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中美法治对话在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
发布日期:2010-08-26 来源:清华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2010年7月29、30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主办、中美交流基金会资助协办的首次中美法治对话于清华大学法学院举行。中美法治对话旨在促进两国法学界对对方法治的认识和了解,加强两国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为两国法制的发展提供积极建设性的意见,通过对话,希望双方能够达成一些共识,为两国法治的完善和中美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中美法治对话是两国法律学者之间的民间交流,美方学者为美国主流大学的知名教授,包括哈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安守濂(William P. Alford)教授,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耶鲁大学中国法中心主任葛维宝(Paul Gewirtz),宾夕法尼亚大学对外政策研究所亚洲项目主任、中美关系全国委员会委员Jacques deLisle教授,前康奈尔大学校长、前密歇根大学法学院院长、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Jeffrey S. Lehman教授,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院Stanley Lubman教授,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郭丹青(Donald C. Clarke)教授,密歇根大学郝山(Nicholas C. Howson)教授。中方与会学者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教授、WTO上诉机构成员张月姣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院长方流芳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徐炳研究员、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晨光教授、何美欢教授和易延友副教授。
清华大学副校长谢维和教授、中美交流基金会董事、前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女士、哈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安守濂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表达希望通过这个对话,加深双方对一些重要法治问题的认识,从法律方面促进中美关系的发展。
香港特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先生、廖凯原基金会主席廖凯原先生等应邀出席。全国政协副主席、中美交流基金会主席董建华会见了与会学者并与他们进行了深入交流。
本次中美法治对话集中讨论中国法治问题,共有7个议题:如何认识中国法治过去30年和60年发展的历史、中国立法制度和法律体系的构建、中国宪法的发展、司法制度及其改革、刑事法律、法学教育与法律执业、WTO法律在中国的实践。本次活动为首次中美法治对话,第二次对话将于明年初在美国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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