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第十三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通知
发布日期:2010-08-16 来源:中国法学会网站  作者:佚名

尊敬的 理事(代表):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会议决定: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第十三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定于20101016日至1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由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学术研讨会

  主题为《经济发展、社会公平与财税法治》,重点讨论下列3个问题:

  1.国民收入分配改革与财税法制建设。

  2.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对两岸财税法的影响。

  3.深化西部大开发的财税政策调整。

(二)增选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和副会长等事项

二、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20101016日、17日全天。101519:00召开研究会常务理事会,请各位常务理事务必在此之前报到。

三、论文要求和提交方式

1.论文应当围绕会议主题选题和撰稿。

  2.论文应当在2010922日至102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到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接收邮件电子邮箱为: csfnh2010@163.com

  3.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提交论文限1篇,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同时提交中、英文标题和摘要。

4.本次会议将适度控制会议人数。理事参加会议需提交论文;非理事提交论文与会议邀请函无关。无会议通知或者邀请函者,会议承办单位恕不接待。

论文提交者如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被编入年会论文集。

5.年会论文集由会议承办单位统一印制。在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以后提交论文的,请自行打印150份,参会报到时交会议秘书处。

四、青年优秀论文评选

为鼓励青年财税法学者成长,年会将继续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选,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91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符合本届年会主题。

3.在2010910日至20日期间提交参评论文,逾期不再受理。

  4.参评论文请提交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处和西北政法大学2010年财税法年会会务组,电子邮件请发至tax001@126.comcsfnh2010@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醒目注明“参评青年优秀论文”。

  5.参评论文须为参评者独立署名。

6.参评者请在提交论文时提供身份证号码。

五、会务事宜

1.与会者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参观费自理。与会者每人缴纳会务费500元,用于会议承办单位的资料、场地等开支,并由会议承办单位出具报销凭证。其他费用由会议承办单位负担。

  2.报到时间:20101015日。

  3.报到地点:唐华宾馆(涉外四星级花园饭店),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雁引路40号,电话:029-87601111

4.住宿费用:单人间每天320元(含早餐),双人间每天340元(含早餐)。10月为旅游旺季,宾馆房间比较紧张,请大家提前预定。

5.交通:西安机场到唐华宾馆约55公里,60分钟车程。可以乘坐从机场到大雁塔北广场线路的大巴,下车以后步行约10分钟到宾馆。西安火车站到唐华宾馆约4公里,约15分钟车程。

六、联系方式

会务组设在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65#。邮政编码:710063。联系人:戴芳,手机号码 13572553533;魏明英,手机号码13201571128;席晓娟,手机号码13152136611。联系电话:029——85385732。传真:029——85385732。电子邮箱:csfnh2010@163.com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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