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法学两院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订交流合作协议
发布日期:2010-09-30 来源: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作者:佚名

2010年9月28日,北师大法学两院于主楼A区314室隆重举行了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订交流合作协议暨聘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大法官为北师大刑科院特聘顾问教授的仪式。本次仪式由北师大刑科院暨法学院院长赵秉志教授主持。北师大常务副校长董奇教授、刑科院名誉院长高铭暄教授应邀出席并致辞。出席仪式的人员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田立文副院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袁永新主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四庭高跃波庭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宣教处冉国俊副处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马献钊副主任、《人民法院报》河南记者站陈海发站长、《河南法制报》记者吴倩女士以及刑科院常务副院长卢建平教授、法学院副院长熊跃敏教授、刑科院中国刑法研究所所长李希慧教授、刑科院院长助理暨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刘志伟教授、外国刑法与比较刑法研究所副所长王志祥教授、刑科院办公室主任暨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左坚卫教授、院长助理暨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阴建峰副教授等师生50余人。
赵秉志院长首先介绍了本次活动的背景和与会来宾。赵秉志院长指出,北师大法学两院与河南省法院系统开展了多年的交流合作,这些交流合作都得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北师大法学学科正处于发展进程中,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这样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法院进行交流合作,对于法学两院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尽管,北师大法学两院已与中央政法机关的多家相关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但是,与省一级的法院建立正式的交流合作关系尚属首次。北师大法学两院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交流合作协议的签订,既是法治与法学交流合作的需要,也是两家交流合作的继续和发展。
刑科院常务副院长卢建平教授宣读了交流合作协议书。根据交流合作协议的约定,北师大法学两院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学术研究、学术信息的互换、国际和国内相关学术活动的组织和开展、人才培养、教学实践等方面进行广泛的交流合作。
接着,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大法官和北师大法学两院院长赵秉志教授代表双方单位在协议书上签字。在赵秉志教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大法官简历之后,北师大常务副校长董奇教授向张立勇院长授予了北师大刑科院特聘教授聘书,北师大刑科院名誉院长高铭暄教授向河南高级法院及张立勇院长赠送了刑科院最新出版的法律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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