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副书记、副校长王利明
在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成立仪式上的讲话
尊敬的罗豪才主席、刘飏副会长、朱孝清副检察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
自古以来,“民以食为天”,在现代社会,食品安全成为了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食品安全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民生的核心内容,同时它也体现了公共利益,更确切地说,识破安全其实就是公共安全。三鹿奶粉、大头娃娃等事件给我们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使我们感受到中国的食品安全已经到了一个非常严峻的地步。如何保障食品安全?从根本上还是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法制,严格执法,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是中国法学会设立的专门从事食品安全法治研究的科研机构,这一机构的设立,搭建了一个研究食品安全法治的重要平台,是促使法学理论与食品安全治理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举措,也是引导法学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一座桥梁。因此,研究中心的成立,必将极大地提升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理论研究的水平、极大地推动我国立法机关和执法机关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并且在社会层面起到普及和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的重要作用。
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决定了我们需要构建最完备、最健全的制度体。应当看到,我国立法机关一直积极进行立法以应对现实中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去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食品安全法》,随后,国务院立即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在今年7月1号实施的《侵权行为法》中,也以专章的形式规定了“产品责任”,这些责任规定也适用于食用产品。这些规定都强化了对缺陷产品受害人的保护。但是食品安全法治仍然有许多需要健全和完善的地方,例如有些执法部门的职权分工不明,导致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食品安全中的新问题、新挑战——如转基因食品等引发食品安全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尤其是现有的制度如何认真贯彻实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食品安全是一个涉及到多个学科的综合性问题,就法学学科而言,其也涉及到刑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等多个法学部门。所以这样一个专门的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能够起到综合统筹多个法学部门研究的效果,从而全方位、多角度地为我国中央机关提供立法、执法、监察等方面的智力支持和理论参考,从而提高我国的食品安全程度、保障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祝愿中心不断创新,勇于开拓,不断取得新的成就。我们希望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在成立之后,能够集中法学界的智慧,团结立法司法行政等各部门的力量,就食品安全法治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攻关,为国家献言献策,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