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上证法治论坛”有奖征文启事
发布日期:2010-08-0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第一届上证法治论坛

有奖征文启事

1990年底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已经走过了20年的历程。20年来,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相关法制建设也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梳理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历史轨迹,厘清当前法制建设的重点问题,展望未来法制建设的发展方向,我们将于201011月下旬召开以与法治同行——资本市场20周年法治建设回顾与展望为主题的第一届上证法治论坛。本次论坛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联合举办。

为达成学界与业界优势互补、互相交流、共同提高这一论坛宗旨,现面向全国法律、金融、投资等理论界、实务界有奖征集论文,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论文要求

1.论文可围绕中国资本市场建立20年或某一阶段(如最近5年)的法制建设整体或某一领域,从民商法、行政法或刑法等角度,以理论分析、实证研究或案例分析等形式,自行确定论题。

参考选题:资本市场法制建设评析;资本市场重大法制事件评析;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资本市场的法律移植研究;资本市场创新的法律支持研究;资本市场的法制文化与生态环境研究;全球金融危机与资本市场监管研究;资本市场法制理论研究述评。

2.论文应当立论科学、论据充足、论证严密、层次清晰、语言流畅,尤其欢迎贴近市场脉搏、具有学术深度和实践应用价值的文章。

3.向本次论坛投稿,亦视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法律出版社连续公开出版的《证券法苑》投稿。稿件应当符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公认的学术规范和《证券法苑》的编辑体例要求(见附件)。

二、截稿时间

20101010

三、投稿方式

请将论文Word版本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zqfy@sse.com.cn(邮件主题注明上证法治论坛投稿建议发邮件后电话确认)。

四、论文评奖

论坛将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论文奖,颁发奖金和证书,并优先安排发表在《证券法苑》第三卷(201011月论坛开幕前出版)。

五、联系人

上 交 所:卢文道(021-68801911wdlu@sse.com.cn;王升义(021-68812549 ,sywang@sse.com.cn

北大法学院:彭 冰(010-62766029pengbing@pku.edu.cn

人大法学院:刘俊海(010-82500470lluohong@126.com

华政经济法律研究院: 罗培新 (021-67790294luo_peixin@yahoo.com.cn

第一届上证法治论坛筹委会

《证券法苑》编委会

OO年七月

《证券法苑》编辑体例

一、标题:宋体四号字,居中。如有关于本篇文章的说明,注脚注,用上标(﹡)。

二、作者:宋体小四号字,居中,并用上标星号(﹡)作为介绍作者脚注的标志,在脚注中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为便于联系,另请作者向《证券法苑》编辑部提供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固定及移动电话、电子邮箱,编辑部对此予以保密)。如有两名作者,第二名作者用两枚上标星号(﹡﹡),依次类推。

三、摘要、关键词:中文摘要 200 字以内、关键词 35 个。标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根据中文依次译成英文。(注:从第二卷开始适用)

四、正文:宋体小四号字,首行缩进,行距 18 。区分标题和要点,标题层级依次为“一、……”(一)……”“1. ……”1……”,要点层级依次为 “1. ……”1……”“ ①……”,一段之内的要点列举使用1……”。引用具体法律文件应加书名号,如《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法条序号(第 X 条、第 X 款、第 X 项)、时间(世纪、年代、年月日等)、数量金额等用阿拉伯数字,但直接引用原文的从原文。

五、注释。采用脚注,每页重新编号,页下连续注码,注码放标点之后,注码符号为“123 ……”。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引用资料非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数个注释引自同一资料者,同一页内可合并,不同页内注明:同注某,第某页。宋体小五号字。

注释示例如下:

1、著作类

(独著作品)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 3 月第 1版,第 1922 页。

(合著作品)崔建远、韩世远:《债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第 10 页。

(多人合著作品)蔡守秋等:《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3 年版,第 214216 页。

(编辑作品)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43月第 2 版,第6567 页。

2、论文类

(期刊)俞荣根、刘霜:立法助理制度述论,《法学杂志》2007 年第 2 期。

(论文集)尹田:论动产善意取得的理论基础及相关问题,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 29 卷),法律出版社 2004 年版。

3、译作类

[]亚当·\u26031X密:《国富论》,唐日松等译,华夏出版社 2005 1 月版,第224 页。

4、报纸类

李希慧等:“‘轻轻重重应成为一项长期的刑事政策,《检察日报》2005 5 26 日。

5、古籍类

《明太祖实录》卷二十六

6、辞书类

《牛津法律大辞典》,光明日报出版社 1988 8 月版,第 68 页。

7、外文类

从该文种注释惯例。英文注释体例如下:

著作类:

Harold U. Faulkner, American Economic HistoryHarper Brothers Publishers,1960, pp.23-25.

论文类:

Gavin Goh & Andreas R. Iiegler, Retrospective Remedies in the WTO after Automotive Leather,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September,2003.

8、网络类

梁慧星:《关于中国物权法的起草》北大法律信息网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user/article_display.asp?ArticleID=292832009 8 8 日最后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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