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家顾问;担任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顾问等。

  代表性项目:

  承担教育部基地项目《婚姻家庭法立法和理论体系研究》,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民营企业财产权保护制度研究》,韩国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项目《中国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项目《社会保障法立法》,国务院外国专家局项目《引进外国智力人才法律机制研究》,中国民航局项目《中国加入开普敦国际公约法律问题研究》,国土资源部项目《国土资源法律体系研究》等。

  卞建林

  国家质检总局是受社会关注的部门之一,是重要的管理部门。检验要讲规范、讲标准,制度的建设要融入法律的因素。

  

国家质检总局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

  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百千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带教导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校兼职或特聘教授。

  主要从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沈 岿

  当今的社会问题对行政管理提出了挑战,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是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

  

国家质检总局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

  1970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宁波。1988年9月进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攻读法学专业。在北京大学先后于1992年、1995年、1998年获法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研究领域:

  行政法 宪法 国家赔偿 人权风险治理

  学术活动:

  曾经参加行政诉讼实践调查研究、“依法治国”局部实践调查研究、行政组织法研究、“改革和完善电力行政执法体系研究”、“中国基础设施产业监管体制改革”、“促进中国的反歧视”等课题或项目,也曾主持“准政府组织与行政法平衡理论”课题,正主持“风险规制与行政法新发展”课题、“行政问责制研究”课题。参与多项法律法规的论证和咨询工作。先后于1998年4月至6月、2002年1月至7月,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乔治城大学法学院作短期访问研究。为人权研究访问瑞典、丹麦、加拿大,为政府信息公开研究访问德国。

  著作:

  《平衡论:一种行政法认知模式》《美国行政法的重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谁还在行使权力———准政府组织个案研究》、《行政国的正当程序》、《铗秤弹咏———在修远路上》、《公法变迁与合法性》

  王晨光

  质量是生命,质检是生命的保障。对质量的怀疑也是对质检执法能力的怀疑。质检问题需要从更高的视角进行研究。

  

国家质检总局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法律实践:

  1984年~现在:律师,曾先后在海淀律师事务所(1983~1987年)和天中律师事务所(1987~1994年)任兼职律师。

  1986年:暑期实习,美国露斯律师事务所(圣迭戈)

  1993~现在:仲裁员,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

  2000年5月~2004年8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会副会长

  2003年~现在: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

  2003年~现在:北京市政法委特邀监督员

  2003年~现在: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2007年~现在: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

  2008年~现在: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学教育委员会主任

  研究方向:

  法理学

  比较法学

  法律社会学

  黄 勇

  在公权力逐步受到约束的今天,执法机关的制度建设更应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协调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注重国外经验与中国国情的结合。

  

国家质检总局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

  男,1962年出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法系主任,法学博士。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建华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咨询顾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特邀监督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法律事务咨询专家。

  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民建北京市委常委,民建北京市法制委员会主任,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委员。

  2005年2月被聘为国务院反垄断法立法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2006年7月被聘为全国人大法工委反垄断法立法专家,全程参加中国反垄断法的制定和修改。2006年12月被聘为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中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起草小组成员。

  主要专著有:《国际竞争法研究》、《反垄断法经典判例解析》、《中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经典案例评析》、《英美保险法经典案例评析》、《禁止限制竞争协议经典判例评析》,此外,还主持或参加编写了《商法、经济法教程》、《国际商法简编》、《涉外经济法教程》、《经济法学》等多项核心法学教材。

  周汉华

  质检工作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创新性强。委员会的工作应循序渐进,逐步实现与质检事业的深度融合。

  

国家质检总局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

  性别:男

  工作单位及职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

  最高学历:博士;职称:教授、博士生导师

  业务专长:政府管制、行政法、信息法

  主要实践成果:

  参与《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电信法》、《能源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信息公开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等的制定或者修改。

  主要实践活动:

  1.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2.中国法学会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3.中国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4.“五五”普法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律顾问

  6.政府价格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7.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科技委员会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

  8.交通运输部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9.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专家咨询组成员

  10. 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

  11. 天则经济研究所公用事业研究中心常务理事,特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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