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2009年核心论文排行分析
发布日期:2010-05-2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一)学科总体评价

依据我部近日发布的“刑事诉讼法学·2009年度各科研单位发表论文数统计”(www.fxcxw.org.cn/html/fxpd/2610.html),2009年刑事诉讼法学在15种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99篇,占发文总数1406篇的7.04。在所列的13门学科中,位居第6。其中,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三大权威刊物上的论文共计14篇,占总数173篇的8.09 %。从发文总数来看,刑事诉讼法学居于13门学科的中游水平,与发文量最多的民法学(237篇)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从在三大权威期刊上的发文数量来看,略高于12篇的平均数。这一情况表明,刑事诉讼法学在我国尚未跻身强势学科之列。

然而,可喜的是,2009年刑事诉讼法学论文在研究内容与方法上呈现出以下三个突出特征,预示着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科有可能实现前所未有的飞跃性发展。

一是对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范式进行总体反思。2009年所发表的论文中,有4篇是关于改革开放30年来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范式的全面反思的。这4篇论文分别是:陈光中:《改革开放30年的刑事诉讼法学》、陈瑞华:《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反思》、左卫民:《范式转型与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基于实证研究的分析》、张智辉:《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理论探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三十年述评》。

二是重视基础理论的创新研究。2009年所发表的论文中,有23篇专门探讨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理论问题,占发文总数的23.47。其中有些研究成果在理论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如陈瑞华:《论量刑程序的独立性——一种以量刑控制为中心的程序理论》、左卫民:《中国刑事诉讼模式的本土构建》等。

三是关注本土问题的实证研究。2009年所发论文中,有16篇论文专门对实践中的改革探索、案例进行调查研究,占发文总量的16.33%。这表明实证研究方法等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开始受到刑事诉讼法学者的关注。

由于基础理论的创新与研究方法的更新是学科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因而,有理由期待我国刑事诉讼法学将会改变原来那种唯西方理论与制度马首是瞻的教条主义倾向与以提供立法建议为终极研究目的的“对策法学”研究范式,创建中国特色的刑事诉讼法学体系。

(二)研究队伍构成分析

2009年刑事诉讼法学论文的作者情况来看,老一辈法学家有陈光中先生,而且成绩不俗,共发表3篇论文;中年一代有陈瑞华(4篇)、左卫民(4篇)、陈卫东(2篇)、汪建成(2篇)、李建明(2篇)、顾永忠(2篇)、龙宗智(1篇)、宋英辉(1篇)、何家弘(1篇)等;青年一代有易延友(3篇)、万毅(3篇)、朱立恒(3篇)、陈永生(2篇)、郭云忠(2篇)、章礼明(2篇)、马静华(2篇)、张建伟(1篇)、汪海燕(1篇)等。这一现状表明,目前刑事诉讼法学研究队伍中,既有德高望重的老先生,又有长期活跃在刑事诉讼法学界的中年法学家,还有近年来崭露头角的青年学者,呈现出刑事诉讼法学界老、中、青三代共同致力于学术研究、齐心推动刑事诉讼法学科发展的繁荣图景。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研究队伍并非刑事诉讼法学界的最强阵容,还有若干年富力强的“精英”由于各种原因忽略了对学术研究的贡献,因而2009年在15种核心期刊上未着笔墨,盼望来年能够拜读到他们的佳作。

(三)法学院与实务部门排名分析

2009年,98篇刑事诉讼法学论文的作者分别来自40家单位。发表论文总数在3篇以上的单位排名情况如下表所示:

名次

总数

三大期刊

1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刑事司法学院、证据科学研究院

10

2

陈光中3)、顾永忠2)、刘根菊1)、张保生1)、王进喜1)、汪海燕1)、李训虎1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10

2

陈瑞华4)、汪建成2陈永生2)、李扬1吴纪奎1

3

四川大学法学院

8

4

左卫民4)、马静华2)、龙宗智1)、张斌1

4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7

2

陈卫东2)、何家弘1)、雷小政1)、李奋飞1)、刘品新1刘晓丹1

5

武汉大学法学院

5

1

陈岚3)、林莉红1)、任华哲郭寅颖1

6

最高人民检察院

4

2

朱孝清1)、张智辉1)、陈国庆1)、葛琳1

7

清华大学法学院

4

1

易延友3)、张建伟1

7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3

0

郭云忠2)、冀祥德1

7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3

0

朱立恒3

7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3

0

郭华3

7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3

0

万毅3

上述11家单位发表论文59篇,占发文总数98篇的60.20%。从上表可见,

1.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成果最为丰硕。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科的研究实力向来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陈光中先生率领6位中青年学者共发表论文10篇并不意外。不过,该校从事刑事诉讼法研究的人员仅刑事司法学院刑事诉讼法研究室就有13人,诉讼法研究院有8人,再加上证据科学研究院的张保生教授、王进喜教授以及吴丹红等青年才俊,应该说是人才济济,人均论文数量有待提升。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大学法学院专职刑事诉讼法研究的人员仅3人,但也以10篇论文的总数与中国政法大学同列榜首。除了陈瑞华教授贡献颇大,一人发表了4篇,该院从事刑事诉讼法研究的人员均有收获,而且还有两位在读博士生发表了论文,足见其刑事诉讼法的研究实力和学生培养质量。

2.地方院校发展迅速。2009年高等院校发表的83篇论文中,地方院校有46篇,占55.42。跻身前11强的单位中,地方院校为4家。在地方院校中,四川大学最为引人注目,以发文8篇的成绩排名第3,并且其三大期刊论文有4篇,居所有单位三大期刊发文数之冠。刑事诉讼法学科实力向来不强的武汉大学,2009年成绩蜚然,以5篇论文名列第5。湖南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虽整体实力还有待提升,但已分别依靠朱立恒与万毅两位青年学者的突出成果得以在前11强榜上占据一席之地。另外,复旦大学、广州大学、宁波大学、山东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都各发文2篇,值得关注。

3. 实务部门异军突起。2009年实务部门发文15篇,占论文总数的15.31。其中检察机关发文11篇,占73.33%。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4篇,居第6位,而且其三大期刊发文数为2篇,仅次于四川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并列第2。这表明我国实务部门,特别是检察机关,开始重视从本职工作出发,参与学术探讨,并且研究成果质量颇高。

4. 某些院校实力尚未充分显露。某些有一定研究实力的院校2009年成绩平平,甚至榜上无名,令人遗憾。一是某些原本刑事诉讼法学科实力较强并设有诉讼法博士点的单位表现一般,如西南政法大学发文2篇,未跻身前11强。二是某些设有诉讼法学博士点的院校,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去年与15家核心期刊无缘。

(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整理分析,转载务必注明出处)

本站系非盈利性学术网站,所有文章均为学术研究用途,如有任何权利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