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与应用”研讨会暨2010年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年会召开
发布日期:2010-08-26 来源:清华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2010年8月15日,“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与应用”研讨会暨2010年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年会在清华紫光国际交流中心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和清华法学院共同主办。
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会长吴革主持开幕式欢迎到会嘉宾,并指出:“本次会议是在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决政法工作突出问题、加快构建符合中国国情案例指导要求,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民检察长提出统一执法规范、建立安全指导工作,遵照苏泽林院长、姜建初检察长的指示召开的。”
随后,清华大学副校长谢维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分别致发言词。
谢维和校长对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与应用研讨会在清华大学召开表示祝贺,强调案例指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历史意义,肯定清华法学院过去取得的成绩并对未来提出希望和要求。
最高人民检察院姜建初副检察长在发言中指出,现在国家案例体系有一个定型,公检法都有自己的案例,这一点体现了中国案例体系的重要性,不像国外主要是集中在法院,所以中国的案例体系当中的种类,中国案例当中的这些作用,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还是希望大家能够进行讨论,拿出来一些指导性的意见,让中国公检法系统在案例指导的建设上以及中国案例体系上能够起到更加明确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苏泽林院长总结分析了目前案例指导制度的现状:第一,在中国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是没有障碍的,这一点是统一的。第二,有一套适合中国国情案例指导制度的思路在逐渐清晰。第三,从原来的零散到现在的有组织,但是这个制度要构建起来,还有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所以研究的任务还是很重。同时强调案例指导制度下一步需要在研究理念、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上创新。
本次会议共分四个单元。第一单元主题为:中国案例制度的历史沿革与域外经验,西南政法大学付子堂校长主持本单元讨论,北京大学法学院武树臣教授介绍中国古代案例制度的经验,国家法官学院周道鸾教授对新中国成立后案例制度的建立与发展进行了分阶段梳理,清华大学法学院王亚新教授结合清华大学法学院的研究交流心得,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赵海峰院长、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洪亮副教授分别作出评议。第二单元主题为:案例制度与当代中国法律体系,本单元讨论由司法部研究室王公义主任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振民院长从三个方面谈案例指导制度与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兼容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骐指出在中国发展案例指导制度要处理好的六个关系,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贺海仁研究员围绕国家统一、法律统一和司法权威进行发言,武汉大学法学院林莉红教授、上海金融学院政法学院薄海豹院长作出点评。第三单元主题为: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制度构建,北京律协巩沙会长主持讨论,最高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曹守晔所长就中国目前实行案例指导制度的必要性以及案例指导拾遗补缺等方面做了精彩的发言,最高人民法院丁俊峰法官介绍近段时间最高院对案例指导制度的研究与实践情况,《中国法律》董彦斌执行主编和广东珠海非凡律师事务所邵长富主任发表评议。第四单元主题为:人民检察院案例指导制度构建,由《民主与法制》杂志刘桂明主编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孟燕菲处长主要介绍了检察机关的案例指导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张军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何美欢教授分别做主题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轶教授和清华大学法学院易延友副教授对上述发言进行透彻而深入的点评。
四个单元对中国案例指导制度进行了多维度、成体系的讨论之后,临时增加的自由讨论环节中,与会人员纷纷发表见解、提出问题并作出回应,将会议推向高潮。
最后,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振民院长和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李轩分别做总结发言。王振民院长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共识是主要的,同时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感谢苏院长和各位的关心和支持。
本次会议,众多理论界、实务界的人士对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与应用中的诸多问题进行了讨论,对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和应用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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