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成立
暨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与监督项目启动仪式
全国政协礼堂金厅
[法制网]:大家好,法制网现场直播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成立暨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与监督项目启动仪式,即将开始,敬请关注。 [09:26]
[主持人(李仕春,下同)]:尊敬的罗豪才副主席、尊敬的刘飏副会长、尊敬的陈斯喜副主任、尊敬的朱孝清副检察长、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上午好!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成立暨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与监管项目启动仪式现在正式开始。 [09:30]
[主持人]:感谢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各位专家牺牲休息的时间参与本次活动。下面请允许我代表研究中心的筹备组介绍出席今天会议的主要领导和嘉宾。
首先,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感谢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教授。罗主席不仅是国家领导人,同时也是法学界的泰斗,是德高望重的行政法学家,是我们法学界的精神领袖之一。
参加本次会议的领导还有: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刘飏常务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同志;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朱孝清同志;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教科文卫司司长张建华同志;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司和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同志;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利明同志。 [09:35]
[主持人]:本次会议还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其他领导的支持,下面我把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和嘉宾简要介绍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孙佑海同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理论研究所张智辉所长;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徐沪副局长;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李玲司长;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李生巡视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刘兆彬司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徐景和司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司刘沛司长;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张世诚副主任;中央政法委研究所曹俊副所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杨临萍副庭长;农业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金发忠同志;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副司长施玉足同志。在这里还要介绍的是,成立不久的但又非常重要的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王小岩副司长。
出席本次会议的专家学者有来自于清华大学的王晨光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的赵秉志教授,北京大学的陈兴良教授、姜明安教授以及来自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全国各知名学校的专家学者。
下面,我们进入本次活动的第一项议程,请领导与嘉宾致辞。首先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同志讲话。 [09:37]
[陈斯喜]:尊敬的罗豪才副主席、尊敬的刘飏会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我非常高兴来参加今天的活动,食品安全可以说是事关人的生命健康与安全,食品安全问题实际上就是人的生命健康问题。因此,对食品安全我们必须给予最高级别的重视,建立最完备的监管制度,实行最严厉的监管措施。所以,加强对食品安全法治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法学会决定成立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是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对中国法学会成立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表示热烈的祝贺!
大家知道,经过三十年的不懈努力,我们现在已经形成了由宪法、法律、法规构成的法律规范体系,并且各个层次法律规范之间已经形成了比较合理的配套关系,使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这一任务,可望在今年如期完成。今天上午法律委、法工委在大会堂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座谈会,实际上也是对形成这个法律体系做的事先理论准备。[09:39]
[陈斯喜]:从形成法律体系到具有完善的法律体系还有一定的距离,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绝不意味着立法任务的完成,相反,我们的立法工作更加繁重,要求也更加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更不意味着法治建设的大功告成,形成法律体系只是解决了无法可依的问题,要把法律规定变成实践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特别是严格执法将成为今后我国法制建设的更加突出的问题。具体到食品安全法治也同样是这样,当前我国已经形成由食品生产与流通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构成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但仍然存在着立法完善与严格执法等突出的问题。[09:40]
[陈斯喜]:一方面,食品安全法律的“立、改、废”工作仍然很艰巨,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对同一问题的重复与冲突,某些地方法规和规章还存在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情况,目前我国尚没有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但是,完善法律法规很难,实施好法律法规更难。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所以,今后更重要的是要把现在已经制定出来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这就要求我们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更加积极地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更加严格地依法办事,司法部门也要更加严格地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公正司法。作为企业,也要更加自觉地遵纪守法。消费者也需要更加积极地依法来维权,这样我们各项法律规定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不论是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完善还是严格执法,都需要法学理论研究提供支持。
鉴于食品安全法治工作涉及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中国法学会可以发挥整合资源、开展综合性研究的优势,所以我衷心祝愿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在后工作中积极为完善立法、促进执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顺利。谢谢大家! [09:43]
[主持人]:陈斯喜主任上午还参加了在全国人大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会议,马上从那个会上赶到这里,用自己的行动来支持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同时,也计算了全国人大到全国政协的距离。
下面,我们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教授代表专家学者致辞。 [09:44]
[王利明]:尊敬的罗豪才副主席、尊敬的刘飏常务副会长、尊敬的朱孝清检察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自古以来,我们都说“民以食为天”,在现代工业社会,食品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问题。食品安全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可以说是民生的核心内容。同时,它也体现了社会公共利益,更确切地讲,我们讲食品安全其实就是公共安全。“三鹿奶粉”、“大头娃娃”这些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种,让我们感觉食品安全已经到了一个非常严峻的状态。如何从制度上保障食品安全,确实需要我们认真地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法治,严格执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就是应这一需要而构建的一个机构,这个机构的设立,搭建了研究食品安全法治的重要平台,是促使法学理论与食品安全治理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举措,也是引导法学界人士积极参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桥梁。所以这个中心的设立必将极大地提升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理论研究水平,极大地推动中国立法和执法机关对食品安全的治理,并且会积极为我国立法司法献计献策,推动了立法的完善。确实,食品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决定了我们需要构建一个最完备、最健全的制度体系。 [09:46]
[王利明]:应该看到我国近几年来针对食品安全中出现的问题,在立法层面应该说做了很多工作,去年全国人大通过了《食品安全法》,随后国务院制订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这已经构成了有关保障食品安全制度的基本制度体系。在今年,全国人大又制定了侵权责任法,其中专门规定了产品责任,主要内容适用于食品。这些规定都极大地强化了因为食品的缺陷造成受害人的损害,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但是我们确实应该看到,在现代社会,食品安全遇到了很多新的问题、新的挑战,比如说转基因食品等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因为食品缺陷导致大规模侵权,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等等,这些问题都是一些新的课题。
而且从执法层面来看,实践中一些执法部门因为职权分工不明导致不作为、滥作为的现象确实也是时有发生的。今后我们如何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这的确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09:47]
[王利明]:由于食品安全涉及到不仅仅是某一个学科的问题,它是一个涉及到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等多个学科、多个领域的综合性课题。所以,这就需要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在成立之后能够集中法学界的智慧,能够整合各个学科的力量,团结立法、司法、法学教育各个部门的人士就食品安全法治建设中所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认真的攻关,并且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为国家立法司法献计献策,为行政司法献计献策,作出我们自己的贡献。
最后我衷心祝愿中心今后不断开拓、勇于开拓,在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研究方面取得新的重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09:48]
[主持人]:谢谢王校长!王校长既是作为中国法学会的副会长,对研究中心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同时也是作为著名的学者,向我们的实务部门发出了呼唤,希望学界和实务部门能够加强合作,共同研究和破解食品安全法治问题。
下面有请中央监管部门的代表,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同志致辞。 [09:49]
[苏志]:尊敬的罗豪才副主席、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上午好!今天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隆重成立了,这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国法学会各位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推动《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在此,受卫生部领导委托,对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也预祝食品安全法治保障与监管项目取得圆满成功,并对多年来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各位领导、专家、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是做实际工作的,这几年来会同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线,所以我们体会到研究中心的成立对行政监管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重大意义。同时,我也衷心感谢中心选荐我担任学术委员会的副主席,我将按照学会的宗旨和中心的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在学会和主席的领导下做好工作,多学习、多请教。 [09:50]
[苏志]:我想利用这个机会简要介绍一下卫生部承担综合协调职能以来的一些工作情况,供在座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参考。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卫生部承担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其相关产品的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等职责。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卫生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细化监管部门的职责,制定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相关制度,建立了部门会商、联合发文、应急、集中办公等协调工作机制,以及各地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机制,构建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的沟通平台。
二是抓紧制定完善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制度。目前已经下发《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食品风险评估管理规定(暂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暂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食品检验工作规范》、《进口无国家标准食品的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卫生部还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安办的领导下,进一步清理完善规章和配套规范性文件,研究中心成立以后,我们觉得研究中心是我们很有力的专家资源。 [09:53]
[苏志]:三是成立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批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完成了乳品标准的清理整顿工作,发布了66项乳品安全和12项农兽药残留的限量标准,开展了食品农兽药残留有毒有害污染物致病微生物、真菌毒素限量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基础标准的整合工作,部分基础标准已经进入公开征求意见的阶段。同时也会同相关部门还启动了食品安全产品标准的清理整顿工作,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的修订等工作,计划在今年年内完成食品安全主要基础标准清理和发布工作。
四是成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国家委员会,担任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且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组织开展了201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引导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市场消费。 [09:55]
[苏志]:五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成立了卫生部牵头,由15个部门组成的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由卫生部陈竺部长亲自担任整顿办主任,组织开展了打击违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公布了四批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黑名单,查处了一批重大案件,在国务院食安办的协调下,会同有关部门,近期正在开展问题奶粉的彻底清查、销毁行动。
近期还有圣元奶粉疑似导致婴幼儿性早熟等问题应急处置工作,一系列食品安全的重大行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一是继续加强配套法规体系的建设,出台相关的配套规章。二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的修治修订项目管理规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管理办法等等。三是完成预包装食品的标签、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等113项食品添加剂规格标准的审查报批工作,继续做好乳品食品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风险监测机构的能力建设和规范化制度建设,不断提高监测评估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四是扎实做好下一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集中力量查处案件,着重解决重大案要案,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09:57]
[苏志]:我们将积极参与和支持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的工作,充分发挥中心乃至学会在沟通政府、学界、社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利用中心的研究资源,针对我国当前以及长远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理论与实务的研究。汇集整合致力于食品安全法治工作方面的人才,努力打造食品安全法学的交流平台,加强食品安全的普法教育,共同为推动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制建设,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作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 [09:58]
[主持人]:谢谢苏志局长。食品安全法治研究工作离不开领导的支持,离不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更离不开中央监管部门的合作。
我们今天的会议既是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成立仪式,同时又是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与监管项目的启动仪式。2009年11月,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同志代表中国政府与联合国、西班牙政府共同签署了《中国、联合国、西班牙千年发展目标基金儿童营养和食品安全联合项目》,该项目由卫生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等13家中央部委直属机构承担,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承担其中的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与监管项目。下面我们有请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谷青代表那华国别副主任致辞。 [09:59]
[谷青]:尊敬的罗豪才副主席、尊敬的刘飏常务副会长、尊敬的陈斯喜副主任委员、朱孝清副检察长,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女士们、先生们,早上好!
秋风送爽,在北京美丽的金秋,我们迎来了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大会,我谨代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对中心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更加令我们欣慰的是,今天我们同时启动了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法学会、商务部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合作执行的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与监管项目,该项目是联合国中国妇幼营养和食品安全项目的子项目,由西班牙千年发展目标资金提供支持。
首先,我要感谢项目合作伙伴中国法学会组织今天的活动,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和项目的启动,标志着联合国和中国政府向加强法制建设和保护人权的共同目标又迈进了一步。 [10:01]
[谷青]:在过去的三十年中,中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的发展模式已成为其他发展中国家学习的榜样。在成就面前,我们也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在中国仍有许多人由于法律保障的缺失或实施不力受到食品安全的威胁,特别是像妇女儿童这样的弱势群体,在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人们缺少安全的、高质量的食品供给,一旦权益受损,往往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
2009年2月,《食品安全法》的颁布,为保障中国食品安全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法律颁布后,我们的共同目标就是促进法律的实施,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框架,保障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中国法学会、商务部国家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合作执行的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与监管项目,旨在促进中国食品安全法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在项目执行的三年时间里,我们将为强化食品安全执法部门、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知识、执法能力和维权意识付出不懈的努力。为实现上述目标,中国法学会倡导并成立了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对此表示支持和赞赏。我们相信中心将密切关心中国食品安全的法治进程,为食品安全法治研究提供支持,并为相关法律法规的拟定和实施提供政策建议。我们坚信,中国法学会的声望和经验将为项目顺利实施、实现项目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10:02]
[谷青]: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将与中国法学会携手并肩,宣传和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培训执法部门和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为中国食品安全法治的发展与完善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女士们、先生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中国的核心工作是帮助中国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帮助中国政府构建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促进善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消除不平等、促进人类发展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今天的活动为政府机构、学术界和公民社会之间的合作沟通搭建了良好的平台。我们衷心希望,我们今天的交流与合作,能够为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描绘出更加美好的明天。谢谢大家! [10:03]
[主持人]:谢谢谷青女士。食品安全问题应当说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难题,确实需要全球各个国家、各个政府、各社会组织共同携手努力。食品安全法治研究特别需要实务部门,尤其需要立法部门、司法部门的支持。下面我们有请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司长张建华同志代表国务院法制办袁曙宏副主任讲话。 [10:04]
[张建华]:这个不是讲话,因为袁主任本来要参加今天上午的仪式,但是他到全国人大参加会议,所以他有一个贺信,我在这里代为宣读一下。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
欣闻贵中心今天在全国政协礼堂隆重举办成立仪式,这是法学界、法律界的一件喜事,是有利民生的好事。我谨代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对贵中心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
中国法学会以服从、服务于全国全党工作大局为主线,把法学研究放到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部署、去推进。近年来,中国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日益凸显。就中央关注、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成立专门的研究机构,正是这一作用的重要体现。
当前,确保食品安全已成为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任务,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需要通过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逐步形成企业自我约束、行业诚信自律、政府有效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机制。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制领域全局性、基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十分重要、十分及时。 [10:05]
希望贵中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凝聚各方智慧,努力把中心办成法学研究、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服务法治实践的样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贡献力量。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袁曙宏
[主持人]:谢谢张建华司长,感谢袁曙宏副主任。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前天在京西宾馆刚刚落幕。依法行政需要有完善的法律保障,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食品安全立法方面承担了很重大的任务。我想,我们法学界的同仁一定会献计献策来支持我国食品安全立法。
下面掌声欢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朱孝清同志讲话。 [10:07]
[朱孝清]:尊敬的罗豪才副主席、刘飏常务副会长,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
我们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取得了重大成绩。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仍然不容乐观,违法犯罪屡禁不止,其危害非常严重。
一是危害人民群众的健康乃至生命。二是破坏经济秩序,损害市场信誉,影响民众消费心理,并进而影响内需的扩大。我们都记忆犹新,前几年“三鹿奶粉”事件之后,国产乳制品市场一片萧条,婴幼儿的家长大多选择买进口的奶粉,后来消费信心终于有所恢复,但前段时间又先后出现了若干件三聚氰胺的奶粉,结果又严重地影响了国产乳制品的销售。三是对党的执政能力带来挑战,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四是引发社会的信誉危机和道德危机。 [10:10]
[朱孝清]:总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危害,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造成食品安全问题严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生产经营者私欲膨胀、见利忘义,监管者怠于履行职责,甚至玩忽职守,或者因为地方保护主义而怂恿庇护,制度机制不健全或者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司法部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刑,打击不力,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不够,建言献策工作较为薄弱等等。因此,加强食品安全必须综合施策,其中加强食品安全法治研究是重要的对策之一。
中国法学会成立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十分必要,十分及时,而且意义重大。它有利于汇集整合我国食品安全研究人才开展研究和交流,繁荣我国食品安全法学;有利于为我国食品安全的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制度机制的构建建言献策,为建设食品安全法治提供理论和制度支持;同时,还有利于带动地方法学会建立类似的研究机构,共同促进全国的食品安全法治建设。
为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并预祝不负重望,为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10:11]
[主持人]:感谢朱孝清副检察长对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提出的殷切期望,并且为中心的下一步规划描绘了宏伟的蓝图。我们一定会按照朱孝清副检察长的设想,在全国各地尽可能地组织和引导开展食品安全法治研究。
下面,有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杨临萍博士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同志讲话。 [10:12]
[杨临萍]:因为江必新副院长去云南赴会,不能参加今天的会议,特委托我在这个会上代为宣读。下面我将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同志在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成立仪式的致辞给大家宣读一下。
尊敬的罗豪才副主席、尊敬的刘飏会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欣悉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成立,我感到非常高兴,对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
近年来,涉及食品安全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刑事犯罪大量出现并诉诸司法,正确使用法律裁判案件,解决纠纷,化解矛盾,震慑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食品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处理好食品安全案件既是司法为民的要求,也是司法服务大局的体现。为此,我们高度关注涉及食品安全案件的审判工作。
为了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证食品安全法的正确实施,最高法院将通过典型案例和司法解释,统一设计食品安全案件审判的司法尺度、统一司法标准,指导各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审判工作。要开展好这些工作,离不开法学理论研究的支持。因此,我们迫切期待法学界的学者、专家关注食品安全法治问题,并为人民法院相关案件的审判提供智力支持。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司法审判工作的需要,希望研究中心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业务部门加强合作与学术交流,共同为食品安全法治的完善作出贡献。
最后,衷心祝愿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越办越好。谢谢大家! [10:14]
[主持人]:感谢杨临萍庭长,感谢江必新院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孙佑海主任坐在这儿,我想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成立之后,一定会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行政庭、刑庭、民庭等有关庭室加强合作。
以上各位领导和嘉宾分别代表了最高权力机关、最高审判机关、最高法律监督机关、中央监管部门、中央立法机构、专家学者和项目合作伙伴作了重要的讲话和致辞。
领导的支持是最大的支持。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在筹建的过程当中,不仅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得到了中国法学会党组尤其是党组书记刘飏常务副会长的亲自指导。
下面,我们用掌声欢迎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刘飏常务副会长讲话。 [10:18]
[刘飏]:尊敬的罗豪才副主席、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来宾,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共同见证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成立暨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与监管项目启动,在这里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来自中央、国务院机关的同志,来自法学界的专家、来自联合国驻华机构的代表,以及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感谢各位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 [10:18]
[刘飏]:今年第七期《小康》杂志,针对社会治安、食品安全、家庭安全、婚姻安全等11项安全问题以“你最担心什么”作了一个调查,结果显示食品安全以72%的比例高居首位。我认为这个一点不意外,这完全是可以想见的,因为我们俗语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确实是天大的事,也可以说“悠悠万事唯此为大”,这也是最直接、最重要、最迫切的民生问题。
我们说“以人为本”,以什么为本,应该是以人的权利、权益为本,还有比食品安全更大的本吗?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论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10:19]
[刘飏]:在不久前召开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全体会议上,李克强同志特别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食品安全法》,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持续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们成立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就显得特别的必要和重要。
一是可以充分发挥法制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规范、引导和保障的功能。刚才大家也提到了,原来说据媒体报道,现在看来是证实了,百余吨的三聚氰胺的奶粉又重现市场,时隔两年他们又卷土重来,这确实令人震惊,也发人深省,光一个奶粉,安徽阜阳“大头娃娃”令人心碎的影像不由地浮现在脑海里。这种犯罪是挑战人类生存的底线,挑战社会道德的底线,也挑战法律的底线。
我们作为同道中人,我觉得我们应该有切肤之痛。当然,造成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法律及配套的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特别是实施不到位,应该是主要原因之一。不知道这个结论准确不准确,反正从我们这个角度作出这样的判断,法律及其配套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特别是实施不到位,应该是一个主要的原因。所以,我们应该有所作为,我们应该做点什么。我们做什么呢?迫切需要解决食品安全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包括立法、执法、司法,以及监管的体制机制问题,把这些问题作为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深入地开展系统的研究,能够拿出有价值、有针对性的对策与建议,这也正是成立研究中心的宗旨和目的所在。 [10:22]
[刘飏]:二是可以凝聚力量,形成合力,把食品安全法治研究加强起来、活跃起来。据了解,目前我国尚没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法治研究的科研机构,从事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为数不多。我们想通过法治研究中心搭建起一个平台,以项目为纽带,组织、吸引和凝聚理论界和实务界有更多的人投身到这个领域的研究中来,投身到捍卫我国食品安全的行列中来。通过这样一个平台,有效地整合资源,共同攻克食品安全这一难关或者难题。 [10:24]
[刘飏]:三是可以实现课题研究和服务实践的无缝对接。我们研究中心将建立不定期向社会发布课题,并实行招标制度。我们这些课题都是来自实务部门的推荐。今天在这个仪式将要发布一些课题都来自学术委员会的建议或者委托,这使我们的研究一开始就直面实践。同时因为研究中心的副主席、委员主要来自决策监管和执法等部门,课题研究的成果很容易实现转化。既来源于实践、也服务于实践,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中开了一个“直通车”。
在今天的会上,我们同时还要启动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与监管项目,这个项目属于我国政府申请的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基金儿童营养和食品安全联合项目的子项目。我们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具体实施这一项目,达到如下目标,促进食品安全法律的贯彻落实与完善,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的创新,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法治的研究水平。今天一进入会场,使我们感到非常欣慰,也非常受鼓舞,我们有这么豪华的阵容,“一网打尽”,把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都汇集到一起,有这么庞大的团队,有这么多的人来关注、介入、参与这个项目,所以我充满信心,我相信我们这些目标一定会达到,我们这些目标也一定能够达到。谢谢诸位! [10:27]
[主持人]:感谢刘会长。我们的学者今天可谓大家光临,除了刚才向大家介绍的著名专家学者之外,比如说还有北京大学的著名教授姜明安教授、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等等,这些教授都来自于不同的院校、有不同的学科背景,涉及民法学、行政法、刑法学等各个学科,共同为我们中央立法部门和监管部门服务。所以,刘部长刚才的殷切期望,提出推进食品安全法治进程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下面进入第二个环节,研究中心揭牌。有请十届全国政协副主任、北京大学教授罗豪才同志,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刘飏常务副会长,共同为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揭牌。 [10:30]
[主持人]:随着尊敬的罗主席、刘飏会长轻轻的拉开了覆盖在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牌匾上的红幕,在这一刻,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成立了!
下面进入第三个环节,宣读贺信。我们非常荣幸接到了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院士的贺信。下面有请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世诚同志宣读贺信。 [10:31]
[张世诚]:我受会议委托宣读路甬祥副委员长的贺信。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
食品安全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领域的法治建设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法学会成立专门的食品安全法治研究机构之际,谨致信表示热烈祝贺!
2009年,我国食品安全法颁布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当年就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评价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也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既有实践问题,也有理论问题;既涉及自然科学,也涉及包括法学在内的社会科学。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必须清醒地认识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不仅需要全社会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也需要法学理论界的大力支持;既有赖于实务部门与理论界的通力合作,也有赖于自然科学界与社会科学界的共同努力。
希望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把自身工作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各项事业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中国法学会联系法学界、法律界的独特优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对食品安全法治领域迫切需要解决和落实的重大问题的研究,为推进食品安全法学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做出积极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院长 路甬祥
[主持人]:感谢张世诚主任,尤其感谢路甬祥副委员长。路委员长刚才的重要讲话,为我们下一步食品安全法治研究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正如路委员长在贺信中指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法治手段还要与其他各种办法、各种途径结合在一起,因此需要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研究中心的成立,开展工作需要各种重要的平台和抓手,我们将通过如下抓手来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开通专门的中国食品安全法治网;二是要采编《食品安全法治》内刊;三是要建立创办中国食品安全法治高峰论坛;四是建立课题招标制度。
研究中心已经成立了,下面为了活跃气氛,也为了实现实务部门领导与专家之间的互动,也为了让更多的专家和领导亮亮相、相互认识一下,为未来的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从第四个环节开始,都由一位领导和专家来主持。下面进入第四项议程,开通中国食品安全法治网。
请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副所长曹俊博士主持这一环节。大家欢迎。 [10:41]
[曹俊]:受大会委托,我给大家简要介绍一下中国食品安全法治网的情况。中国食品安全法治网是由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举办的一个网站,域名是www.foodlaw.cn。网站的宗旨是为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人员提供表达学术思想和意见交流的园地,为实务部门工作者开展法律事件活动提供丰富的信息来源,为食品行业相关企业提供展现制度创新的平台和理论的指导。
本网站将配合研究中心开展的食品安全法治课题发布和招标、“中国食品安全法治年度高峰论坛”、“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食品安全制度创新事例评选”等各项重大活动。
网站设置法治动态、制度创新、风险提示、政策法规、事案评论、对策建议、理论研究、域外经验、法律咨询、饮食安全等等栏目。本网站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的官方网站,专门设“中国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栏目,发布研究中心最新动态。此外,网站还设有《食品安全法治》内刊栏目,发布各期目录和内容,开展与读者的互动。
本网站属于“中国-联合国-西班牙千年发展目标基金儿童营养和食品安全联合项目”下“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与监管”子项目的重要成果。“联合项目”是中国政府为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而申请实施的重大项目。本网站特别感谢国家商务部国际司、卫生部国际司、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的指导和支持。
下面我们掌声有请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李玲同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副司长施玉足同志,为我们共同开通中国食品安全法治网。 [10:42]
[主持人]:谢谢曹俊所长,谢谢李玲司长和施玉足司长!刚才有一点小意外,但给大家迎来了今天活动的第一个高潮。
下面进入第五个环节,举行《食品安全法治》内刊首发仪式,有请中国法学会机关代表、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方向同志主持首发式。 [10:43]
[方向]: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朋友,下面由我主持《食品安全法治》内刊首发式。
先对内刊做一个简要介绍,这个内刊由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罗豪才教授担任顾问,刘飏会长担任编委会主任,中央立法司法监管部门、业务司局负责人和知名专家担任编委。本内刊旨在为中央决策立法监管部门提供信息和智力支持,致力于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食品安全法律实施中的问题,介绍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创新经验和国外经验。
设置的栏目有:
1.本期特稿,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对重大食品安全法治问题发表意见。
2.对策建议,针对食品安全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建议和调研报告,供决策部门参考。
3.制度创新,展示政府监管部门食品行业、食品企业、有关食品安全制度创新的举措和成功经验。
4.事案评论,对食品安全法律和政策、社会热点事件、行政或司法案例进行点评。
5.域外经验,包括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立法和实践经验。
6.法治动态,介绍中央部门制定和出台食品安全方面的政策和重大举措,以及开展的各项活动。
7.法规文件,全文刊登最新制定或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重要的部门规章。
8.书评,评述国内外食品安全法治的专著、译著。
本内刊计划每2—3个月编辑1期,内部赠阅,赠阅的范围是有关中央决策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等部门、人民团体和科研机构、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主要中央媒体、联合国驻华机构。本内刊属于食品安全法律保障与监管项目的重要成果。本内刊编委会特别感谢商务部国际司、卫生部国际司、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的指导和支持。
下面,有请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刘兆彬司长、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为《食品安全法治》内刊揭幕,大家欢迎!
谢谢刘司长、姜教授,衷心祝愿《食品安全法治》内刊越办越好。 [10:46]
[主持人]:《食品安全法治》内刊的揭幕仪式尽管短暂,但非常精彩,尤其是我们全体都已经注意到了,国家质检总局的刘兆彬司长和北京大学的姜明安教授亲切握手、合影,说明我们未来的实务部门和学界的合作会非常紧密和愉快。
下面进入第六项议程,颁发证书。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将采取学术委员会领导制,下面有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张智辉同志主持本环节。 [10:47]
[张智辉]:尊敬的罗豪才副主席、刘飏常务副会长、陈斯喜副主任委员、朱孝清副检察长,在座的各位领导和专家,大家上午好!我受大会委托,对研究中心机构组成作简要介绍。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为了准确、高效地开展研究工作,更具有针对性,更好地服务决策层、服务于实践,一是报经全国政协领导贾庆林主席、王刚副主席批准,邀请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我国德高望重的法学家罗豪才教授担任研究中心的顾问,二是特设立学术委员会作为业务领导机构,由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刘飏常务副会长亲自担任,由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陈斯喜博士担任常务副主席,并由相关中央部门推荐的司局级领导和相关学科的权威学者担任副主席和委员,聘请全国法学界相关学科的知名学者和对食品安全法治问题有较高研究水平的青年学者担任研究员。[10:48]
[张智辉]:食品安全法治既是个重大的实践问题,又是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既有立法如何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又有已有制度如何全面落实的问题,而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监管又采取分段管理机制,涉及的监管部门较多,因此,在学术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的设置上充分考虑到我国食品法治研究的需要和组成人员的公平性和代表性。
下面,有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孙佑海教授宣读学术委员会副主席名单。 [10:49]
[孙佑海]: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席名单:
常务副主席
陈斯喜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副主席(按姓名拼音排序)
方 向 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
韩大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
姜明安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李 林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李 玲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司长
李 生 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巡视员
李 援 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巡视员
刘俊臣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司长
刘兆彬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司长
马怀德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苏 志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
孙佑海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审判员
王晨光 清华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徐 沪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
徐景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司长
张建华 国务院法制办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法制司司长
张智辉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秘书长
赵秉志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兼刑事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
宣读完毕,谢谢! [10:55]
[张智辉]: 谢谢孙佑海副主任。学术委员会的副主席确实充分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同学科相结合、业务工作与法制工作相结合的特点。下面请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巡视员李生同志宣读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10:56]
[李生]: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按姓名拼音排序)
曹 俊 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副所长、法学博士
陈兴良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邓孟春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巡视员
杜钢建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金大鹏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原北京市卫生局局长
金发忠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李 涛 《中国食品质量报》副总编辑
李友根 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秘书长
刘 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司司长
柳经纬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卢建平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马 勇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曲新久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申卫星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清华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沈 岿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施玉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副司长
史际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唐民皓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田明海 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室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秘书长、法学博士
王锡锌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亚南 《中国食品报》副总编
王 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镇钢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
吴振国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
熊跃敏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徐孟洲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徐晓松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许新建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副司长
杨建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杨 凯 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
杨临萍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法学博士
杨宇冠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应飞虎 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张明楷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世诚 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副主任
张新宝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周汉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宣读完毕。 [11:00]
[张智辉]: 谢谢李生局长!通过委员的名单,我们可以感受到学术委员会确实非常有实力,委员中的很多领导和专家对食品安全法治研究都有很深的造诣,比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法规司司长刘沛博士,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原北京市卫生局局长金大鹏同志、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教授,等等。
最后我们请清华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前任院长、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王晨光教授宣读研究员名单。[11:01]
[王晨光]: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名单(按姓名拼音排序):
学术委员会同时为研究中心研究员,此处不再重复宣读。
研究员名单如下:
邓成明 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
邓 峰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范小华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冯玉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高秦伟 中国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蒋安杰 《法制日报》社法学新闻部主任、《法制资讯》总编辑
李长健 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
李洪雷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
李明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法规一处处长
廖永安 湘潭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刘少军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马英娟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
彭 冰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邱 本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
时建中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石静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宋全厚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
苏号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
孙效敏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
陶丽琴 中国质量学院法学院教授
田 禾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涂永前 《西北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副主任
王福华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王贵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 衡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
王 锴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青斌 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王欣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宗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吴元元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经济学研究所所长
肖建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肖学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食品规范处处长
解志勇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严卫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所长
杨东霞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
杨统连 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法制处处长
游 伟 华东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余劲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于晓光 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张兴祥 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法学博士
张永泉 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赵 雷 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处长、法学博士
宣读完毕。 [11:06]
[张智辉]: 谢谢王晨光教授!王教授对卫生法有很深的造诣,他领导的清华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在国内外也有相当大的影响。从王教授刚才宣读的研究员名单中我们可以强烈地感受到食品卫生法治研究中心聚集了一大批食品安全法治研究方面的人才,将在推进食品安全法治建设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本单元的议程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1:06]
[主持人]:感谢张所长。张所长和赵秉志教授都是昨天晚上将近十点钟从韩国回来,出席今天的会议确实难得,感谢张所长的主持。
下面进入今天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本次活动的重要亮点之一,发布2010年下半年招标课题目录。组织和促进更多的学者关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重大事件问题,切实有效地开展各种调研活动,推动食品安全法治进程,既是研究中心的重要使命,也是食品安全法律保障和监管项目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建立了课题招标制度,为了加强学术委员会对全国食品安全法治研究的指导,发挥学术委员会副主席的经验和智慧,践行研究中心的课题直接来源于实务的要求,我们事先征求了十位来自中央、地方行政执法部门的学术委员会副主席的建议,得到了强烈的支持,十位副主席无一例外地拿出了高质量的课题建议。今天我们该在这里宣布十个课题,开始向社会公开招标。
下面,我们有请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兼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主持本环节。 [11:08]
[赵秉志]:尊敬的罗主席、刘会长、陈主任、朱检,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大家上午好!会议安排由我主持这一环节,由于事先了解也不够,来了以后,听了各位领导、各位学者的致辞,我也在自己的学科领域里、在自己的影响力范围内,积极参与这一重要的法律和法制研究工作。李主任希望我对这个课题本身发表一点看法。
我们知道,成立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可以说是一项利国利民、功德无量的事业,社会各界都应当大力支持。我自己作为刑法学者,愿意从刑法的角度,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刑法研究会也会非常重视这方面的研究。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设立课题面向社会指标,非常有新意,也肯定会很有成效。据我们了解,全国各法学院,尤其是重点知名的大学法学院,有一些研究所和研究机构,但是由于身份、经费等方面的困难,能够面向社会发布相关课题、对中标者提供资金支持的,少之又少。
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的诞生站在了与众不同的较高起点上,中国法学会的地位非常特殊、非常重要。通过发布研究课题,来引导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应当说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和办法。因此,我们非常赞同研究中心这样一个办法,而且据介绍说,研究中心在商务部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支持下,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相当一部分资金问题,可以说是开局良好,可喜可贺。而且我们也相信,通过研究中心长期不懈地努力,一定会推动我国更多的专家学者关注、投身于食品安全法治研究领域,促进食品安全法治研究的更多优秀成果问世,从而更好地为中央相关决策建言献策。
我们也注意到,研究中心非常重视课题研究与立法、行政执法、司法实践的对接,按照刘会长刚才讲的,是一种无缝对接。我国刑法学界也一直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服务于实践。我还注意到,研究中心可能采取每半年发布一次课题目录,而且要求完成的时间也比较短,这也可以说是一种创新,非常符合实践的需要。以往有一些部门招标的课题在时间上范围比较宽松,结果也可能成果出来,问题已经解决了,或者错失了解决问题的良机。这次是一个非常好的尝试,相信研究中心能够长期坚持,并且不断地总结提高。 [11:10]
[赵秉志]:今天即将正式发布的十项课题中,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徐沪副局长一个人的建议就占了两项,下面有请徐局长谈谈他对课题选题,包括食品安全法治研究课题的看法,以及他提出的这两项课题的基本背景。大家欢迎。 [11:11]
[徐沪]:尊敬的罗主席、刘会长,各位领导、教授,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因为事先没有什么准备,如果有说错的地方,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首先祝贺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食品安全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国计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社会各界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但是正如刚才各位领导所说的,食品安全的形势不容乐观。 [11:12]
[徐沪]:最近几年来,有幸参加了一些涉及全国重大食品安全案件的侦办,感受颇深。像2008年“三鹿问题奶粉”造成了重大损失,一是严重损害了广大婴幼儿身心健康。二是严重损害了乳制品市场的销售,可以说造成了毁灭性的冲击。三是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至今还有些问题没有处理完。四是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政能力。所以,危害是巨大的。
公安部建议研究食品安全犯罪及其立法完善对策,这是因为我们从近几年办案实践中确实感受很深,我举两个例子。 [11:13]
[徐沪]:一个是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影响全国的三聚氰胺奶粉,造成了巨大的社会震荡,我们办案中查获的涉嫌生产销售数十吨三聚氰胺问题奶粉主犯,最后只判了三年有期徒刑,而且缓刑三年。这样的打击力度不足以震慑犯罪,也不足以制止这种犯罪行为的继续发生。
到今年7月,青海再次出现问题乳粉。我们在侦破天津某乳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中,办案人员去抓获他的高管的时候,高管当着我们办案人的面,和他的家属讲,不要害怕,最多判三年的刑。这是一个例子,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例子。
另外,2003年,国务院部署在全国治理“毒鼠强”犯罪的专项斗争。当时“两高”和公安部提出来,对制贩制售毒鼠强的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我们设计了生产销售
[赵秉志]:感谢徐副局长的介绍,我们相信得到各部门的关注和支持,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得到相关部门和领导的理解和支持,这样才能保护我们的研究取得很好的成绩。
最后有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司长徐景和博士介绍课题发布后续安排,并且宣布2010年度下半年招标课题的目录。 [11:17]
[徐景和]: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上午好!非常高兴代表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宣布2010年下半年食品安全法律保障的监管项目招标课题目录。在正式宣布之前作几点说明:
第一,中心将进一步加大宣传,组织各方面申报,中国法学会将下发文件至地方法学会各学科研究会、各法学院,同时我们将通过报纸和网站,包括今天刚才开通的中国食品安全法治网进行广泛的宣传。
第二,法治研究中心将组织学术委员会对我们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并进行公示,时间在今年10月份中下旬。
第三,法治研究中心将与中标者签订合同,并拨付资金。
第四,根据不同课题的要求,我们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间,一般课题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第五,法治研究中心希望我们的课题能够最快地转化为现实成果,成为一个重要的监管制度和监管机制,推动监管工作不断取得成效。 [11:18]
[徐景和]:最后宣布2010年下半年招标课题目录:
1.中外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建议人: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陈斯喜副主任委员
2.中国保健食品监管体系的构建
建议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李援巡视员
3.食品检验机构设置及监管机制研究
建议人: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法制司张建华司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法规司刘兆彬司长
4.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完善与司法对策研究
建议人: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徐沪副局长
5.食品安全的行政监管体制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研究
建议人: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徐沪副局长
6.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法规制度研究
建议人: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苏志局长
7.食品安全相关法律衔接问题研究
建议人: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李生巡视员
8.地方政府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研究
建议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徐景和司长
9.如何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强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
建议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刘俊臣司长
10.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制度保障研究
建议人: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李玲司长
宣读完毕,谢谢各位! [11:21]
[赵秉志]:非常感谢徐司长,最后我在这里表个态,代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和刑事法律科学院,代表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我们将积极组织申报相关课题,大力支持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所开展的各项有益工作和探索,与我国法学界、法律界和相关各界共同为推进我国食品安全法治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本单元有关议程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1:22]
[主持人]:感谢赵秉志教授、徐沪局长和徐景和司长!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经过一个上午非常紧凑但又丰富的议程,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成立暨食品安全法律保障监管项目启动仪式进入了尾声。作为大会的总主持人,同时是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和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我与我的同事充满了深深的感激和感动,我们深深感谢罗豪才主席亲临会场,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路甬祥院士发来贺信,刘飏常务副会长、陈斯喜副主任、朱孝清副检察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此时此刻,我想代表法治研究中心的同志表达对此次会议的三点感受:
第一,担子加重了。今天恰逢周日,又是新的学期即将开始,但仍然有100名嘉宾光临研究中心成立和项目启动仪式,足见各位领导和学者对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的支持和呵护。我们肩上的担子骤然加重了,但我们会全力以赴,不负众望。
第二,信心增强了。有各位领导的关心和重视,有中央各部门的支持和关注、有专家学者的关注和参与,研究中心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我们相信,通过开办“中国食品安全法制网”、采编《食品安全法治》内刊、举行食品安全高峰论坛、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试点、发布食品安全研究课题等一系列工作,能够使我们研究中心成为国内较强的专门研究机构,为我国食品安全法治作出积极的贡献。 [11:23]
[主持人]:第三,方向明确了。路甬祥副委员长的贺信、刘飏常务副会长、陈斯喜主任、江必新院长、朱孝清检察长、袁曙宏副主任和王利明副校长、苏志局长等分别从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法学研究等多个角度对食品安全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作出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确保了研究中心能够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中央各部门的支持以及专家学者的参与,能够让我们及时发现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从理论上寻找正确的解决之道,我们将本着为实践服务的基本立场开展中心的工作。[11:24]
[主持人]: “位卑未敢忘忧国”。我们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一定要在罗主席的亲切关怀下,在学会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和中央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把中央精神传达好,把人民呼声汇报好,与实践部门对接好,为法学研究服务好,使研究中心成为领导的重要智囊,成为相关实务部门的得力助手,成为专家学者的精神乐园。 [11:24]
[主持人]:下面,请允许我把我们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给大家。
王伟国同志、范世乾同志、刘叶深同志、冯家亮同志、彭小龙同志、张元元同志、陈咏华同志。以上各位同时都是专职研究人员,都是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知名院校的法学博士或法学博士后。其中,还有一位来自香港城市大学。但我们都初出茅庐,在食品安全法治方面的理论和经验非常欠缺,但是我仍然相信,我们有这么多的、这么强大的专家阵容,应当能够为中央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
我们在这里还要非常感谢参加本次会议的各中央媒体的支持: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食品质量报、中国食品报、新京报、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法制网的全程图文直播。
中午,我们还为大家准备了简单的午餐。全国政协礼堂的食品应当是安全的,大家可以放心地品尝,同时评价一下全国政协礼堂的厨艺。
好,会议到此结束。祝愿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