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要闻】怀效锋教授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
发布日期:2010-09-19 来源:《澳门日报》2010年9月18日  作者:佚名

据《澳门日报》918日新闻报道,怀效锋教授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米健教授辞去院长职务,担任澳门特区政府政策研究室筹备办公室首席顾问。

【人事要闻】怀效锋教授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

怀效锋,原国家法官学院院长、党委书记、教授。

1951年生于江苏省扬州市,汉族。1983年在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91年晋升教授,199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生导师,1995年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1997年任司法部法学教育司司长,1999年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律史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国家司法考试委员会委员。2005年曾被任命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怀效锋教授对中国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多有贡献,尤其重视古代法制史史料的研究和整理,已公开出版十余部著作并发表五十余篇论文。他点校整理了《大明律》(辽沈书社1990年出版)、《唐明律合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出版)、《读律琐言》(法律出版社1999年出版)、《大清律辑注》(法律出版社1999年出版)。曾主编了高等政法院校教材《中国法制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和《中国律学丛刊》(法律出版社出版),他的论文集《明清法制初探》已收入法律出版社的《中国法学家自选集》,于1998年出版。2005年出版著作《人民陪审员制度初探》。

1986年,怀效锋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论文《明代中叶的宦官与司法》,获首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专著《十六世纪中国的政治风云》19885月在香港商务印书馆出版后,引起国内外报刊杂志广泛关注。

怀效锋教授1991年被国家教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1992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研究类)一等奖,并被评定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的专家特殊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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