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课题资助公告
发布日期:2010-06-28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致力于研究国内外互联网法律与政策,为推动我国网络法律研究的发展,增益青年学术力量,将对研究网络法律问题的课题提供资助。

一、课题类别和资助经费标准

()课题类别

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资助经费标准

本期总资助经额:人民币10万元(壹拾万元整)

每年资助的项目的总数一般不超过3个。

二、申报要求

()申报受理范围

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学类社团的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

()申请者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足够时间专心研究。

2、中心年度研究重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申请一般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申报注意事项

1、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每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两个以上(不包括两个)课题的申报。

2、申请课题原则上需有不少于三人组成的课题组;确实认为本人已有足够的研究成果,有能力和时间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以单独申报,无需专门组成课题组。

3、选择课题研究内容:课题申请人申请重点课题的,应根据中心确定的具体选题进行研究;申请一般课题的可以自拟题目。

4、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论文、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或其他。

5、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正在承担本中心委托的其他课题。

(2)正在承担其他机构批准的同一研究内容的课题。

7、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中心有权随时撤销已立项课题,追回课题资助经费本息。

8、课题申报人须在申请书中确定课题经费拨付单位。中心自课题承担单位签订课题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课题经费的拨付程序。

凡在申请书中未明确课题经费拨付单位的课题申请,中心将在收到课题申请书之日起通知申请人在15日内予以补充确定,逾期未补充或无法提供经费拨付单位的,一律视为放弃申请。

三、中心重点课题

本年度中心的重点课题如下:

1、中国互联网文化研究

2、互联网协议与互联网治理

3、个人数据(信息)、商业数据保护和利用中的法律问题

4、侵权责任法互联网专条研讨

5、网络环境下相关市场的界定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

6、云计算、软件在线化相关法律问题

7、国外社交网络(SNS)的发展与中国市场准入管制研究

8、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如虚拟货币监管)

9、版权自助协议后期完善运行及全球推广(英文版试用)

四、申报办法

()申报材料请从北大法学院主页(http://www.law.pku.edu.cn)或中心网站(http://www.pkunetlaw.cn)上直接下载。

()申请者请认真阅读《课题评议程序》(附件1),按照要求填写《项目资助申请书》(附件2)。

()课题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对申请者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

()申报材料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的《项目资助申请书》一式3份(含原件1份,纸版须寄送)及电子版1份(发送电子邮件至pkuinternetlaw@yahoo.com.cn)。

五、申报时间

201091日开始,931日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材料寄送

收件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第三极大厦A1508

编:100080

人:孟兆平

联系电话:010-62751368

真:010-62751269

公共邮箱:pkuinternetlaw@yahoo.com.cn

址:http://www.pkunet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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