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飏常务副会长在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成立仪式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0-08-3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尊敬的罗豪才副主席、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来宾:

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共同见证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成立暨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与监管项目启动,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来自中央国家机关的各位同志、来自法学界的各位专家、来自联合国驻华机构的代表以及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欢迎!感谢各位的大力支持和盛情参与!

今年第七期的《小康》杂志针对“社会治安、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婚姻安全、隐私安全等11项安全问题,你最担心什么?”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食品安全以72%的比例高居首位。这是可以想见的。俗语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确实是天大的事!也可以说,悠悠万事,唯此为大,是最为切实、最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我们说“以人为本”,就应该是以人的权利、权益为本。在食品安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论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在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李克强同志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持续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那么,成立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是可以充分发挥法治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规范、引导、保障的功能。刚才大家也提到了,原来说据媒体报道,现在看来是证实了,百余吨的三聚氰胺奶粉又重现市场,时隔两年他们又卷土重来,这确实令人震惊,也发人深省。安徽阜阳“大头娃娃”令人心碎的影像不由地浮现在脑海里。这类犯罪挑战人类生存的底线,挑战社会道德的底线,也挑战法律的底线。对此,我们法律人应有切肤之痛。当然,造成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法律及其配套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特别是实施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所以,我们应该有所作为。这就迫切需要解决食品安全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及监管的体制、机制问题,把这些问题作为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深入开展系统的研究,拿出有价值、有针对性的对策与建议,这正是我们成立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的宗旨和目的所在。

二是可以凝聚力量,形成合力,把食品安全法治研究加强起来、活跃起来。据了解,目前我国尚没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法治科研机构,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也为数不多。我们想通过法治研究中心搭建起一个平台,以项目为纽带,组织、吸引、凝聚理论界和实务界更多的人投入到这个领域的研究中来,投入到捍卫我国食品安全的行列中来。通过这样一个平台,有效地整合资源,共同攻克食品安全这一难题。

三是可以实现课题研究与服务实践的“无缝对接”。研究中心将建立不定期向社会发布课题并实行招标制度。课题均来源于实务部门的推荐。今天将在仪式上发布的课题就全部来自在座各位学术委员会副主席所在单位的建议或委托。这使得我们的理论研究从一开始就有很强的针对性。同时,因为研究中心的副主席、委员主要来自决策、监管和执法等部门,课题研究成果的转化也极为便利。这是一个更为广泛的合作研究机制,既来源于实践、也服务于实践,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上开了一个“直通车”。

在今天的会议上,同时还要启动“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与监管项目”。该项目属于我国政府申请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基金儿童营养和食品安全联合项目”中的子项目。我们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具体实施这一项目,力争实现如下目标:促进食品安全法律的落实与完善;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的创新;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法治的研究水平。看到今天在座的诸位,我们感到非常欣慰,也非备受鼓舞。我们有这么豪华的阵容、庞大的团队,有这么多人关注支持这个项目,我们相信,这个目标一定会达到,也一定能够达到!

谢谢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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